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注意保暖,我看你前几天又咳嗽了”
“能不用黑板就尽量少写粉笔字,我上网查,说吸入粉尘会恶化支气管炎”
“上次给你带的润喉糖吃了没?下次我会找无糖的”
这小子竟然变得没规矩了,连称呼都省了。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教育他。
因为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办公室的老师还以为我恋爱了,都催着问我要喜糖,我百口莫辩,想着一定要治治这小子。
好在周末很快到来。
方非二话不说,先点完全部的甜品,然后悉数推到我面前来,妄想用吃的来堵住我的嘴。不过我没有理会他,刚想开口教育他,就被他抢先了,
“你教我的那些方法蛮有效的,她最近一直对着我笑,能不能再教我一点?”他一脸恳求的模样,我又心软了。
“她最喜欢什么颜色?”我含糊不清地问。
“紫色,深色系”他答得很快。
我低头望着自己的紫色小圆鞋,把爽滑的仙草布丁一口咽了下去。
“女人喜欢深色代表她对自己的体型没有自信,想看起来显瘦,所以你要尽可能夸她怎么又变瘦了,再不好好吃饭你就要心疼了种种”
他眯着眼笑望着我,了然地点头。
方非在我们班那会儿,就像小太阳一般,虽然初二的时候被同班女生拒绝过,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学校的“十大校草”之一。所以他追不到女生,我多少有些纳闷。不过心想既然有人吃饭埋单,我何乐不为呢?
吃完饭,他硬要送我走到车站,车子来的时候,他竟然很大声地说了一句,“你怎么吃完饭也那么瘦,……”
后半句我没有听见,因为汽车启动的声音太响,淹没了他的话语。
有时候我不是装聋作傻,而是选择自己麻醉。如果清醒地活着不如麻木地颓废着,我会选择后者。
方非五年后出现,对我的态度,到底还是让我猜到了些什么。不过那么大的年龄差距放在那里,我实在没有自信,也不想拖累他。于是,我向辛苦工作十年的学校递了辞呈,去了另外一个区教书。
大概一年的时间,我们再也没有见面,手机里那些温暖的短信,也像凭空消失了一般。为此,我感到坦然。
并不是所有单相思都一定会有结果,即使是两情相悦,他却在我人生中错误的时间出现,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君生我已老,直到现在,我才体会,这句话有多沉重。
30岁生日的那天,我放下手头的工作,向学校请了一天假。我想去一个地方,一个我梦开始的地方。
冬夜的雪下得磅礴,呼出的空气在玻璃上凝结成霜。一路上,我想到很多过往,曾经的回忆就像快速的电影镜头在脑海中翻飞:他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班级门口的样子,他笑着和我说他其实不喜欢那个女生的样子,毕业典礼上他落寞的背影,五年后他温暖的话语。
我不想不再年轻,可是我已经无法活得年轻。悄然逝去的青春,就好像一首悲凉的歌谣,诉说着曾经的美好,还有明日的别离。
曾经抱过幻想,曾经有过信仰,曾经坚持不懈地追求过,却全被一个叫做现实的影子,而击碎了所有的梦想。
他曾经说我孩子气,是因为看见我满屋子的Hello Kitty;他曾经说我皱眉易长皱纹,是因为还有人在意我的青春;他曾经说我不敢放手去爱,是因为放不开心中的结。
很可笑,原来真正懂我的人,竟然比我小了9岁。
皮靴在雪地里踏出一个又一个脚印,连绵不绝,我回头望去,原来我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决绝和坚毅。
熟悉的青砖红墙白屋顶,因为有了纷纷扬扬的雪,而显得梦幻。就好像年轻时候的我们一样,当一个人去怀念青春的时候,说明她真的已经老了。
呆了十年的地方,总有些熟悉的疏离。梦开始的地方,也是梦结束的地方。
30岁后的人生,从此应该告别憧憬,活得现实而坦荡。
没有注意到,校园的一角,走出一个人影,优雅而高挑。
白球鞋、牛仔裤、黑色大衣,还有一如六年前,那温暖的笑颜。他轻轻地说,
“我等你很久了,很久很久了……”
人间四月芳菲尽,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飘如冬雪(2)
55
春去秋来,于我而言,不过都是同样的景致:苍茫的白色,万物被覆上厚厚的积雪,常年见不到绿意盎然的罗斯,总是会在这个季节莫名其妙地飘一些雪。
离开利亚一年,消息有些闭塞。不过街头巷尾的那些桃色新闻,却是一条也逃不开琳达的眼。
想当年,琳达拖着几乎成为废人的布鲁斯惊现在罗斯街头的时候,她被授予了“民族女英雄”的勋章,这也直接导致布鲁斯躲在房间里一个月不敢出门,身为男人的自尊一塌糊涂。
琳达主动要求回来做我的贴身女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