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重伤后金刀经历了好几天的昏迷,半寐半醒间恍惚感觉到有个身影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间或伴随着母亲的责备和叫骂。
他的眼皮窣窣抖动着,艰难地撑开了一条缝,却对上了一双满是担忧的眼眸,宛若金色的星河。
“别动,好好休息。”
金铖抚过他的眼皮,干燥的掌心覆盖在他的手背上,让他感到一阵温暖和安心。
金刀回握住了那双手,悄悄地用了一点力气,像是怕他会离开。
他们的血型相符,金刀只知道哥哥给他输了血,却不知道下一秒金铖也面色苍白地躺在了他身边——他不顾医师的阻挠,几乎想用尽自己全身的鲜血去救活他。
待痊愈以后,金铖便挨家挨户地讨伐那些曾经欺负他的臭小子。金刀躲在哥哥的身后,看他支棱起来维护自己的样子,觉得他高大又帅气,心里顿时暖融融的。
哥哥的血ye在他的身体里流淌着,他们本就是拥有一半血缘的至亲,如今哪怕只是一个血红细胞,也是他们融为一体的标志。金刀看着他脖颈处乌黑浓密的头发,只觉得血ye流得更汹涌了,让他的皮肤都感到灼热。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族群里的人开始正视了金刀的存在。金铖后面也开始出现了一个拖油瓶小跟班。
是的,哥哥是他年少时光里唯一的救赎。
然而,当目光一直在某个人身上时,渐渐地就移不开眼了。
五年后,体能优秀的金铖上了帝国第一军校,那几乎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可以从星球荒凉的东北部落里到政权最集中、最繁华的首都,还有军机来迎接,排场给的足足的。猎豹一族向来以迅猛的奔跑速度着称,金铖更是达到了时速150/h,创下了斯诺星最新的记录,是军校日后的重点培养对象,那一天连未来的班主任都特地前来迎接他。
在所有人都祝福金铖时,年少的豹子的感到了失落,他叼着草根,远远地站在训练场上看着被众人簇拥下的哥哥,是那么的卓尔不群。他肩膀宽阔,骨骼修长,金色的瞳仁像是深邃的星子带着笑意。
迎接他的将是一个独立的、光明的未来。
金刀莫名感觉如鲠在喉,他吐了草根,搓着自己的脸。为什么呢,明明应该高兴才对呀,毕竟他的哥哥是这样的优秀。
也许是因为那些并肩行走,戏耍玩闹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那个第一时间站出来给他撑腰的人……
第一次拥抱他的人……
带他爬树抓鸟锻炼本领的人……
闯了祸帮他担着的人……
主动把他领进新的圈子的人……
不想捕猎时在地上打滚,缠着他叫“小刀”的人……
喜欢把他搂在怀里揉脑袋的人……
要离开他了。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只是路途迢迢,还有层次上的差别。金铖的同学都是全球最优秀的苗子,而毕业以后他会成为军官,和权贵打交道。
而他呢,只是个寂寂无名的傻小子。
金刀深知,虽然他也是年轻猎豹中速度数一数二的,但和哥哥比他还差远了。不管是从耐力还是综合素质上来看,几乎都是不可能追平的。金铖的体型悍利强壮,颈围和腹围几乎与花豹持平。而金刀的骨架更为纤细高挑,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这也是金刀最郁闷的一点。尽管他被一些八卦的女孩子评为雄性猎豹里体型最优雅的豹豹,可是,男的要优雅有什么用?
他心中憋着一口气,别扭地不想跟风去祝福他。
也不知沿着小径走了多久,身后一阵劲风般地身影冲过来揽住了他。
一瞬间他闻见了金铖的味道,带着年轻男人特有的费洛蒙的香味。金铖单手将他揽进怀里,揉了揉他的脑袋,嗔怪着:“你小子上哪去了,到处都看不见你。”
他的声音上扬,带着春风得意马蹄疾的轻松。
金刀执拗地不肯说话,踢着石头。
得不到回应金铖也不恼,笑说:“怎么不来跟我送别?你哥明天就出发了。”
金刀终于赌气地抬头看着他:“这么多人,缺我一个吗?反正你马上就要去大都会了,不要我了。”
金铖闻言挑了挑眉:“你这说的什么话?”
金刀不理他,加快速度往前走,长腿的青年三步就跨上来,嚷道:
“我怎么感觉有人有情绪呢?”
金铖比他高很多,金刀只在他的肩膀位置,像个豆包一样被按在了身侧。哥哥身上灼热的体温贴着他的,想到不久以后的分离,金刀心里乱糟糟的。
……
金刀十四岁的那年,金铖从军校里带回了他的初恋。令人意外的是,她是一个绵羊族的女生——一个软软的、没有任何攻击性的食草族。
在斯诺星大都市里,跨物种恋爱是很chao流的趋势。而在消息闭塞的地方,大家还是颇有微词的。
当远远地看着金铖搂着这么一个甜美无害的女生出现在他面前时,金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