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奎花了十两银子买回了一个人。
准确来说,买回了一个受了伤的女人。
现在这女人正坐在他的床上,身上只挂了一件赤色肚兜,双眼赤红,仿佛是一只被逼急了的兔子。
他烦躁地扒了扒脑袋,脖子上还有明显被抓出来的几条细长血痕,一时竟不知道该拿着女人怎么办好。
这事还得从两个时辰前说起。
常奎家住杏花村,是个猎户,进山的次数由季节决定,多则是五六次,少则两次,但每次都要在山里蛰伏几日,越是贵的家伙就越要往深山里去,最长的时候甚至要在山里待上半个月。
他的猎物不止野兽,还包括不少的草药,有些卖了,有些直接带回来。
这次常奎便是山里折腾了近十日,不为了别的,只为了一只白鹇。
仙气飘飘的白鹇,被喻林中仙子,翎羽华丽,上体和两翅为白色,腹下位黑纹,尾长,更有白凤凰的美称,为许多文人雅士所爱。
常奎并不懂这些,他只知道这鸟价值五十两银子,够家里用半年,但这东西只能活抓,若是死了,便是分文不值,只能带回家烤了。
从一个小厮手中拿到辛苦了好几日的酬劳后,揣着钱袋子一路往西,完成此行最后的目的—买一个媳妇。
杏花村是一处偏远小村庄,也就三十五户人家,而且自来男多女少,加上还有不少嫁出去的,村里男子娶妻越来越难,他们三兄弟又不愿意随意找了女人将就了,便商议了一下,决定买一个小丫头回去作为童养媳,好好养三四后再成亲,这样感情也能深厚些。
刚走过拐角,常奎便被一个老妪拦了下来,“这位公子,可是相看姑娘的?”
她瞧着常奎一身布衣,但这周身的气势又不像是在大院里做下人的,来这人市,想必不是买奴婢,怕是来买暖被窝的女人的。
这附近有不少村子都是如此,很正常。
常奎只扫了一眼她,那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实在令人不喜,不再多作纠缠,抬脚径直往前走去。
“哎公子先别走啊,我这有一人,便宜卖给你了,只要五两银子,就五两!”老妪拉着他,指了指旁边被绑在一旁的女子,“这是我女儿,家里穷,都快揭不开锅了,实在没办法才卖的,今年已经十五了,正是好年纪,养上几日便能成亲。”
常奎眉心微皱,有些不耐地撇开老妪的手,但还是下意识看了一眼靠在墙边的人。
女人全身脏兮兮的,身上的衣裳早就失了原本的颜色,一头长发乱糟糟的披在背后,脸上有几道伤还未好全,看得出来没有好好上药,伤口已经发炎红肿,再这么拖下去,这女人离破相就不远了。
老妪看这他的脸色,立即解释道:“这丫头上山采药,不小心掉了来,这才伤了脸,不然我也不会这么贱卖自己女儿。”
“公子若是真要了,这银子还可以再商量,四两只要四两,她就归你了。”
墙边的女人从头到尾都未发一词,只微微抬头皮看了他一眼,便又垂下了,恢复了刚才的样子,但这一动作仿佛是花光了她所有力气,整个身体又滑落了些。
就那抬头的一瞬间,常奎瞧见了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跟林中的小鹿似的,shi漉漉的,蒙着几分水汽,但神情木讷,眼中的那灵气也少了许多。
他眼神微闪,掏出了一小块碎银子扔了过去,粗声回道:“三两。”
“三两?公子您这”老妪看着手中的碎银子,面上有些不满,但转头又看了一眼女人脸上的伤,咬了咬牙,“三两就三两,以后她就是你的人了。”
说完,推着一旁的独轮小推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模样也买不进那些官家里做丫鬟了,富家公子的小妾更是不能,两天的寡粥菜汤,换来三两也不算亏。
一直未曾说话的女人见那老妪走后,眼神微动,挣扎着像是想要起来,但实在没力气,蛹动了几下后,反而直接倒到了地上,一会后,再也不动,似乎已经认命。
这性子还挺倔。
他心里暗叹,向前走了几步,弯腰将地上的女人一把拎了起来。
常奎的性子和他这个人一样粗糙,把地上的女人像平日里扛野猪那般,直接将人甩到了肩膀上,大掌还放在女人的屁股上搂着,似乎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就这么大步往前走着。
女人本就虚弱,被他这么一甩,险些又晕过去,好不容易忍下来后,又被这一颠一颠的步伐,晃得难受,况且,屁股上的热烘烘的感觉怪异得很。
头晕目眩的,想了好一会后才突然反应过来,女人开始伸激动地拍打着他的后背,但这力气,帮他挠痒痒都不够。
常奎没说什么,满是肌rou的双壁紧绷着,将人直接放倒在了怀里,双手跟铁链似的箍着她,让人再也动不了分毫。
女人已经有好几日没能好好吃东西了,这几日喝的也就是米汤水,里头几乎没有米粒,别说常奎这样的粗蛮大汉了,便是六岁的孩童她也只有求饶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