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与我们想象中的有所偏差的是我们两个醉鬼并没有吵醒尚且还在沉睡的耀克居民。因为我和埃德森早已疲倦到无法出声了。我们行尸走肉般的回到小旅馆,绕了不少路。前台的黄发La bambina跟见了鬼似的瞪大眼睛盯着我俩,说不出一句话来。刷卡进入房间,我们连衣服都没换,直接倒在逼仄的双人床上呼呼大睡。
在被瞌睡虫拉入沉睡前一秒,我恍惚地意识到其实还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我和埃德森是在耀克喝得醉醺醺的,而并非罗马。
事实上,或许是天堂。我说。
存稿没了,实际上这章也是我今晚赶出来的
先前喝进胃里的酒实在是太多,以至于我到现在都还病怏怏的模样。埃德森见我不舒服,关切地问我身体有没有大碍。我摇头。我饿了。我说。
我在这晚喝过了有史以来最多的酒,埃德森可能也是,我不知道。但他的状态可比我的好太多太多了。与六个星期前谈话的内容一样,我们喝到了天明才踉踉跄跄地离开舞厅。酒精的后作用十分强烈,刚出大门我就忍不住跑到身边最近的一个垃圾桶旁吐了。埃德森去给我买水。我接过矿泉水漱口。可总算是活过来了。我苦笑着说。埃德森笑得肆意。我们这是在地狱里走了一趟吗?
除了跳舞,我们还饮酒。鸡尾酒、香槟、红酒、葡萄酒、格拉巴酒、威士忌……总之每个品种都会尝一点。混酒喝得我头昏,晕乎乎地靠在埃德森的怀里,口中却仍然嚷嚷着要酒保拿酒给我。埃德森笑话我逞能。我也笑。说不清楚是在笑什么,可能是自嘲吧。无所谓。只要我开心、他也开心,我们都开心就好。
我,在我的脸侧落下吻。沉默一秒。没什么。我摇头,转而在拥挤的人群里回吻他。我们两个人犹如不知饥渴的东方神话故事里的饕餮,疯了一般地吻着彼此。我们不在意身边的男人和女人。就连震耳欲聋的音乐也被投掷进角落。挂在墙壁上的盏盏煤油灯所散发出的幽暗黄光成了我们最好的保护色。与我们在一间舞厅里放浪的年轻人不会知道我的真实性别。而且。我心想。说不定他们就算发现了我是个男孩,也不会大惊小怪。
埃德森带着我在舞厅里转了一圈,然后我们把喝光了香槟的高脚杯随意地塞进某个角落,一起挤进热闹的人群里跳舞。头顶黑色棒球帽的打碟DJ在调音乐,身边还有乐队的成员弹吉他、敲鼓。所有人都跟着了魔似的摆动自己的身体,不断有陌生人撞到我的身体,并借此趁机抚摸我裸露在外的肌肤。无所谓,管他呢。可能是被陌生人抚摸的,也可能是被埃德森充满欲望的眼神注视的,总之我忽然很想做爱。于是我和埃德森再度接吻。他捧着我的脸舔弄我的口腔。我被吻得欲火中烧,也忍不住勾住他的颈脖回吻,并且阴茎隐隐约约有了勃起的趋势。不仅是我,埃德森也如此。
不记得我们在盥洗室里究竟待了多长时间,总之离开后台上换了一个DJ,也有可能是两个、三个。天晓得。埃德森递给我香烟,我接下了。其实我不是非常喜欢香烟呛人的味道,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认为在这里就应该如此。埃德森略微低下头,用他已经点燃的香烟火作为火柴为我点燃香烟。我们的头靠得很近,仿佛又是在接吻。恰好此时音乐声湮灭在浑浊的空气中,灯光也被熄灭,我的眼底只剩下两点胡明忽灭的星火。它足以燃亮我的整个世界。
由于昨晚——其实准确来说并不是“昨晚”一词便可以简简单单地概括的——我们疯得完全忘记了时间,身体和大脑太过疲累,所以直到黄昏时的西斜的落日阳光透过灰蒙蒙的磨砂玻璃,在被单和铺着暗红色毛毯的地板上打下光影,我和埃德森才从睡梦里醒来,迷迷糊糊地倚靠着床板赶瞌睡虫。
埃德森拿过放置在床头柜台面上的机械表,扫了眼时间。见鬼,竟然都这个点了。声音包含了惊讶。大概他也没能料想到我们两个人会从清晨六点睡到傍晚十八点,整整十二个钟头。
确实。埃德森苦笑。灌了一肚子的酒精。他朝我伸出手应该是想拉我起来。走吧,出去吃点东西。
第31章 第二日
我借助埃德森的力度从柔软的床上起身,慢吞吞地褪去早晨未来得及脱下的臭衣服并换上干净的衣物。这使我感觉清爽多了。我们去浴室里洗漱、收拾自己。看着盥洗镜里的肩并肩刷牙的我和他唇边一圈的雪白牙膏沫,互相笑了。用毛巾清洗过脸颊,我揶揄埃德森说方才的我们看上去根本就不像十
白天时我们在铁皮火车的盥洗室里做爱,现在我们又在舞厅的盥洗室里干了火热的一炮。我不再压抑自己的叫声,而是堕落着呻吟,被操得爽了便大声叫喊,我才没有闲工夫去思索别人的想法。他们会如何看待我、如何看待埃德森?管他呢,就当成当两个神经病好了。被他占有、填满这件事情令我感到心安,这也是我们在相爱的一个证据。而我此时此刻正巧拥有着这个有力的证据。
后面更新不稳定,可能一日两更,也可能一更,也可能两日一更
想了想,看了读者的评论并且听了朋友的劝告,决定还是把这篇文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