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谁教你的?”
“几年前去安定关的时候,路上有时候下雨很冷就会烧点水喝,那时候很多人只带一个煮东西的小陶罐不带碗勺,几个有出门经验的就会这么做,水烧开了基本上也做好了。”
陈舟觉得还挺有意思,又问了一些行军路上的事情。
两人一边说话,手里动作不停。
看陈舟基本上掌握做勺技术之后,顾正歌就把自己那个半成品给了他,自己又去折了一把细柳枝,同样剥去树皮,编了个小笊篱和两个小盘子。
笊篱是用来舀陶罐里的鸡肉的,完全盛不住汤的小盘子,自然就是放肉的。
陶罐里水开之后,鸡汤的味道就慢慢散发出来了,两人一对视,眼里都写着同样的两个字:
想吃!
顾正歌掀开盖子,用洗干净的小笊篱戳了戳鸡肉,看到上面还有血水,无奈的摇摇头。
还得等。
陈舟满脸失望,神情也越发焦急,一个劲得问:“能吃了吗?”
在看到顾正歌掀开盖子往里面放了一把红枣之后,更是委屈巴巴的吸了吸口水。
顾正歌偷笑一下,手里小枣剩下几颗,全塞进陈舟嘴里。
陈舟含着一嘴的枣,嘴巴鼓鼓像个老鼠,还在拼命的嚼。
看着他,顾正歌有些羡慕那个“照相机”了。
真的有一些画面,是想被人记下来的。
比如现在。
他转过身添了两把柴火,掩盖住自己眼神中某些不可为人知的情绪。
他知道陈舟对自己毫无那方面的意思,也无法阻止自己对陈舟起那种龌龊心思,只好小心翼翼的把它盖住,不让它冒出来。
或许等过段时间,他们各自说了亲,成了婚,这种心思也会跟着慢慢消散。
“能吃了吗?”
吐完嘴里的枣核,陈舟又开始了。
顾正歌算着时间,道:“再等等吧,炖一会比较香。”
“可我不想吃香的,我想吃肉。”
某人一脸等不及的样子。
顾正歌也想吃,只是用现代话来说,他是一个比较追求完美的人,所以很耐心的忍住了,想了想道:
“大坑直走过了田地有个菜园子,是你一个堂伯的,咱们去偷点?”
陈舟愣愣的看了他半晌,然后笑的见牙不见眼,站起来拉着他:
“走!”
就当是饭前散步了!
两人慢慢的走出树林子,沿着土坑边转到田地那边,又走了大概五分钟,终于到了他堂伯的菜园子处。
六月初,很多菜苗都能吃了。
绿油油的小白菜,随风飘扬的小韭菜,长得非常健康的茼蒿,苋菜两人谁也不爱吃就放过了,再拔几根葱,几根没怎么长大的芫荽。
他们倒是不嚯嚯这些吃食,大概寻思能吃多少就摘多少。
觉得差不多,两人再次步行回到溪边。
不知道是不是风的原因,一进林子似乎就闻到了一股鲜鸡汤的味道。
陈舟瞬间来劲,几乎是拽着顾正歌往里面走。
走到溪边,香味更浓了,陈舟甚至看见一只黄鼠狼在溪水那边张望,碍于火势不敢过来。
看见人之后,更是飞速逃跑。
为了安全再次清洗自制餐具,顾正歌仔仔细细刷了一遍之后,揭开盖子,往里面看了一眼。
黄橙橙的鸡汤上面浮着油星,白嫩嫩的鸡肉衬着鲜红的小枣,一看就有食欲。
顾正歌终于大发慈悲的说:
“可以吃了。”
“欧耶!”
陈舟差点就要抱着他亲一口。
顾正歌用笊篱和木棍筷子撕开鸡肉,给陈舟弄出一大块鸡腿,又把盐给他拿出来,让他就着吃。
陈舟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撕了一大块肉,沾了盐放进嘴里。
一边嘶嘶哈哈的喊烫,一边热泪盈眶的说肉真好吃。
这可是肉啊!
好不容易吃到的肉啊!
顾正歌往鸡汤里撒盐,扭头笑着看他一眼,结果被陈舟发现,又撕了一块肉,沾了盐往他嘴里送。
“尝尝,超——好吃!”
他一脸期待,外加几分夸张的赞叹,顾正歌完全忘了要怎么反驳,迟疑着张嘴把肉吃下。
“唔...好吃。”
这只野鸡虽然不如家鸡肉多,但两条腿那绝对是生死逃命练出来的,味道杠杠的,完全没话说!
“陈舟,你自己吃。”
顾正歌好怕陈舟这种亲密的喂食动作再来几次。
“嗯嗯!”
沉迷美食的陈舟并没有感觉到不对。
肉太烫,他想甩开膀子吃也不可能,只好一点点慢慢往嘴里塞。
但就算是这样,两人吃的也不慢。
都饿了,闻到味道的时候就感觉能吃一头牛,又都是大高个子,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