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这世上太干净的,混入泥潭,终究是一池祸水。
我早知道,方韶清是我的克星,亦然是我的在劫难逃。
祭天大典前,众礼官寻遍不见昔日里那位高权重的红衣主教,慌乱无措。
“主教呢?可曾见过主教?”
大典前,主教不在其位,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掉的自然不是主教的脑袋,而是他们的。
“找到了!”有人呼唤。
“神袍呢?快拿过来。”
下面的人手忙脚乱,都这时辰了,主教却还穿着素日里常爱的那件单薄红衫,轻纱绕着白皙的脖颈,绫罗绕指柔,指节根根纤细分明,美得像一尊神像。
可这尊神像却全然不理会旁人,他抬起手腕,修长的手指连着手背,两只手的指尖微微颤栗着,目光落在远处的梨树,一眨不眨地瞧着。
“主教……”
“嘘——”
红衣主教轻轻竖起一手的食指,另一手仍然平立在半空不动,他的语气异常温柔,似乎是怕吵醒什么人睡觉。
他以唇语回应:“别惊扰了本座的小白鸟。”
礼官顺着他的指尖看去,哪有什么天上飞的白色鸟儿,倒是越过栏杆,那棵梨花树下,有一位白衣少年在舞剑,翩若惊鸿,小小年纪,风姿卓然。
红衣主教手心向上,露出难以言明的欣喜,仿佛见着了世间最稀罕的宝物一般,无比轻柔道,“瞧,他在本座的手心跳得多好看。”
那食指和拇指忽然叩在一起,掌心用心攥紧,像要硬生生扯断那个小人儿的双腿一般。
“他长得多像那人啊,”红衣主教愉悦地笑了,“生来,便该是献给神明的。”
“是,主教,这便带他来见您。”
礼官不敢多嘴,心里却明了。每当这位红衣主教夸赞一个男童,那孩子必然要倒霉的。
我第一次撞见韶清,便差些误了祭天的时辰。为此,皇帝执意要见见这位灵童是何等惊艳,能令我这阅美童无数的大主教移不开视线。可我如何都是不肯,皇帝拿我无法,终是允我许了这位方家小公子做灵童,也不再强求瞧瞧那惊艳世人的容颜。
皇帝不强求,自然是再不可能见到。既然做了我的灵童,必是时时以面纱遮脸,以全身心侍奉神明。神明的圣物,又岂是这些凡夫俗子可觊觎,哪怕是天子,也不过是凡人尔。
我为方韶清起了新的名字,叫他白羽。这世上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干净纯粹的白,而我最爱的,便是这张未曾被人触碰过的完完整整的白纸。
我待白羽极好,锦衣玉食自是俗物,更传于他仅由主教习得的无上心法,不仅久驻容颜,更增进功力。江湖上,再高深的武学,也难企及此间一二。
白羽是个寡言少语的人,这丝毫不能影响到我对他的偏爱。众生该是平等的,这样的话说出来糊弄愚民,以求那些傻子们安分些便好了。上天本就是有所偏爱的,神明不例外,我亦不例外。
他身上有一种令人着迷的干净气息,每每是在沐浴之后,白皙的肌肤比美玉还顺滑,长长黑发如瀑,即便是合衣躺在那里,都令人忍不住同他坦诚相见,将他搂在怀中,倾尽全力疼惜。
他该是神明的,该是最干净的那一纸白。
而我便是世人的神明。
他终有一天要将身心献给神明的,在此之前他只要慢慢学习如何侍奉。我从最简单的教他,让他学着去含不同长短粗细的玉棒。剔透的玉撑开他红润的唇瓣,费力地吞吐着,一张小脸憋得通红。每当小手握着那玉棒从嘴里抽出来的时候,晶莹的热ye顺着他的唇边流向玉棒,一丝一丝的落下,我便忍不住多看两眼,内心深处蠢蠢欲动,可却心知时机未到,压抑下来。
每夜他睡着的时候,我忙完公务,便喜欢悄悄躺过去,抱着他睡觉。小白羽的手感很好,刚摸起来很柔软,过一会儿便会开始流眼泪,被我捏着顶端的时候,还会止不住的发抖。我很满意礼部为灵童新缝制的这身衣裳,上身包得严严实实,下面却隐着两出刚好能伸进去一只手掌的缝隙,每次想和他亲热,一切都那么容易又顺理成章。
想来这方家人算是识趣的,也难怪能在礼部屹立不倒,果然十分会讨好主子。
可他们终究还是一群愚人,怎能妄图窥探神明的心思?
我心知,他们皆以为大主教喜好男色。到底,这些凡人娶妻生子,享尽人世欢爱,却仍是不知足。
我不过是求得一个欢喜之人的陪伴,便像是犯了天大的罪过一般。神明,难道就该是孤独终老,孑然一身吗?
想来我这一生,无须求得万人心诚拜服,但有一人在身侧。灵识开窍的人,既得上天宠爱,上天自然也想早些带喜爱之人去陪伴他。固是哪日死了,有一人肯来替我收尸,我便没白活一遭。
我便是同白羽如此说的。
白羽应了,他说您会长命百岁,他又说定然不离不弃。
我当是对他更为照拂,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