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在上。
芬奇·格兰德尔对天发誓,当他的分队长兴致勃勃地揽着他的肩,要“喝点儿酒”来庆祝他成为骑士团一员的时候,他绝对不知道队长指的是这个意思。作为在教会学院训练了三年的见习生,芬奇的故乡并不在王城,他来自一个距离纳吉亥尔千里之遥的小城镇,在他们老家,如果有人对你说“喝点儿酒”,那意思就是穿得随便一点儿,在日薄西山的时候去镇中心的小酒馆去吨上几杯,也许那儿会有个长得不赖胸脯不小的女招待让人想入非非,但大家的重心无疑还是在酒上。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那些平日严肃的同僚们褪去了自己的铠甲,换上最招摇讲究的常服,手里端着一杯容量跟鸟食儿差不多的干红装模作样,以便于随时饮尽,好叫来那些年轻貌美衣着暴露的姑娘们斟满自己的酒。“您还想要添点儿酒吗?”一个身着薄纱的女郎突然单手端着托盘在他面前蹲下身子,伸出纤细的手腕指着他手中的小杯。“呃!不了、谢谢。”他慌忙抬高手腕,假装自己没看见那姑娘几乎挤到他面前的雪白胸脯。他似乎把那女郎逗乐了,她咯咯地笑着收回手,像是故意和他打趣似的问道:“那您想要点儿别的什么吗?我能给您比酒更好喝的东西呢。”
这下更让年轻的新晋骑士难堪了,他索性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拨浪鼓似的摇着脑袋,直到那姑娘悻悻离去。
“那姑娘喜欢你,格兰德尔,我敢打赌你刚刚要是跟她走她能给你打个折。”他的分队长一口酒气喷在他的脸上。“啊,您一定想多了!”芬奇红着脸继续摇着头,“再说……在这地方她们可能对谁都这样讲。”他所说的“这地方”有名字,这家名为“夜莺之眼”的酒馆位于纳吉亥尔的下城区偏北,虽说是酒馆,可往来的客人都对它的另一重身份心知肚明:这还纳吉亥北城区最大的娼馆,只要献上几枚金币就足够让你快活一整夜。
“胡说,那怎么不见她对我讲!”分队长大力地拍着芬奇的肩,“今天是值得庆祝的日子,孩子,别拘束,玩得开心点儿。你要是没看上刚才那位就再多留意,有中意的就告诉我,你今晚的开销都记在我账上。”就在芬奇试图张嘴辩解的时候,他的上司突然严肃地把食指贴上新晋骑士的嘴,“闭嘴,小鬼,我可不希望我队里的男人在今晚过后还是个雏儿。”
女神在上。芬奇·格兰德尔再一次在心中祈祷着,他在教会学院待着的时候可不知道成为一名骑士就非得告别处子之身——还是以这种异常尴尬的方式。他有一百种别的方式证明他对骑士团的忠心,就非得要这样不可吗?
当他暗自苦恼的时候,四周的光线忽地暗了下来。远处的舞台上突然跳上一位报幕的侍者,他朝众人鞠躬,并高声宣布着:“今晚的原定的舞者普丽姆萝丝女士今日身体不适,不能登台,望请大家见谅……”台下传来一片不满的嘘声,就连身旁的分队长也咳了咳了嗓子以示遗憾,“请安静,请安静——”那侍者淡然地抬手安抚着台下的顾客,“为表歉意,我们为大家安排了新的余兴节目,请让我们欢迎哈塔兰坠落的晨星,希望他的表演能令大家满意。”
这报幕似乎一举挽回了“夜莺之眼”的信誉,台下原先唏嘘的客人们突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在喧闹之间,芬奇试着高声问向他的上司:“他刚刚说‘哈塔兰’?”“你没听错。”年长的骑士答道,“当年那些骑在我们脖子上的家伙们都变成了奴隶,现如今你们能喝着小酒欣赏那些白耗子光着屁股跳舞,都得感激我们当年的浴血奋战。”
芬奇并未对他的言语做出评价,他转过头,有些好奇地望向打着微光的舞台。靠近长廊的那侧幕帘被拉开了,一位身着白袍的年轻人赤着脚朝中央走去,仿佛白色的流星划过天幕。他白色的长发几乎快到腰际,随着轻快的脚步晃动着,他看上去和这环境格格不入——他没穿着什么过于暴露的衣服好凸显他的腰身,也没什么繁琐的饰物装点他的面庞,宽松的白袍垂到脚踝,腰间系着橄榄叶状的金色丝带。他不应当出现在这里,芬奇蓦地想到,他更适合被放在那些写着神话与歌谣的史诗里,怀抱着竖琴轻yin着自己作的诗;或者化作一株水仙,生长在清澈的河畔。
等他迈向舞台中央站定的时候,芬奇这才发现他确实像一位真正的游yin诗人那样怀抱着一架浅色的竖琴,他信手拨弄着琴弦,那不是什么复杂悠扬的乐音,但从他的指尖流出的音符仿佛染上了奇异的魔法,让人不禁聚Jing会神地倾听。他随意弹奏了一会儿,就缓下手来,抬眼注视着前方,对着空无一物的未知浅唱低yin:
“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那是个过于年轻的声音,年轻得过分也平稳的过头,芬奇不禁暗自猜想他究竟要唱上多少遍才能像现在这样波澜不惊。
“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在你美的园地挖下深的战壕,
你青春的华服,那么被人艳羡,
将成褴褛的败絮,谁也不要瞧:
那时人若问起你的美在何处,
哪里是你那少壮年华的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