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吃极了,又甜又香又有一股蒜泥味,还有一股酒香味,这味道在嘴里爆炸开来,整个嘴里都是rou香味,宋锦瑜闭上眼睛嚼了嚼:“好吃,还要。”
“好吃吧,你们看,你们少爷也说好吃。”顾春衣得意地向众人宣布,本来安静的众人马上又活跃起来,边围着厨房干活边互相投喂。
“你再吃吃这块炸鳗鱼块。”顾春衣没有再挟排骨,而是挟了一块炸好的鳗鱼块,宋锦瑜皱了一下眉头,他以前在乡下长大,那边并不靠海,故他对海鲜并不是很喜欢,事实上琉霞山庄也不靠海,据他所知鹂春省郡下春江县也不靠海,可顾春衣却很喜欢海鲜,他常开玩笑她象一只小猫,无海鲜不欢。
京城虽然比其他地方繁华,海鲜也不少见,但毕竟离海较远,冰冻的海鲜并不是很新鲜,尤其是鳗鱼,厨房的孙厨娘煮起来腥味很重,所以他并不爱吃,可他从不会拒绝顾春衣,所以一听之下皱下眉头,却张开口。
本想反正小妻子投喂也是一种情趣,一种福利,没想到入口后却出乎意料之外的好吃,比起他刚才吃的排骨也不遑多让:“啧啧,好吃,不错,这酒香味下没闻到什么腥味呀,好吃,你是怎么做的?”
“好吃吧?”顾春衣得意地笑着,两个梨涡旋转着:“不要以为炸这红糟排骨和红糟鳗鱼味道差不多,其实他们根本不是一样的,我和你讲呀,这排骨我就放酱油、老醋、盐、一点糖、一点姜末,蒜泥下去腌制几个时辰,而鳗鱼块呢,只需要用姜汁、盐腌制,然后都裹上地瓜粉,最重要的是我两样终极秘密武器。”
“什么?”宋锦瑜配合地问,重要的是他也好奇,明明有一股酒香味,顾春衣却没有说出来。
“鸡蛋和红糟。”顾春衣得意万分:“我酿的红酒好了,我们今天晚上过年时可以一醉方休,而这红酒糟和鸡蛋加进去搅拌一下,裹上地瓜粉,先是小火炸熟,再过另一锅中大火炸酥,就是这个味道了,好吃吧。”
“少爷,那红酒味道好极了,甜甜的,好入口,后劲却很足。”三七嬉皮笑脸地说,他刚才去地窖里拿红酒糟时,已经偷喝了一大口,到现在还回味无穷呢,要不是小姐说晚上大家都可以喝,他已经又去偷喝了。
可惜文元留在山庄就没这个口福了。
许嬷嬷望着眼前这对叽叽喳喳的小情侣,原来她听说小姐才十二岁,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心想也不知道如何的没教养,因此根本不想考虑。很庆幸她后来答应魏老夫人的请求,先过来看下,如果不适应就走,幸亏她来了,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好的主人家。
这对小情侣从不骂人,更不会打人,甚至很尊重她们这些下人,衣服永远是干净的,厨房里永远有温水和开水,出去办事都有补贴,错过饭点允许吃完回来报销,回来也永远有热饭菜,今天下午,小姐更是多给大家发了一身漂亮的新衣裳,月钱也翻了两倍,她才过来没几天,却领了三个月的月钱,更重要的是,主人和她们能一起挤在厨房里煮年夜饭,还允许大家边煮边吃,就算在自己家都没有这种待遇。
她在宫里明争暗斗为了保命,好不容易出来了,却无家可归,可眼下,这家比哪里都好,小姐不只让她一个人有一间屋子,还指了一个小丫头来服侍她。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年三十(二)
不走了,从今往后,小姐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她就不信了,天底下还会有比小姐这里更好的养老之所,更重要的是,姑爷现在就认识了,一看也知道很宠小姐的,对她们这些下人脾气也很好,以后小姐嫁给姑爷她们也不用担心没好日子过。
平时少爷比较严肃,但此刻也和年轻人一样,一大伙人没有地位区别,边品尝着出锅的美味边说起家乡的过年习俗,甚至各显神通做起家乡最怀念的一道菜,这样的气氛实在太好了,只是,突然进来的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大门不是关好了吗?大过年的也不得消停......
宋锦瑜满心怨念地看着飞过院墙进来的两个鸟人,这两个鸟人连和他打招呼都没有,身上的雪都没扑掉,就急着对顾春衣讨好地笑,看着他们谄媚的样子,宋锦瑜有说不出的堵心,尤其是连雨泽,进来第一件事就是让三七给他倒水洗手,还没擦干就伸手自己拈起一块炸海蛎,看到宋锦瑜恶狠狠地瞪着他,更加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了,只见他用力嚼了几下:“小春衣,你手艺越来越好了,全京城的大家闺秀呀,没人比上得你。”
这讨厌鬼大年三十还出来恶心人,看他吃的不亦乐乎,发出的咀嚼声都赶得上猪啃烂地瓜的声音了,就连一向稳重的唐博远也满脸笑容,两个人逗得顾春衣和许嬷嬷一行人笑得前俯后仰,扶腰的扶腰,捶墙壁的捶墙壁,眼泪都出来了。
这还是前世凶神恶煞、小儿一听止啼的“阎王和判官”吗?宋锦瑜愤愤地看着,这一捧一逗的,不是小丑吗?可重要的是春衣怎么那么高兴呢,她在他面前就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本来圆溜溜的眼睛现在只有一条缝了。
宋锦瑜忍不住地咳嗽几声:“那个.....快到年夜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