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地妥协了,要知道,得意不被允许这么做的原因,仅仅只是我告诫过他负担不起首饰的费用。
“我难道不是艾伦的家人吗?叔叔是我的家人,所以这是我家……我还以为,这里也是艾伦的家,”他在伤心的时候口才竟然很好,但这么失魂落魄地看着人,这也不值得有谁高兴,“艾伦能不能留在这个家,不去那个家?”
照顾得意这么久,对他说“不能”是世界上最难的事。小孩睡下后,我去书房处理工作,邮箱里又多了几条精神病治疗机构的揽客广告,我一边删除,一边回忆与社工见面时的交谈内容,对方有记录我的工作邮箱吗?我拿不准,那个戴红袖章、好管闲事的中年女人,找到我的办公室来,笑起来面容和蔼,说话也格外拿人:“我晓得嘛!我也养狗,那小狗就跟小娃娃一样,带着身边这么多年咯,多多少少也要有点子感情的嘛!随便就送走、就要拿起安乐死,哎哟,我太舍不得了!”
“你家那个傻儿,跟你非亲非故,每天还照顾他、养他,带他出来晒太阳,季老思,你好贴心嘛!出了这种事,也不是你能预料的,跟你有啥子关系嘛?又不是你的责任噻!”
她好像很感同身受,“而且他才来你屋头(家里)好久嘛?出切浑耍(乱搞),把自己整死!值不值得你对他这样好诶?”
我揣摩着她的用意:“你说的意思是,现在这个人,倒不如一条狗了?”
女人赶紧摆手:话不能这么说!
“只是他现在这个……”她压低声音,一只眼睛瞪大,一只眼睛眯小,朝自己的太阳穴指了指,“这个脑子!哎,你晓得的嘛,不大适合住在我们这点咯。季劳斯,都啥子年代了,现在那些精神病医院,设施、医生、疗效,都好得很嘛!你又有这个能力,能不能找个……”
除开得意,没有任何人能阻止我说出“不能”这个词,但我或许早该想到——至少要早在给得意解释“永远”的含义之前,无论在我的描述中小孩是怎样容易让人接受,在任何一个陌生人眼里,他都是一个高 1 米 78,发育正常的成年人,该像成年人一样说话做事,那些可爱可贵的特质实际赋予他的,不过是诡异的言行、不合时宜的举止,看起来阴柔别扭,遇见他的人要么鄙视他、厌恶他,要么恐惧他,害怕他突然发疯。
在每一个难眠的夜晚,我躲到得意的卧室里,在他柔软的单人床旁,借月光打量他的睡颜,我的小孩不愚蠢、不丑陋,也不是一颗没有秒表的定时炸弹,我前所未有地害怕失去他,我希望他可以一直这样,我希望他不要永远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