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名叫东来。
作者有话说
4月29号是我的生日,选择今天复更,大概有一点转世复活的意味。看到这里的人应该就知道了,下部和上部跨越了很长时间,也许有人会弃文,因为不再是一个少年爱情故事。如果只喜欢上部,大可停留在这里,但我仍会好好完成下部,它们是不可分割的。
第四十二章 落日飞车
绿地上各色小旗飘飘,一匹小棕马越过小丘,它披着天蓝马鞍,显得天真可爱,速度又一如离弦飞箭。骑手领着它冲锋在前,后面跟着一票各家赛马,它们在几座小丘上循环往复,踏平了不知浪掷几多美金养起的草皮。
这是场富豪间的爱马友谊赛。
最终是小棕马骑手获得第一,着天蓝骑装的骑手从马背上翻身而下,他摘下头盔,齐肩黑发松开垂下,拂弄着眉心一点红痣。
陈梨是个好骑手,他个子不算高,身材也轻瘦,上马时马儿亦不知。
陈梨冲观战席上的人挥挥头盔,座中人快乐地蹦了起来,他是金兰,香港女大鳄钟卫红之独子。
这些年来,香港金融唱衰,各行各业受到波及,狗仔追杀明星富豪之势也渐颓。若非如此,金兰的模样一旦曝出,能叫全港娱记疯狂——他有Mimi的身高,他还有Christian的容貌,满脸骄矜之气,周身金玉打扮,明眼人一看便知,他是多年前金童玉女结合的产物。
金兰对老一辈过往惨案从不过问,也浑不知柴米油盐贵,每日只乐呵呵地赌马玩牌,偶尔俱乐部打打高尔夫,游艇上同嫩模玩玩,山顶道上飙下车,没办法,就他的文化程度,玩不来什么高级玩意。金兰小时候查出患有发展性障碍,小学就读不明白了。乔卫东和王丽军轮番告诫钟卫红,小孩一定要拿到高中毕业证,“不然我们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于是钟卫红花大钱给金兰捐了个英国人开的书院读,她心想,不管儿子有何病,既然他的生活条件这么好,那他得要比家里大人的学历高才说得过去。于是终于,好说歹说,金兰拿了个结业证书,从那以后再不读书。
金兰从座位上奔下,冲过去揽住陈梨肩膀,由一旁摄影师照下一张合影。合影上,金兰咧着嘴,嬉皮笑脸,陈梨蹙着眉,愁云惨雾。他俩总是这样。
影相后,金兰问:“我谂住同佢哋食下午茶,一齐?”
陈梨道:“唔去喇,无聊,我返校做嘢。”
金兰听闻拒绝,拔腿就走,这时他已跑了很远,正遥遥地反身对陈梨喊道:“我知!你放心去!”
陈梨一步三叹地走到桌旁,将马术头盔换成机车头盔。戴上头盔后,他骑上停在一旁树下的机车,轰隆隆发动起来,又一路向山下驶去。
在飞驰下山的路上,陈梨没来由想,自己何时才能拿下第一个赛马奖杯,要知道,正经比赛可比友谊赛难多了。
风烈烈扑上头盔面罩,陈梨又加了些速,倒不是他热爱速度,而是他对此早已倾慕。早些年王丽军宅子走廊里挂上了一张相片,相片是放大了框在玻璃框里的。相片背景是跑马地赛场,人物是王丽军和另一个男人。男人身着劲装,牵着一匹赛马,王丽军替他托着奖杯,男人则揽着他的肩膀。有王丽军的艳容衬着,那男人仅称得上体健貌端,但他蓄了长发,束起马尾,笑容自有风流不羁的气派,加之又手牵骏马,令他很像里的令狐冲。
而相片底部空白处写着,常妙童与君仔,我们在一九八|九年。乔卫东摄。
那张相片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陈梨的审美观。他认为,不仅他觉得这样很好,王丽军也觉得是极好的。否则,他怎会在那男人旁边笑得如此开怀?
于是陈梨长大后也蓄长发,也学赛马,可由于他身材单薄,面若好女,给人感觉不似令狐冲,倒像林平之多些。为此金兰总安慰他道,林平之都唔错喇,总之好过似田伯光!
林平之也好,田伯光也罢,无论他何等天生丽质,总是及不上相片上令狐冲那样笑傲江湖。如此这般,王丽军会觉得他好吗?
陈梨驾着机车一路向下冲,忽而又想到学校里乐队前途未卜,心里一时焦躁起来。王丽军对他说过,既然都已毕业,又中意玩音乐,不如去大陆参加个歌唱比赛然后出道,公司会捧他,这样的平台别人千金难求。
陈梨一听这话就心烦意乱,现在早就不是什么好就做什么的年代,选择发展道路时,人自己的好恶才更重要。他就是喜欢搞独立乐队,不想有商业元素加入——又不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等着卖唱的钱救济。
但他从未直言拒绝,只是一再转移话题——他是永远不会拒绝王丽军的。因为王丽军已经给了他世上第一好的东西。陈梨所有的不悦,其实并不因为王丽军,而是来自于扪心自问——你是否做得够好,以便能配得上那世界第一好?
陈梨驾车一路向下,在山道花丛映衬下,远处夕阳燃烧成勃艮第色,这架飞车就朝着落日深处驶去。他对这些悖论付出太多思绪,此刻终于决定放弃,可当理智终于落地,速度却已经太快。陈梨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