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东西。
从地狱到天堂转换得太快,青年有些不知该如何反应,就在刚才,他还以为面前的人将自己引到这里,是为了让他死在这里。
他不知道,万俟天齐根本已经到了剧情控症状晚期,如果要他在主角去死跟自己去死做出选择以维护剧情,他犹豫再久最后也还是会选择自己去死,不然现在也不会冒着被玄晶砸死的危险留在这里,没有土遁离开。
这个亲吻跟他们之间有过的激烈亲吻截然不同,只是像蜻蜓在水面轻点而过,伶舟珩还没来得及做出更多的回应,万俟天齐就已经从他身边退开,手仍旧按在他颈后,“可惜,你是伶舟家的后裔,我也是万俟氏唯一的继承人,我没有信心压制过你身上的血统,让你孕育出伏地魔蟒来。”
潜台词就是,两个独生子就不要谈恋爱了吧,不然生不出孩子不是两家都要绝后?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两个人格有二合一的趋势,我可能很快就要消失了……
21、第21章
我叫万俟天齐,是个书中的人物。
我现在正在劝我的主角离开我,到下一个世界去寻找他真正的幸福。
他看起来已经开始动摇了。
虽然心里有些舍不得,但拜托,快点结束吧。
……爱真是个麻烦的东西。
万俟天齐说出这番话,并不是因为他爱伶舟珩,比起爱情,他更在意自己生存的意义。
爱情还没有取代维护整个书中世界的剧情,成为他活着的意义。
但伶舟珩会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点头答应,就真的是因为他爱面前这个人。
虽然性别变了,但有一点始终没变,就是他的眼里容不下沙子。
再爱万俟天齐也好,他也不会放弃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心愿。
他像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让自己能够点头,放弃眼前的人,开口道:“好……我答应你。”
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万俟天齐也感到心脏深处生出的那种痛楚,又酸胀,又绵长。
他想起自己仅有的记忆里,对于伶舟珩这个人所有的一切印象。
一本书里的角色,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他的选择,有人觉得应当是这样,有人觉得应当是那样。在的读者中,对女主最后的选择,有人觉得这是对本文宗旨的一个贯彻,有人却觉得这是对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坚守的侮辱。
也许是因为隔着一世,所以万俟天齐想起来的时候,心中的感情并没有太过激烈。
两者相比较,他只是更喜欢前期的,拒绝了流云城城主,想要坚守爱情的伶舟珩,就像面前这个对他说好,我答应你的人。
“我不是你的良配,阿珩。”他用拇指摸了摸青年的脸,然后将按在他颈后的手放了下来,“你值得更好的——不,最好的人。”
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一颗高速旋转的琥珀色晶体从左侧激射而出,直直地袭向他们。万俟天齐目光一沉,扬手一掌拍去,发出的黑色斗气将玄晶拍回了白雾中,一手抓住青年的手臂,沉声道,“这里很危险,我把你引到这里来,是为了一场机缘。”
见青年看向自己,他默默地在心里补充了一句,你的机缘。
但现在没有更多的时间来解释,万俟天齐将那颗玄晶被拍回白雾中的举动似乎捅了马蜂窝,数以千计的玄晶正割裂了空气,发出呼啸的声音朝着这个方向飞来,俊美的男人只来得及说一声不要反抗,就带着身边的青年一起没入了地底,两人的气息瞬间与大地融为一体。
自白雾中弹射而出的玄晶朝着这个方向兴奋地袭来,结果砸过来以后却发现砸了个空,纷纷掉落在地上,不甘地弹跳了两下。
一声低沉的兽吼自白雾中传出来,一头遍体由琥珀色晶体组成的异兽分开了雾气,从其中走出来,满地的玄晶立刻像受到了吸引一样,蹦跳着回到了晶兽的身上,与它的表面融为一体。
晶兽在四下里看了一圈,没有发现人类的踪迹,于是又低吼一声,回到了雾气中。
今年来打扰它的人类没往年多了,大概是被自己杀怕了。
它高兴地喷了喷响鼻,从两个鼻孔中喷出两道琥珀色的晶气,今年应该可以早点回去睡觉孵媳妇儿了吧。
晶兽这样想着,脚步都变得轻快起来,决定再在矿场里绕几圈,把漏网之鱼都杀光,然后就回去睡觉。
山洞外,白雾弥漫,玄晶到处飞舞,时不时撞上坚硬的山壁。
山洞内,空旷干燥,连一丝粘稠的雾气都没有,坚硬的土地忽然变化起来,像水面一样生出了一圈一圈的涟漪。
在这涟漪中间,出现了两个人影——不,应该说是上身是人,下半身却是蛇尾的生物。
第一次用尾巴走路,行动起来有些别扭,不过万俟天齐还是没有把两条腿换回来,因为裤子已经被撑破了,鞋子也不见了,要是现在换回来,他们两个直接可以跳威风堂堂了。
他带着伶舟珩潜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