购置完生活用品,已经是中午,再回家做饭来不及,明月直接带着千濯钻进了楼下小餐馆。这家店她常来,虽然小但卫生条件不错,老板娘是重庆人,做的一手好菜,而且不光是川系菜品,本地菜色也略知一二。
人都坐下了,等问过他才说不能吃辣。平时也就早上有机会跟他吃饭,都是粥啊汤啊什么的,倒是不知道他不能吃辣。明月看着菜单沉思,这家店是连手撕包菜都要加干辣椒皮的,如果要点不辣的,也只有糖醋里脊和蛋黄玉米了,不过这两菜她也不爱吃,点了她中午恐怕就只能干白饭了。
她抬头,发现他正盯着自己看,被抓获后也不闪躲,只是莫名红了脸,这一抹红晕,总算让他苍白如纸的脸色好看些许。
点,就点甜的,干白饭就干白饭吧。
“月月,啷个点了这两个哦,想换口味了迈?”
“不是嘞嬢嬢,我的小姊妹吃不得辣子。”
“那好嘛,待会儿给你加盘泡菜,嬢嬢自己泡嘞。”
“那谢谢你了嬢嬢。”
听着明月和老板娘对话,千濯疑惑但又不敢问,直到老板娘回后厨去,他才小声问她:“您不是……四川人吧?”明明她是和方钦一个地方的,听方钦说,在上高中之前,她好像从没离开过他们生活的那个小镇。
明月捂住了他的嘴,凑到他耳边小声叮嘱:“我自己学的,你别把我暴露了。”
那时她大学毕业后刚来江城,人生地不熟,碰见热情的老板娘,和她交谈起来。由于对陌生人的警惕心理,她并没有说实话,反而用了蜀地方言,在老板娘向她确认故乡时,也点头默认。后来她一直租住在这个小区,和老板娘也逐渐熟稔,但是因陌生时期警惕心理作祟而撒的谎,直到现在也没拆开。
小明月居然也会说谎,还是这样可爱的谎言,就像明珠蒙尘一般,与世俗接了轨。蒙尘的明珠和抛光的顽石都曾是石头,只不过美玉打磨后成了明珠,被捧在天上,而顽石切割后做了地基,被踩在脚下。
“我劝你最好少操点闲心,多吃点儿饭,毕竟我可不会天天带你出来。”
“嗯,我会吃完。”
他看见她的筷子只往泡菜盘子里伸,想起来他刚来时为她煮的红枣银耳甜粥,明明很不喜欢,却还是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方父不喜欢辣椒,每次做菜时要单炒一盘无辣的,有次他炒菜时小心落了粒辣椒籽进去,他被惩罚在全家人面前袒胸露乳,掰开大腿,用切过辣椒的手指抚弄淫穴。
方家人一边吃着饭一边看他表演,冷漠嘲弄习以为常,吃完饭一哄而散各干各的,留下一堆又油又脏的空盘子等他来收拾。而他的午饭是一盘生辣椒,一半灌进胃里,一半塞进两穴,他们把辣椒的汁水涂在他的奶子上,一边笑一边看他疼得直打滚……
从那之后,他就不再吃辣了。
她根本不喜欢甜食,所以她随手丢给他的那些糖果,其实是特意为他买来的, 就像十年前的冬日,她送来特意为他织的围巾,柔软又温暖。
可惜他还没能用的上,就被方钦夺走了,他看着方钦将那条围巾抱在怀里,变态的吸嗅着围巾上残留的护手霜味儿,然后把它围在脖子上,耀武扬威得对他得意的笑。
直到方钦决定要他毁掉围巾那天,他才重新收回它。不过他也不比方钦这个变态好到哪里去,甚至因为淫贱的身体克制不住,在方钦抢走之前,他不仅嗅过围巾的味道,还用柔软的围巾抚慰过自己当时只有a杯的奶子。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总是来方家这种恶心又可怕的地方,迟早有一天可能会不慎跌入恶魔的陷阱,成为他的伙伴。不像方钦胆小如鼠只敢对他发泄,甚至连向明月表白都不敢,隐藏在暗处的方父看着女孩小小的一团,眼睛都快放光了。
她怎么可能想到,看着憨厚木讷的方叔叔是个暴戾淫秽的变态,人皮制成的面具后面爬满恶心的蛆,肮脏污秽,令人作呕。
按照方钦的要求,他亲手毁掉了那些珍藏在生锈铁盒里的宝物,把从方钦那里拿回的围巾剪得粉碎,甚至超常发挥,把女孩气得委屈愤懑,夺门而出。
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来方家了吧,最好以后都绕着这条街走。
“你知道在我们四川管自己老公叫啥子迈?”她进入了角色,像她最开始骗老板娘的那样,开始扮演一位川蜀辣妹子。
“叫什么呢?”听到她说话,他好像又重新活了过来。
“叫‘哥哥’,就是这样,”她又拆了双筷子,夹起一块糖醋里脊肉放进他的嘴里:“国锅,你多吃些,瘦得跟块排骨样,我啷个还敢要你给我搬东西,怕是风一吹你就要倒咯。”
明月的音色甜糯,语速也慢,模仿川蜀方言时,语末连音粘连,虽然知道这只是她兴之所至开的玩笑,但他本就对她心存妄念,这种软糯粘连的撒娇话是半分也听不得。
这幅病态的身体,光是听到她撒娇,小穴就已经湿得不像样了,乳孔也堵的厉害,有什么东西即将喷薄而出。胸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