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霞早产,出生时,不够四斤。最让父母困扰的,不是没有钱送医,也不是左眉上的胎记,而是阿霞的性别。妻子低头看着怀里襁褓里的女儿,轻轻摸她红粉色的皮肤,随后与身边的丈夫互看一眼。他们对彼此心底的念头都默认不语。妻子生完孩子的隔天就下地了,因为不受婆家待见的她只能忍受下体的疼痛,亲自到厨房煮几个鸡蛋和面条作为伙食。至于丈夫的去向,当他知道妻子生得是一个女儿,即刻就与同村人出城干活了。他像是一个借宿的人,没有留任何留宿费,不声不响地就走了。
不知是贫穷使人没有良心,还是丈夫本就是一个狠心的人。妻子的泪早已流干了。她捧着装着一碗装着清汤面的铁盆,从厨房走回卧室几步路里,她的步伐缓慢得像是一个年迈的老太太。满满的一盆面条条被汤水泡发了,妻子麻木地嚼着坨成泥巴的面条,只有酱油和猪油的食物,根本吃不出什么味道。她的身旁放着一个简易的竹篮,女婴则被装在里面。其实女婴是第三胎,这个篮子曾经装过她的两个被贱卖的亲姐姐。妻子的眼神茫然地盯着空无一物的桌面,一点儿都不关心从出生就不曾喝过一口母ru的女儿。母性在腐朽的思想面前,已经不管用了。她只想通过生儿子,来换取家人的一丁点认可,甚至是一点怜悯的眼神来证明她在家庭里的重要性。
卧室也是产房。尽管开着窗门,但是里头总是弥漫着一股子甜腥的臭味。妻子的衣服和裤子好几天没洗了,她不得不碰凉水了。不过在此之前,她得把孩子处理了,就像往泼一盆肮脏的水一样。她味如嚼蜡地把面条吃完,然后特意换了一身新衣裳,梳了一个漂亮的头发,还戴上了唯一的一对银饰耳环,洋洋洒洒地出门卖女儿去了。
村里人见到妻子,纷纷撇过头去。无人敢问她要去何方,因为他们都心知肚明。妻子穿着一双帆布鞋,踩在三拐五道的泥巴路,来到三叔的家门口。她敲了敲门,不久,一个中年男人来了。他将身体堵在两道门的中间,似一点儿缝隙都不愿意为妻子敞开。
“三叔,您行行好吧。这是最后一个女儿了。”
三叔看着襁褓里的婴儿,一边用舌头叼弄嘴里的牙签,一边细细考量了一番,说道。
“够了,都收够了。城里的政策管得紧,他们不要女娃了。”
“您再帮我问问吧,她怕是活不多久了。”
“她脸上长了什么怪玩意儿?”
“一块胎记。收去干活不碍事儿的。”
“哪儿不碍事儿了?就算收去乞讨都要好货儿。你这个,太丑了,不行。”
孩子被判死刑了。妻子感到一阵晕眩。村民眼睁睁看着妻子低着头,走出巷子,在村口坐上一辆出村的三轮车。弃养女婴正如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他们见怪不怪了,都晓得走进那条巷子里意味着什么,所以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们只是看着,就这么远远地看着。
冷风吹拂在妻子的脸上,拨弄她鬓角的发丝。路上的泥坑颇多,抖得妻子的腹部坠痛。她不得已下车,却不知道要去哪儿,只好沿着一大片油菜花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裤裆涌出一阵温热的shi意,她不可置信楞在原地。她漏尿了。她扭头,向后看了看自己的屁股,又低头看脚边的裤腿。一滴,两滴,她看到尿ye落在地里。她仓惶地看一眼四周,随后注意到旁边的河沟。现在的河沟是干涸的,等过几天,就会下雨了。
妻子抬头望天,却发现自己心如死灰,竟然连一点愤然的质问都没有。她该抱怨什么呢?这世上的女人,不都是这样过活的吗?儿子会有的,丈夫也会回心转意的。妻子这样安慰道。她为自己的贤惠感到满意。天公骤然变了脸色,似乎感应到眼皮底下又有一桩谋杀案即将发生——要下大雨了,母亲要杀人了。她加快脚步,迎着身边飞起的风沙,为女儿选择一块儿适合安葬的风水宝地。不论是暴风,还是雷雨,都无法阻拦母亲对于拥有儿子既是未来的妄想。
女婴知道自己要被丢弃了。她开始哭叫,试图唤起母亲的理智,可是母亲对她的挣扎置若罔闻。母亲面带笑容,入魔般的一步步走向祭坛,以一条不值钱的生命来换取一个理想的家庭。母亲将婴儿丢在垃圾堆里,转身离开时,不带一点留恋。她甚至敞开衣襟,展开双臂,朝天仰面高唱对下一个新生的到来。风呼呼地刮,雨啪啪地下。大颗大颗的雨粒打在婴儿柔嫩的脸蛋上,她的哭声被雨声覆盖了,就连苍蝇和老鼠都跑了,不曾发现她的存在。她的哭声逐渐在雨中消亡,如同她脆弱尖锐的声音。
天在咆哮,地在涌动。垃圾堆里开始积水,襁褓里的女婴犹如大海里的孤舟,渐渐淹没进水里。正当污水快要流进婴儿的嘴巴时,一个女人把她捞了起来。女婴停止了哭泣,她把眼睛挣得大大,将面前的女人盯紧了,只为了认清自己真正的母亲。从此,她随养母林凤娇的姓氏,名叫林春霞。
她们的家是一个三居室的烂尾房,能住人的只有空间最大的客厅,有门有窗,四壁建在。阿霞喜欢这个家园,就像狗不嫌家穷。所以学会走路之后,阿霞便从母亲的背带里脱落下来,迈着两条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