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没有说什么话,一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对……我还能回忆得起那个时候的自己,看着这样的他,竟然有些得意忘形。
我告诉了他我和她的事。我以为他是因为这个不高兴。我们三人行着,原先三个元素是等距,各自抱怀的好感,没有过多的亲疏,现在,除了在学校角色的高下,在与她的关系上,我也比他先行了一步。
嘿嘿,那是多么肤浅、可笑的自大啊。
“你吃了好多,我好像只吃了一串韭菜,还是你逼着我吃的。”他对着我道。
原来对往事念念不忘的不止我一个。
“嗯,”我苦笑,“你还被呛住了,咳了半天。”
“没错,当时眼泪都咳出来了。我还想就趁着这机会大哭一场,不过看你紧张得要叫救护车,还是算了,真要哭出来,不吓死你才怪。”
我们一时又陷入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好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良久之后,我吐出一口气,带出一句话,算作是总结。
他耸肩。
“所以我什么都跟你说,什么都不瞒你。直到那天收到你的留言,你写着:婊子养的,离我远点。”
他嗤笑:“冯乐,你记错了吧,我写的是:Sonofbitch,Leavemealone!”
我斜乜着他,忍不住一笑。
“这次遇到你,我想,是该把所有的事做个了结了。”他叫来两杯酒,递给我一杯,定定得看着我,严肃得像要誓扫贪腐的高官,“帮我找到父亲。”
什么?
我皱眉不解,他那老爸不是应该在家里对着贵妇人般的妻子,有出息的儿子,以及马上就要进门的才色兼备的媳妇儿大享清福吗?
12、
次日傍晚,我把一叠预先找出来的资料扔过去,恰好砸中阿涵的显示器屏幕,里面的光怪陆离消失了一秒。
一秒过后,重现画面,刚刚生龙活虎的人物已经是趴倒在地成了一滩烂泥。
然后毫不意外得听到阿涵震耳欲聋的惨叫,他霍然起身,怒目相向,两眼发赤,指着我颤抖着声音:“混蛋,赔我命来!!”
“哈,”我假笑一声,不屑至极,“一个破网游玩了七八年,你试试看能不能玩个七八十年的,玩到南北朝统一,巴以和解……”
阿涵拍桌:“你够了,自从跟那家伙重逢以后,越来越尖酸刻薄。”
他好奇得扫了一眼从显示器上滑下来的资料夹,拿起来翻了几页,皱眉问我:“这是什么?”
“生意。”我平淡得回答,“还是收了定金的。”
顺带说下,阿涵开的这个生意清淡的事务所,是做着在里面颇富传奇色彩但现实中连蚊子都养不起的“调查寻找”业务的。
所谓的“调查”,接到最多的就是配偶的外遇证据单子——这种生意做多了,唯一的感想就是人啊,能不结婚还是不要结婚的好,相爱的话,两个人住一块完事了,何必扯些有的没的麻烦!
寻找,找的最多的是离家出走的猫,或者狗——狗比较好找,因为狗记着家,有着难听了点的“奴性”,猫……那是一部血泪史。
昨晚在简姐的店里,他对我委托这个“生意”的时候,我真觉得脑门都疼了。
“你爸……不见了?什么时候?”
“我毕业以后。呵呵,其实发生了那些事情之后,你觉得我们家还可能像以前那样吗?两个男女维持婚姻的理由虚假得可笑——为了我。去他们的,我犯不着可怜巴巴到这个地步。”他看着我笑,醉意不是假的。
谁都有苦衷。我本想这么说,话到嘴边,却出不来。
人要是任何时候都能有这觉悟,那就不是人了,脑袋上可以直接顶上光环,假冒佛祖。
“他给我留了封信,说很对不起我妈,对不起我,但是他已经不能再在这个家里待下去了。冯乐,他……没有去找你们吗?”
我差点把手中的酒往他脸上洒去,转念觉得这动作太过娘们儿,便换了一声冷哼:“可能吗,余思源?”
不想说太多,离开了那个安身之处,颠沛流离的生活。
若非这个世间真的还有好心的人,我是不是早已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走向一条黑暗中的不归路?天晓得。
让我浑身汗毛倒竖的事情发生在下一刻:
他突然靠近我,身子倾斜,脑袋一歪,竟然就靠在了我身上。
“余思源!”我从喉咙深处滚出这个名字,声音压得很低很低。
“不要叫,冯乐,”他的声音有说不上的疲惫,“当我们是好朋友的时候,你从来没有了解过我。当你说想死的时候,我是真的想死。跟你一起躺在那条烂铁路的晚上,我就在想,要是我的余生还有可以称得上是幸福的东西的话,老天能不能都给你?我什么都不想要了,甚至自己都不想,但你要幸福……”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百般滋味,齐齐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