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辛荷身边的任何可能。
他拉上拉链,重新把背包放回辛荷怀里,拨拉了一下辛荷夹在系带上的棕熊,冲眼眶红了的辛荷笑了笑:“晚上见。”
辛荷没有开口,只是握了握他垂在身侧的手掌,因为他怕自己会哭。那样太不吉利,所以他没有开口。
所以他见还敢爱他的霍瞿庭的最后一面是他带着跟自己身量相同带着口罩的一个人走到楼下后状似不经意地抬头一望,因为霍瞿庭的叮嘱,他藏在窗帘后,看着他上了那辆除了发动机以外没有完好的部位的越野车。
他们之间也没有过正式的道别,只有霍瞿庭单方面的一句“晚上见”,但再见时已是陌路人。
晚十一点三十分,辛荷在珠海的酒店房间里看到标着“LIVE”字样的新闻,港珠澳大桥上,救护车和警车的背景音里,记者语速极快地介绍着两死九伤的车祸现场最具有新闻价值的伤者:霍氏太子爷,上救护车时已经失去意识。
比夜更深的黑暗里,呼吸灯闪烁的手机屏幕上还有霍瞿庭之前发来的消息,叫他点杯热的暖手。
辛荷在撕心裂肺的痛中产生一些微不可查的“终于”的情绪,他们急转直下的结局早有预告,从他把自己完全归附于霍瞿庭开始,就用十年的时间亲手为霍瞿庭写下了无法逃脱的灾难。
第二十四章
霍瞿庭的伤情吸引了港媒短暂的注意,但在霍芳年的刻意回避下,最重要的是不算丑闻,与醉驾、豪车和性交易都沾不上边,所以那种注意很快也就消散了。
辛荷见到霍瞿庭的时候,是他入院的第二十六天,所有的情绪都在短时间内被拉长到一个顶点,然后因为被迫的分别而悬在高处静止不动。
期间他被霍芳年安排在铜锣湾的一栋旧楼里,从早到晚都有人守在门外,他犯了三次病,第三次等他清醒以后,下半张脸被坑洼的烧伤疤痕所覆盖的钟择推门进了病房。
他走到病床边,冲白着脸的辛荷咧嘴笑了一下:“霍生要见你。”
他的声音喑哑,在那场惩罚中,最初的痛呼使喷灯灼伤了他的声带。
辛荷浑身都在发抖,他没来得及起身,就被钟择抓着胳膊拖下了床,几乎也是被摔在地上直接拖出了房门。
拖过长长的走廊,不搭电梯,拖进楼梯间,拖上五层楼,又拖过长长的的走廊,中途只要爬起来,就会被立刻踹或推倒。
他的膝盖磨出大片映着血的红痕,手骨几乎被捏碎。
钟择在霍芳年等着他的房间外面把他提起来,像拎一个提线木偶般轻松和愉快。
接着他恭敬地站在辛荷身后,伸手把门推开。
那也是一间病房,霍芳年半靠在床头,手背上扎着吊瓶的针,闭目休息。
辛荷机械性地迈开脚步,他走到霍芳年身边,张了张嘴,发现不知道该叫他什么,就又闭上嘴,过了会儿,霍芳年自己睁开了眼睛。
钟择没有跟进来,霍芳年很快就注意到辛荷两条腿上显眼的痕迹,碎烂的皮rou显出一种生嫩的红,剧痛让他没办法站得很直,即使拼命克制过,两条腿仍在发抖。
霍芳年脸上露出个轻微的笑意。
“他心里有点气,你哥招待得可不够客气。”他说,“你多担待。”
辛荷的心跳得很快,快到他开始感觉到另一种疼,声音好像震天响,要震碎他的鼓膜。
他几乎是立刻就给霍芳年跪下了,同样在被拖拽的过程中磨破的手抓住了霍芳年盖在腿上的毯子,几乎每个关节上都有血痕。
“我哥呢?他,他怎么了,他怎么样了?”辛荷的嘴唇抖得说不出话,他的眼睛里掉出大颗大颗的眼泪,由全然的恐惧所驱使,“他怎么样,他怎么样了?”
“早死了。”霍芳年把手里的报纸放在一边,不冷不热地说,“等会收骨灰,我想着,他惦记你,不好不带你送他最后一段。”
他低下头,意料之中地看着辛荷一瞬间惨白的脸,瘦得纸一样薄的身体像一块暴风中的白纸,被卷到空中后撕扯着扭曲翻转,抖动的剧烈程度使人发笑,那些自来水一样成股流出来的眼泪令霍芳年感到些许的愉悦。
没用,他在心里判断道,是个废物。
他欣赏了一会辛荷全然的崩溃,看他软在地上连动一根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在心理上抵消了一些这几个月来霍瞿庭带给他的麻烦。
抵消了千分之一。
霍芳年叫钟择进去,看一滩烂泥一样看着跪趴在地上的辛荷道:“给他哥收尸去吧。”
钟择就原样把他带出病房,然后一路拖着走,下了一层楼,拖过长长的走廊,到了霍瞿庭的病房外。
辛荷浑身都冰了,心脏一会像是不跳,一会又跳得他疼,他行尸走rou般动作,等到门打开,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眼眶就被厚重的水幕所笼罩。
很久以后,他被用力甩开他的霍瞿庭搡到地上重重摔倒,还没有反应过来,霍瞿庭看着他的眼神冰冷,甚至因为他说的话而显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