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寻觅挂钩的生命总是上下求索,永远迷茫,永远流浪。
黄少天披上电子秤旁灰底黑条纹的运动外套,拉拉链时才发现链头不翼而飞,大约是蹭到某只箱子的尖角,滑脱了。
搬运工纷纷从老板手里接过本月工钱,拖着疲身与困眼四散离去。
孙翔从黄少天身后走来。
“哥,发什么呆呢?”
黄少天笑笑:“没事。”
他低头点了两遍钱款,放入运动衫有拉链的内袋。
孙翔摸出一盒皱巴巴的黄鹤楼,推出一根分给黄少天,自己也取了一根,左手拢着,隔着风点燃。
黄少天借过他的火,二人便一道朝快递点附近的酒吧一条街上走。
与孙翔相识是两年前的盛夏,老板聘了四个年轻小伙子搬货,孙翔也在其中。
那天日头毒辣,青年打了七个耳洞,发色挑染,眉目间天地不怕的桀骜逼得连阳光也黯了几分。
黄少天查账间隙撩起眼皮,目光正好同对方在空中交错。
孙翔投来若有所思的一眼。
同类气息相近,他们都很敏锐。
而真正确认彼此身份,是在酒吧街的“十七号”。
与《孽子》里的安乐乡无甚区别,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驿站或港湾,供生而漂泊者暂时栖居。
孙翔跟黄少天推开琉彩玻璃进门,十七号里笑语人声,正是营业高峰。小沙发处交头接耳的是附近大学的学生,窗边闭目冥神的则是年过半百的投行经理——结过两次婚,上个月又离了。
东边dj台旁小藤椅上的姑娘是生面孔,出于猎奇前来,不谙世事的眼睛四处悄悄探看。
吧台边栖着许多熟面孔,孙翔打过招呼,同黄少天找位坐了,又叫来两杯啤酒。
“房子找到了吗?”
“还没。不是租金太高就是离公交站太远。”孙翔灌了口啤酒,“倒不是怕走路,我打三个工,地点隔得远,不想迟到。”
黄少天道:“地下室还是太chao,久住身体吃不消,也不安全。”
孙翔道:“我也知道,暂且忍忍吧。”
“哎哥,”他朝黄少天眨眨眼,“你还跟人合租着呢?”
“嗯。”
“你俩还挺稳定的。”孙翔道,“真好。”
黄少天垂着眼睛喝酒。
“他一开始就是圈里人,还是被你掰弯的?”
黄少天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我怎么知道。”
孙翔也没固执问下去,转而道:“那你喜欢他不?”
黄少天用指尖点下几星烟灰。
“相处久了,也算是相依为命。”
孙翔很困惑地瞧了他一眼。刚欲发问,小沙发处却喧闹起来,原来是个打着领带的上班族喝醉了耍酒疯。
那人面上是酒意侵染的酡红,瘦得根骨分明的手背却是惨白,两个酒保上去拖,他却疯了似的嚎哭起来,死抓着玻璃茶几边沿不肯走,仿佛要将指节嵌进去一般。
混乱中他依稀叫了几声某人的名字,同伴中的一个站起来,劈手一记耳光,他没清醒,反而疯得更厉害。
孙翔有些好笑:“回回闹,有完没完了,三十大几了也不怕丢人。”
他转向黄少天,压低声音道:“哥,我认得他,之前做酒店经理,暗恋自己一个下属,人家都有老婆孩子了还不死心,一直单到现在。不过前阵子我亲眼看见他带着附近一个体校的学生来这里,举止挺亲昵的。从前老说自己爱的多死去活来,没了他下属就不成什么的……看来也没那么专一。”
黄少天一直没回头,只静静注视着杯沿上剔透的酒渍,那些廉价的颜色比他瞳仁更浅几分。吧台紫灯迷离,酒渍中似有碎光流动,倒映进他眼底,却显目光更加寂然了。
“孙翔,”黄少天道,“爱是一回事,活又是另一回事。爱被忘记了,可人总要活下去,在这样的世界里一个人过,太孤单了。”
“所以得抱团取暖嘛。”一只手从他肩后伸过,掐着杯口拎上去。
黄少天错愣回头,竟见叶修站在他身后,一身铁灰的长风衣,拎着公文包。此时闭着眼,三两口就把他那杯啤酒灌下去大半。他吓得连忙起身夺杯子:“你少喝点!上回……”
“两天没碰酒了~你就宠宠我吧。”叶修笑道,“胃药也按时吃了的。”
他坐到黄少天身边,招呼酒保过来,又续了一杯。
孙翔眨眨眼:“这位是?”
黄少天夺过叶修面前的酒杯不让他喝,头疼地道:“……我的合租对象。”
叶修笑意悠然。
孙翔吹了声口哨,眼里晕出些笑:“你们慢聊,我去逛逛。”
叶修心照不宣地用眼神表扬他。
待到吧台这片区只剩了他们两人,黄少天叹道:“大晚上不睡觉,跑过来干什么。”
“找你啊,你不也没睡吗。”
黄少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