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拿破抹布擦一把额上汗珠,心情颇佳地推着捅离开。
日行一善,做好事不留名是他多年的习惯了。
洪乌回来时,端的是筋疲力竭,看到杨莲之已然有些许恢复,身子洁净,正在榻上安安静静睡着,便也安下心来,脑袋一沉,咚一声栽在地上,扯起了呼噜。
他寻便扬州与周遭每一处医馆,用他急得更加不标准的官话说明了情况之后,那些医者便砸掉了称,将他扫地出门。
甚么医者父母心,可笑至极!
好在光明圣火感我诚心,赐我伴侣有所好转。
隔日一早,熹微的晨光照亮客房,桌上不知被何人换的红烛也流干了泪。
杨莲之正靠坐在床榻上,取了榻边店家提供的《论语》来看,身体洁净轻松,发丝柔滑如缎,令他心情大好。
小小驿站,却是别有用心的。或许是翻的人不多,那本《论语》字迹清晰,装线也如新的一般完好无缺。
扣扣扣,门响三声,两长一短。
杨莲之道声请进,见了来人,有一瞬的惊诧,随即便有涟漪般温然的浅笑,在他薄樱般的唇角荡开。
原来是洪乌,特意穿上了最宝贝的火狐披风,仔仔细细打理了头发和衣衫,走进客房中央,下摆一撩,单膝跪在地上。
有力的双手于肩同宽,捧了佩玉琴举过头顶,谦恭地好似朝拜光明圣火时的模样,用他外邦人特有的口音,朗声询问。
“琴送给你,能不能请你跟我一起回大漠?我请你喝奶酒奶茶、看圣火和三生树开花!”
似是被他虔诚痴迷打动,又似是已对这幅身子的清白彻底绝望,杨莲之挪开书,倾了倾身,将佩玉琴抱到自己腿上,颔首应下一声好,琥珀般的眸子里,全是面前人俊朗模样。
他的眼里,洪乌的金发是阳光所化,心中栖息着金翅大鹏。
洪乌是降世的湿婆天,终有一日会武功盖世、君临天下。
他想得太远,甚至又开始绝望,绝望地想那个时候洪乌还会不会正眼看自己——他本就是四处留情,享乐至上的外邦人,同情只是一个瞬间。若不是恼怒齐青阳见死不救,恐还抱着那“齐人之福”的想法。
而自己,却是雌雄同体、人间邪异,又不干不净、心性孤高,本就不是能与他生死与共的存在,洪乌移情别恋,也似乎成了必然。
如此肮脏不堪、有辱家族师门,合该在无人处自我了断,以卫长歌门颜面。
“那我们买一匹马,一路游风看景回去,好不好?”
洪乌大大松一口气,一把拽下那火狐的披风,不耐地丢去桌案上头,不知是因紧张还是那披风太厚实,大冬天的也出一身热汗。
他迈步走向床榻,将杨莲之横抱在怀中,金发搔得他耳廓直发痒。
“客随主便,我皆随你开心。只是……买马需要不少银钱,在下这身衣裳,不换怕是撑不到遥远的西域大漠。”
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征得洪乌的同意,难道天天请客的不是自己么?
“那有何难,前些日子看到扬州有个小女娃,裁缝活做的甚好,也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我去请她帮忙!”
杨莲之抬手,没喊住风一样来无影去无踪的人,摇首轻叹。
番外:
巴蜀之地,曾有一传奇人物,其故事被坊间写成志怪话本、画成丹青绘卷,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的名字,唤作李寒空,一身轻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独闯武功“飞龙探云手”,好劫富济贫、替天行道,江湖人赠外号——巴蜀盗侠。
是人都有爱好,李寒空也不例外,不好酒也玩不来琴棋书画,就好那些个男馆里的小倌儿。
他虽有相好的,却极有自制力,绝不会为了风尘中人散尽千金,而置百姓于不顾。
穷苦百姓视之如神明,当官儿的却将他看做眼中钉,欲除之后快。
当地刺史互相勾结,将一枚双龙玉兽璜放置于县衙匾额背后,唐门杀手早埋伏在暗处,只等李寒空到来,守了整整三天,连只鸟也没抓到。
第四天,他们才在匾额后头发现,李寒空留了个条儿:今夜三更,我自来取。
官府威严又遭挑衅,一时气急,绑了三户人家同那个叫怜儿的小倌,吊在衙门里歪脖子树上。
子时三更,李寒空翻墙而入,没想到官府嘴脸如此可恶,谈条件叫他们放人,自己抬手就缚。
第二日午间,辕门外正行问斩,那怜儿却早装作围观之人,等在处刑台下最近处,斩签掉地,他便扑了上来,不堪一握的腰身生受刽子手一记斩刀,连着层皮儿,几近断裂。
混乱之中,李寒空挣脱绑缚,抱起怜儿飞檐走壁,不知遁去了哪里。
因着是腰斩,怜儿尚存着一口气,弥留间令他发誓金盆洗手,再不让他陷入危险。
李寒空流泪答应,寻一处花开繁盛的地方葬了怜儿,隐姓埋名到不曾闯荡过的东边市镇,做起了小二。
见着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