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俏文雅的新科状元,女的是娇美温婉的大家闺秀,真真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佳偶天成,锦绣良缘啊。
不过身为传闻中那个温婉娇美的楚家小姐,楚凝香却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温婉闺秀,更加不觉得这门亲事是什么锦绣良缘……
她身为将军之女。
从小便是不爱舞文弄墨,只喜欢舞刀弄枪的……
虽然父亲大人不喜她女儿家家的摆弄拳脚功夫,老是叫她在闺阁中绣绣花草弹弹古琴什么的,不过她也还是悄摸着偷学了不少武功,虽然父亲笑话她说,这不过是花拳绣腿三脚猫功夫。
不过她还是觉得自己,多多少少也算是会点武艺的侠女了。
身为侠女,她对霍家那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少爷,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一丁丁点都没有!
她惯是憧憬话本子里描写的那种快意江湖、洒脱不羁的虬髯大侠,对于未来夫婿的选择,楚凝香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那种强壮如牛、虎背熊腰还长着络腮胡须的九尺壮汉……
嗯,对,是可以大碗喝酒大口吃rou的,身强体壮的就像父亲一样,多有男儿气概,威风凛凛的!
怎么如今,就忽然冒出一个劳什子指腹为婚的娃娃亲?
那丞相家的小公子,霍甚笙她也是有印象的。
小时候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一起在皇宫里做小伴读,陪着皇子公主念过书。
她就记得这小子整日病恹恹,弱唧唧的,小白脸弱不禁风的就只会拿着个书册,之乎者也的念着背着,就是一个只会跟在太傅后面问东问西的书呆书虫。
现在还中了状元,肯定是变成了更加呆里呆气傻头傻脑的书呆子了,她堂堂一介快意恩仇且注定要浪迹天涯的江湖侠女,才不要嫁给他呢!
不过父亲早早就和丞相大人,交换了信物定下亲事,也不问问她愿意与否,在娘胎里就帮她给定了下来,真是恼人气人哉。
楚凝香看着那放在她梳妆台上黑漆妆奁,就觉得心烦。
里面塞了个锦盒,锦盒里又装了一个墨玉雕龙环佩,就是那所谓交换的定亲信物了。
她小时候还很喜欢玩这个Jing巧的黑色玉佩,不过现在看着,还真是扎眼,越看这黑漆麻黑的破石头,越是丑的没边,真是恨不得摔了这破烂定情信物……
等等,若是摔了信物……
若是没有了信物,亲事也便是不做数的对不对?!
楚凝香不由地起了歹念。
她单手托腮,寻思道,就算不摔了这玉佩,就将这信物偷偷藏起来假装找不到了,没有了定亲信物,这桩婚事也便不做数了吧。
不过,就算她这边没有了信物,霍书呆那边也有她家祖传的夜明珠啊,还是不成……
除非他那夜明珠也找不到了……
可那么贵重的东西,这家伙一定会好生放着,要是有小贼把他的夜明珠偷了便好了。
她心念斗转,只觉醍醐灌顶。
小贼?这里不是有一个现成的小贼嘛!轻功好,武艺佳,本姑娘简直是不二之选嘛!
之前还总幻想劫富济贫的楚侠女踌躇满志,觉得自己便是偶尔当一个小女贼,似乎也无伤大雅……
说做,就做。
楚凝香向来是个行动派,她筹谋数日,借着出门采购嫁妆的名头,悄悄准备好了夜行衣。
又买通霍府的下人小厮,打听到了丞相府后院的房屋布局,最后还在街头那贴着狗皮膏药的流动小贩那儿,买了一个奇奇怪怪叫做什么“勾魂夺魄”的迷药粉末。
这名字一听就很高端,肯定是撒出去,就让人中招昏迷不醒……
一切都准备就绪。
本姑娘,不,本女侠是时候该行动去偷夜明珠了!
她看今夜夜色深沉,只有隐隐的一弯新月,歪歪的挂在夜空之中,还被天际时不时飘过的墨色云朵遮掩的朦朦胧胧,最多只能照出一方树影稀疏的浓光淡影。
嗯,本女侠夜观天象,今晚一看就是适合偷鸡摸狗之辈,出来做一些鸡鸣狗盗的最好时机。
楚凝香觉得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
她穿上了一身漆黑的夜行衣,揽镜自照,再戴好了遮住容颜的黑色面巾,她觉得这身行头看上去还是很有女贼风范的,然而……
镜子里的女侠也跟着微微蹙起了柳叶眉,这衣服好像做小了,十分贴身,很容易就勾勒出了她高耸饱满的胸脯,柔软曼妙的杨柳细腰,还有浑圆挺翘的微隆粉tun,一看就知道是个女子了!
嗯?不过夜行衣好像就是贴身一点,才好方便行动才是,这样这身手施展起来,才能更灵活机巧不是?
楚凝香一个云意凌波,使出了她楚家的家传轻功。
寥寥虚影晃动,便从她的闺房阁楼里一跃而出。
一身黑色皂衣将她娇秾合度、纤软窈窕的玲珑身姿,极为巧妙地隐藏在深沉的夜色之中。
不过两盏茶的功夫,她便到了丞相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