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是不是用来擦鼻涕的。
「我居然……一点也没有厌恶!而且,闻到那个味道,日!我居然迷上了那
个操蛋的味道!你也知道,他才十三岁的男孩子,射出来的肯定不少,汩汩地,
从他的小鸡巴缝里像喷泉似的涌出来,就用我穿过的袜子裹着他的鸡巴撸,还他
妈射进我的鞋里……但我那时候鬼使神差地,我当时没有生气,居然把袜子穿在
了脚上,因为我好奇沾满精液的袜子穿在脚上是什么感觉!我的心跳的厉害,我
的肌肤全身在发烫,我穿上皮鞋,精液就粘在我的脚底,我感觉飘飘然的就像脚
踩在云彩里,日!可能我的身体里就由痴迷精液的基因,被那小东西撸的那一管
给激活了,真是够他妈丢人的。」
「听起来……非常的不可思议。」
芊歌想想自己有关精液最疯狂的性幻想,大概也就是跪在爸爸的脚下被他射
得满脸满身都是吧。
「估计那小家伙过得提心吊胆,几天都不敢正眼看我。我就在原来的地方又
放了一双鞋,一双翻口的粉红的田径鞋,鞋里塞了一双纯白的运动棉袜,可惜那
时候我还没有高跟鞋。我就在房间里假装午睡,看那个小家伙怎么闻我的鞋——
那小东西胆子还真大,又用白袜子裹着他的鸡巴撸,最后射进我的鞋里,哈哈,
你敢想,我当时只穿着胸罩和内衣睡在床上,那小家伙却径直跑向了我的鞋!真
是无可救药了。后来我居然穿着那双鞋跑了全校第一,上台领奖的时候脚底下还
是粘糊糊的,哈哈哈哈!。」
「哈哈哈……」
「得奖那天我可高兴得很,回家就把那个小贱人拖到我的卧室里,他最初还
装傻宁死不从,我把刚脱下来的袜子塞到他鼻子上,他立马就服气了——那可是
夏天啊,我还刚刚跑完了1500米,他闻那味道居然鸡巴立起来了,我就让那他坐
在我的怀里,用的是黑色的长筒靴,当作长颈瓶似的让他的鸡巴头对准我的鞋口,
就像挤牛奶上下捋他的鸡巴,那时候我的手法估计比现在简单粗暴,那小婊子叫
的比鸡还贱,我就捋得更起劲了,几下子就『嗖嗖』地射进我的靴筒里,射完了
我还不停手,直到在靴子里射了三回,把他榨得快昏过去才算完。」
「呃,那个年纪的男孩子射这么多没事吗?」
「哈哈哈,那小家伙可愿意当我的精液小奶牛了,偷偷告诉你,最疯狂的一
次,我们全家在一张长桌上吃饭,我就桌子在下面帮他撸进汤里,反正是鸡蛋汤
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区别,我就直接喝掉了。」
「精液汤的味道是怎样的?」
「因人而异吧,我很喜欢,但是喜欢吞精的终归还是少数人。」
「我不算太擅长吞精……口交大概还可以吧。」
「后来身边的小婊子们一个又一个的脱处了,我是想过那他开荤的,不过后
来他早早订婚了,她的那个恋童未婚妻好像还喜欢他挺久了,我没有兴趣和别人
抢,随他们去吧」洛莎笑了笑,「那小贱人,才十四岁的时候就和一个十八岁的
女人订婚,身材和那条金毛大母狗差不多,羊毛卷,比她瘦一点,毕竟淑女可比
那大胃王懂得保持身材多了,额头很宽一看就是那种古板的女人,和她对付不来,
后来看过他们的照片,她把红高跟鞋放在他鼻子上,用白色的吊带袜给那小东西
踩出来,射的满脚都是,也挺好的,那女的做了梦的都想结婚,情趣内衣都是婚
纱款的,不像我这种女人。要是我甘心结婚,也就不从那鸽子笼里飞出来了。」
「原来是这样……第一次见到洛莎感觉酷酷的,没想到提到精液说这么多呢。」
「哈,那你呢?」
「我?我的故事就没那么丰富了……」
「比如,你为什么做了O-lady?」
「成为O-l
ady是因为爸爸的兴趣。」
「啊?算了,那我可不想听了,家族类的我可是早就受够了。」
「哈哈,那晚安了,洛莎。」
「晚安。」
……
在遇到贝乐之前,芊歌从来没想到人类居然可以和魔宠性交。
贝乐在宿舍养了两条魔宠,一条名叫「布丁」的拉布拉多兽,一条叫「奶酪」
的金毛兽,她最初以为她只是个喜欢魔宠的天然派的女孩,有时它们还爱舔舔芊歌
的脸颊,芊歌也很喜欢亲近它们,时不时喜欢带回写吃的为他们。然而某天她回
到宿舍时,后来看到贝乐竟然跪趴在床上,「布丁」的兽爪按住贝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