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礼起身, 道:“《公羊传》有云‘父不受诛, 子复仇可也。父受诛, 子复仇,此推刃之道, 复仇不除害。’”
父亲不是被国法杀的, 儿子可以报仇。父亲是被国法杀的,儿子如果报仇,那么旁人的儿子也可以报仇, 复仇便会无穷无尽, 不能解决问题,所以不能报仇。
嬴礼说出了他的观点, “若要判定王一猛的罪责,就要看他的父亲是不是死于国法。”
“王父死于民间械斗。”胡亥道:“但是王一猛认为对王父一案的判决不公。”
“那就要看王父一案的判决,是按照国法, 还是有所徇私。”
“是按照国法,然而律令有不足之处。”
“那么王一猛依律当斩。再使廷尉完善律令。”
“王一猛必须死?”
“若要撼动律令,便需以命相搏。”
“死后不表彰?”
嬴礼看了嬴祚一眼, 坚定道:“不能表彰。”却没有展开说。
这一段快问快答,兔起鹘落,每一个回答都代表着一次价值观的选择。
胡亥点点头,没有评价,道:“接着上课——朕走了。”
孩子们还没回过神来。
嬴礼跌坐在地,浑身的力气都散了。
数日后,嬴礼按照与皇帝的约定,取了这一旬的练字册,去请陛下检阅。
胡亥翻着他的功课本子,问道:“为什么不能表彰王一猛?”
因没有旁人,嬴礼也就不需避讳,条理分明道:“诛杀王一猛,是遵循刑罚。表彰王一猛,却是按照礼法。礼法与刑罚,根本都是为了防乱。若诛杀王一猛后又表彰他,礼法与刑罚相冲突,黔首便无所适从,将为祸乱之先例。”
胡亥熟视这个长孙良久。
礼与刑,根本乃是为了防乱。
这是张良教给他们的内容。
能有这样的见识,已经超越了古往今来绝大多数人。
法律从来不是为了所谓的正义。
它的根本是为了稳定。
只有在不伤害稳定的前提下,法律才会尽可能兼顾正义。
张良教课的时候,御书房的几个孩子都在场。
同样学到的内容,能否运用一心,却端看个人造化了。
胡亥在那功课本子上以朱笔圈了几个字,道:“还要接着练。”
嬴礼双手捧着接过来,低头望着上面的红圈,内心又激动又忐忑,悄悄望一眼伏案理政的皇帝,竟然生出一丝亲近之感。
王一猛一案,最终以判决王一猛斩首收尾。
与此同时,针对相关的律令进行了完善,而官员自此之后对曾经手的案件,将终生负有责任。比如中央要员,做县长时误判了案子,仍会被追索惩罚。
而凡是事涉人命的大案,每一案判决之前,都要上报至咸阳,由廷尉左右副手分别审理,汇集两方意见相左的案件,报于廷尉司马欣,上呈皇帝。
这直接给胡亥每日增加了个把时辰的任务量。
但是通过这些牵扯人命的大案,胡亥能更直观、准确地摸到帝国病灶的脉搏。
王一猛案件引发的思考还未淡去,拓曼那日的发言却始终萦绕在胡亥心头。
胡亥招来博士仆射叔孙通,要他在黄老学说之外,另外编纂文集,弘扬大一统理念与爱国主义Jing神,宣扬秦朝文化的优越性,以符合大秦帝国根本利益的文明去教化天下万民。
最关键的是,要把这些内容列入咸阳书院的入学考试范围中去。
交由赵高督办的咸阳书院已经正式运作了三年。
朝廷的众博士与国内博学之士,被请来作为授课先生。
学子则是自全天下而来,只要考取了书院名额,那么不但学费用度全面,朝廷每月还会发财物给这些学子。
咸阳书院分为东西两所,东所是贵族高官子弟,响应朝廷号召,来这里读书;西所才是寒门子弟,苦读入学的。
两所学生通过大考之后,去处也不同,东所为官,西所为吏。
胡亥倒是想一步到位把科举制完善了。
但是现在于他手下做事儿的,上到左相李斯全族,下至偏远郡县的长官,哪个都不能同意。如果官员选拔,纯以读书考试来定,那么是对现有贵族豪强利益的一次根本性触动。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要命。
政策再好,没人去推动执行,也是空话。
政令不出咸阳城,为之奈何?
眼下还有比科举制推动更重要紧迫的事情,胡亥深知,由咸阳书院开始的改革,徐徐方能图之。
是日太原郡守崔源入宫觐见,汇报政务,等待官职调动。
崔源作为郡守,政绩斐然,太原郡政通人和。
而这崔源还有个好儿子崔茂。
这崔茂便是此前,因务农有方,得胡亥接见,并与皇帝推敲改进农业之法的实干派青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