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夏日,傍晚风徐徐吹着,空中带着燥热的气息,不远处小酒馆霓虹已经亮起,和天边的彩霞糅合在一起,漫天流云染上七彩霞光。
美景配美食,回到熟悉的地方,祝矜一颗心都舒畅了起来。
在他乡难以向他人言明的情绪,也在这个夏夜里,似乎和自己得到了和解。
姜希靓坐到她对面,让其他人先去招呼客人,她用食指敲了敲桌面:“祝宝贝儿,交流一下真心话。”
“喏,你说。”
“怎么突然想回来了,别说想吃椰子鸡,我有自知之明,手艺还没好到能让你放弃繁华夜上海的程度。”
“悠着点儿。”
“什么?”姜希靓不解。
祝矜指了指她的指甲:“新做的吧,哪家美甲店?怪好看的,别敲桌子一会儿敲断了。”
姜希靓:“……”
“闭上你的乌鸦嘴,”她上周做菜时指甲被劈断,疼得要命,这是才做好的新指甲,“你别打岔,让我猜猜,这次回来和你那个暗恋对象有关系?”
“什么嘛,都跟你说了一百遍了,是我发小把我摘抄的情诗当成给男生写的情书了,然后他那个大嘴巴到处宣扬,这才有了祝矜有个暗恋对象的假料。”
她用力咬了一口草莓,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第一百零一次解释。
姜希靓高中和祝矜不是一个学校的,圈子也很少有重叠,两人认识还是在高一时市里举办的中学生排球联赛上。
因此,对于“祝矜有个暗恋对象”这个料,她也只是道听途说,并不知道真假。
但姜希靓是个人Jing儿,尽管祝矜每次都否认,她还是直觉有那么个人存在。
“哦,那你说说,为什么回来?”
祝矜放下舀汤的勺子,皱起眉:“你和我妈问的一模一样,可我说是因为上海雨季太烦人,所以想回来,你们又都不信。”
很多选择,看似很复杂,可在做选择的那一刹那,其实很简单。
就像轻生者可能因为突然发现天台有一簇顽强生长的小花而选择继续活下去,吵架的恋人可能因为天突然下雨于是停止争吵而在雨中接吻。
理性的人做选择之前会列出无数的条条框框,感性的人只需一个瞬间,在某个情绪的迸发点就把选择做好了。
祝矜无疑是个感性的人,烦人的梅雨季给了她回来的契机。
“好了,我不问你了,怕把你问烦了,明天又走了。”
“知道就好。”
两人端起酒杯,在空中碰了一下,发出轻快的脆响。
一顿饭吃得祝矜心满意足,身体里的饕餮得到滋养。
姜希靓今晚要去给nainai送药,于是顺路去送祝矜回家。
天色已经暗下来,车子开出胡同口,旁边的小酒馆此时热闹了起来,在车里都能听到隆隆的音乐声。
酒馆门口停着一辆非常炸街的苹果绿色兰博基尼,姜希靓放慢车速。
“浓浓,你看大牛旁边那个大帅哥,是不是邬淮清呀?”
她和邬淮清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长得这么绝的一个男的,自然有让人过目不忘的能力。
车厢里一阵沉默,没有回应。
她疑惑地转了下头,只见祝矜头倚着车窗,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目光黑沉沉的,看不出情绪。
夏日的夜色中,邬淮清倚着车门,戴着表的手腕搭在车上,神情略有不耐。
他今天穿得又chao又帅,和这辆苹果绿大牛很相配。
可左手手腕上除了手表,还有一串佛珠,气质诡异又莫名和谐。
这时,从酒馆里走出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超短的热裤和黑色涂鸦露脐背心,两条腿又白又长,霓虹里漂亮又有风情。
她抬头看到邬淮清,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有些委屈,转头想要回酒馆。
邬淮清站直身子,走过去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拽着她就往车里走,剪刀门向上旋转,女孩儿踩着高跟鞋,踉踉跄跄地跟他上了车。
像一对刚吵完架闹脾气的情侣。
刺耳的轰鸣声,兰博基尼咆哮而去。
姜希靓吹了一声口哨:“俊男靓女,豪车美人,养眼呀。”
第3章 网红 你是他女朋友?
“那姑娘你认识吗?”姜希靓问。
祝矜摇了摇头,不甚在意地说着:“没见过。”
“哦,你都不认识,那肯定就是情妹妹,不是什么表妹堂妹了。”
祝矜瞥她一眼:“我和他又不熟。”
“再不熟你们在一个大院住了那么多年,你那群发小和他还是好哥们。”
见她没说话,姜希靓又说:“我有点奇怪。”
“怎么了?”
“我记得你们院儿有好几个男孩儿,你和他们关系都不错,怎么就和邬淮清一个人不熟了?”
祝矜睫毛眨了眨:“他是后来才从南方迁过来的,剩下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