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惜收回视线,问对方叫什么名字?
公子彬彬有礼回答,“学生姓孔,名安长,字子平。”
孔安长?林知惜笑了,“你父亲可是礼部尚书孔溢满?”
孔安长拱手,“正是家父。”
林知惜抬了抬手,说了个“赏”字,就让对方退下。
孔安长眼底闪过一丝错愕,很快又恢复平静,“圣上,学生有个不情之请。”
林知惜手撑下巴,兴致盎然看着他,“说!”
孔安长跪下回禀,“接下来要烤rou,不如圣上出道题,让在座之人做首诗助助兴吧。”
林知惜侧头看了眼武将,这些人只是粗通文墨,让他们做诗着实难为人,一个个脸都绿了。
不过他们刚刚吃瘪,这次没有咋咋呼呼出声反对,林知惜很满意他们这点,点头答应,“行啊。谁做的诗最好,朕赏他一头鹿!”
会做诗的公子们齐齐跪下谢恩,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
武将去烤rou,公子去写诗,林知惜终于闲下来,陆霄坐在她旁边为她烤rou,烤好后,端一杯到她面前,忍了又忍,酸溜溜开口,“他们在勾引你。”
林知惜喝茶的动作顿住,随即放下杯子,看着他绷紧的唇线,他吃醋的样子真的太可爱了。林知惜伸手抚了抚他的手背,他身体颤了一下,耳根通红。
林知惜拿起一块烤rou,侧眸打量他,“是啊。你可知他们为何这么做?”
陆霄一愣,想也不想就道,“还能为何。攀上你,就有圣宠。若是能诞下子嗣,将来就是皇亲国戚。”
他从来不以为文人有什么气节,为了荣华富贵,他们连投降都干得出来。献上自己的儿子又算什么。
其实也不怪陆霄政治嗅觉不高,而是他是武将,向来直来直去,每天要守卫皇城安全,根本就不上朝。他素来不喜欢过问这些纷争,所以不知道也不足为奇。
林知惜嘴角勾出一抹笑,“他们想让朕打消一夫多妾制的念头。所以才进献美男子。”
陆霄没想到竟然还跟国事扯到一块去了。听到她的解释,再看她的表情,心情大好,嘴角忍不住翘起。姐姐不会喜欢他们,姐姐会是他一个人的。
半个时辰后,公子将写好的诗作呈上来。
法夏负责朗读,虽然写的是秋游,但诗的重点却不是他们,而是夸赞林知惜“尧天舜日”、“功在千山”、“知人善任”、“勤政爱民”等等。
林知惜面不改色听完,挑了篇写得最好的赏了一头鹿。
对方过来谢恩,这男子与孔安长是截然相反的类型,他是时下女子最爱的那种美男。
林知惜经历99世,见过的所有男人中,都没有一个能够比得过他。他年纪大约十七八岁,容颜仿佛大自然眷顾,皮肤白皙细腻,仿佛这世上最美好的羊脂白玉,细长而浓密的睫毛底下是一双漆黑幽深的眼瞳,像璀璨夺目的星海,再配上高挺的鼻梁和玫瑰色的薄唇,这张举世无双的容颜足以魅惑众生。
别说女人看了会心动,就连男人看到这张脸都自惭形秽。
在场之人全都看呆了,正在倒茶的人忘了茶杯已经注满,任由茶壶倾倒,洒了半桌。正在吃桃的人忘了吐核,差点卡住自已喉咙,有那喜好龙阳之辟的男子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不知是谁发出一声赞叹,“太美了!”
这男子仪态优雅,态度不卑不亢,声音宛若黄鹂,动听婉转,“学生花不尘。刚刚身体有恙,在帐内歇息,特向陛下请罪。”
其他人听到他的名字,一脸恍然,“原来他就是名ji自荐枕席都不屑一顾的花不尘。”
林知惜倒也听过花不尘的大名,知道他擅长音律、作诗、抚琴。每每出席宴会都以面具示人,大家都在背地里猜测他一定貌丑,没想到他长相竟如此出众。
她就说嘛,这么个美人怎么会没人发现,原来一早就躲在帐里。
林知惜面无表情挥了挥手,示意对方退下。
花不尘见陛下无视自己的魅力,愣在原地,忍不住抬头看向陛下。
却见她正在与旁边的陆亲王说话,两人言笑晏晏,陛下连个眼神都没留给自已,他失魂落魄回了座位。
孔安长和花不尘是所有公子里最出色的两位,现在他们都铩羽而归,心里不免着急起来。要知道他们来前,父亲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让陛下看上他们。谁能想到,陛下居然不为所动。
吃完饭,回营歇息,公子们聚在一起想办法。
林知惜这边却得到最好照顾。陆霄似乎很高兴,进了帐子就乐呵呵解开身上的劲装,而后洗漱,铺被。
见林知惜还在看书,他等了一会儿,到底等不及,要为她宽衣解带。
林知惜握住他的手,用书挑起他的下巴,别以为她看不出来,这孩子从刚才就一直咧着嘴,眉眼都飞起来了,“就这么高兴?”
陆霄一把抱起她,用下巴蹭了蹭她的头发,“姐姐,我会让你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