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红疹。这么一看,自责之心顿起,她怎么没有发现孩子的身上竟是长出了这等东西?
不过在娘娘看来,这也怨不得莘奴,她毕竟初为人母,自己也不过是年方十九的少女罢了。身边也从无婴儿,哪里懂得照顾孩子的机关呢?
莘奴也是深深体悟到了自己做母亲的亏欠,这也是一门要向人学的技艺,若是有个年长而又经验的nai娘在身旁,才是对孩儿最得宜不过的了,于是她想了想,又把婴儿放到摇篮里,对nai娘问道:“不知你怎么称呼?”
那女子连忙跪地答道:“奴家的丈夫姓田,姬只需唤我田氏即可,我已生养两子,哺育婴孩也算有些经验,请姬放心调养身体,我自会用心照顾好小娇娥。”
当莘奴从nai娘的房间走出来时,心中的那一点怒火已经烟消云散。
可是就算没有孩儿的搅闹,莘奴一时也是睡意全无。这边城的小宅院落不大,想要找寻王诩的身影也不难,她转了一圈,便在小书房里找到了他。
他正在捣药,面前摆满了大小药罐,屋内也弥散着草药特有的清香。
“你怎么不同我讲,孩儿生了shi疹?”莘奴想了半天,却实在想不出什么温婉的开场来化解两人之间的尴尬。
王诩头也不抬地道:“怕你担心,shi疹也算不得什么大毛病,涂抹几天就能见好了。”
莘奴的头微微的低下,再不知该如何同王诩讲。这便是王诩了,他的柔情永远包裹在一层坚硬布满尖刺的硬壳里,若是被那坚硬冰冷而丑陋的外表吓退,那便不能察觉到硬壳下包裹的柔软。
那熟悉的草药味,曾经是莘奴在成长时经常嗅闻到的。少年时的王诩就在摸索着在一次次给她配药中积累了神乎其技的医术。
如今再嗅闻到这药香,他却是在给他们二人的女儿配药……有那么一刻,莘奴心内生出的是从来没有过的后悔——王诩会是最慈爱的父亲,作为他的女儿本来是应该受到父亲无边的宠爱的,可是自己到底是剥夺了女儿在父亲身旁成长的机会,这一点上,她是对王诩和女儿都有亏欠的。
可是如今再言后悔,也是于事无补,毕竟自己已经与他和离,而他也要迎娶秦国贵女,想必他的一番柔情自不会再有人辜负……
王诩已经停止了捣药,微微抬眼扫向了立在门口的莘奴,对于这个女子,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以至于可以从她的细微神态里尽是猜出她心内所想,她现在就这么略显尴尬地立在门口,下意思地用手抠着一旁桌子的桌面,一下下的,甚是起劲儿,若是再不出声,只怕这个女子是要将桌面抠出个大窟窿来……
想到这,他终于放下手里的药杵,说道:“这里是有许多胡族,今天是他们的乌檀节,到了晚上最热闹,要不要去看看?”
这胡族中当时犬戎最多,这时顽劣而毫不开化的民族。在她小时,就曾经多次被王诩戏言为小犬戎。而姜云君曾经的西域之旅有见证了这个中原人视为虎狼之族的另一面,不禁也让莘奴生出了好奇。
而且王诩难得的主动示好,她直觉上不想反驳,加之孩儿夜里有人照顾,出去游玩一番也不碍事。当下便点了点头,同意了王诩的邀约。
晚上的出行时,莘奴并没有去穿厚重繁琐的深衣,而是选择了一套改良的胡服射装。收紧的裤腿和袖口颇为利落,在外面披上了雪白貂绒的斗篷再戴上同样毛色的胡帽,乍一看,还真是个胡族的小公主呢!
不过幸好这是黑夜,无边的暮色倒是遮盖住了她的绝世美貌,斗篷领口一圈丰厚的绒毛也遮盖住了她的小半边脸儿。所以就算王诩并没有坐上马车,而是拥着她上了一匹高头大马,也不用担心旁人会窥见她的容貌。
而王诩也是一身胡服,高大的身材被黑色的猎装衬得更添英武之气,他的长发并没有束在发冠里,而是如胡人一般披散在了脑后,只用一根鹿皮绳串起一枚碧玉绑缚在了额前,乍一看,竟是透着一股野蛮的英俊,叫人看了他,一时都移不开眼。
王诩并没有带太多的侍卫,身边也只跟着子虎与两个侍卫,也是一同骑马前行。
待得出了小城,来到了郊外,远远的,就听到了游牧一族特有的悠扬而浑厚的歌声。
莘奴虽然喜欢读各地的轶事野史,可是对乌檀节却从来都没有听闻过。
因为无论哪本书籍上,对于犬戎等胡族的记载都是少之又少的。这是中原的礼仪之邦对于蛮化不不开教民族天生的鄙视。
就算这犬戎族当初破了西周的京城,害的周王室四处奔逃,也不能取而代之的真正缘由也在于此。没有足以威慑四方的德行,更没有丰饶的粮仓,虽然一时击败了羸弱的王室,也难以震慑四方的诸侯,所以当初犬戎将周幽王杀害,又将镐京洗劫一空后,便又推回到了自己的蛮荒之地。
有段时间,至今中原百姓也是闻犬戎色变的,视这异族为洪水猛兽一般。像这等小镇上,能与犬戎等胡族和平相处的景象其实也并不多见。
待得走得近了,坐在王诩身前的莘奴,用手推了推,遮住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