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有时侯人情不能和职业混为一谈的,你应该搞清楚,就算她不对,我也不应该去出卖她,我想你应该能理解。
我能做的只有劝解,我一直在和她讲这件事可能造成的后果,小之以理,动之以情。我的观点很明确,就是让她赶紧放弃这件事,应该一心一意的经营自已的家庭,让这件事情赶快风平浪静。
从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开始的时侯,晨陷的太深,所以并没有听我的。我因为这件事,和她吵过好几次,有一段时间还和她闹的很僵。
但无论如何,也不能从我嘴里告诉你这件事,不管你能不能理解,你也要换位思考一下,换作你是我……“
娟不愧是记者,这张嘴滔滔不绝,将自已这样做的理由说的无可厚非,天经地义。唉,算了,她说的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我改变不了人家的处事原则,随她便吧,到现在,我责怪她又有什么用呢。
我平静的说,“行了,行了。别说了,我明白了。你说的有道理,说的对!
你重情义,不出卖朋友,好样的。“说完,我站起身。
“等一下,姐夫。”
我不知听她这样称呼我是一种什么心情,“还有事吗?”
“这些天,我和她谈了很多。其实我看的出来,晨特别希望你能原谅她,可是她又说没有脸去求你原谅。
那天晚上,你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吧,她哭了很长时间呢,她冷静这么多天,看起来是醒悟过来了,我觉得……“
“行,行。别说了,别说了。”我打断了娟的话。
过了一会儿,我平和地说,“娟,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真相,刚才言语有冒犯你的地方,请你原谅。你也够辛苦的,回去休息吧,以后有机会在感谢你。”
说完,我转身向门外走去。
“喂,姐夫……”娟在后面叫我,随后也起身追了过来。
我没有回头,加快脚步向外面茫茫夜色的深处走去……
(四十六)
我现在也说不上自已到底是什么样的情绪。哀莫大于心死,现在可能用在我身上正贴切。
开车行驶在夜色中的北京,觉得自已与这灯火辉煌的城市有些格格不入,突然觉得这里很陌生。这个伴随我成长的故乡如今每一天都在发生着变化,变得越来越繁华,越来越现代。
但是我对她最美好的记忆却只停留在那个年幼的时代,可能就像是对某些人……
车行驶到积水潭桥的时侯,我驶出了主路的出口,沿着新街口行驶,经过鼓楼,地安门,到达北海。
我是有意这样走的,因为这一段途经的地方,似乎还有一些儿时的痕迹。在我的印像当中,那时街上的人群都穿着几乎同样的衣服,骑着同样的自行车,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和善真诚的微笑庸庸碌碌着。而如今,不知时代的前进竟究是让我们进步了还是倒退了,总之觉得人好像正在向着毁灭的方向走去,而且不断的加快脚步。
年少时的无忧无虑,单纯善良的画面只能停留在记忆里。也许晨说的对,生活条件优越的人越来越虚伪……
车最后停泊在了附近一家酒吧的门前……
我座在角落里,很想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已灌醉。
这一段时间,我在不断的思索,等待,我究竟在等什么呢?在等待着乔治所说的验证?我究竟还是不是她心目中的NO1?
这个验证也许只是一个借口。原因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割舍不下这份感情。
如果不再爱她了,在她心目中的位置对于我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
回想这么多天,不断的宽限着她自我救赎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那样深爱她,我才不会如此的等待。可是结果呢,不但没有验证出自已满意的结果,反而经历着一次又一次如万蚁蚀心般的痛彻心扉。
什么NO1,去你妈的吧!端起手中的杯子,再次一口喝下整扎啤酒。
这时侯,音乐声嘎然而止,随后,远方的舞台上出现一个女人,面带微笑,手持话筒。
“各位先生们,女士们,欢迎大家光临XX.今晚,我向大家隆重的推出一位新人歌手,他叫XX.曾两续两年拿到校园歌手大赛的一等奖,今天他带领自已的乐队,专程来这里为大家演唱,下面我们就将时间交给XX乐队,掌声鼓励一下!”
酒吧里此时并没有多少人,只是传来凌凌散散的掌声。接着,有几个小伙陆续走上台,一看就知道是在校的大学生,其中一个拿着吉它,走到话筒前。
“我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乐队的主唱XX,这位是我们的吉它手……”
“接下来呢,先由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流行歌曲,《狼爱上羊》希望大家喜欢。”
接着,随着乐队的伴奏声响起,那个主唱的小伙也开始展开歌喉。
听到他唱的歌曲,我不禁皱紧了眉头,心情开始变的更加烦燥不安。
那个男孩当然不会注意到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