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俩除了她学习以及晚上睡觉的时间都可以在一起,再加上她一天三顿都过来蹭饭,也没有什么不舍。
苏姝晾了刘嬷嬷跟汤圆芝麻几日,表明了她的态度,三人也向她保证,她是她们唯一的主子,绝对不会有二心。
苏姝便把这事儿揭过去了,作为现代人,她对她们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她给她们发月钱,算是聘请了她们。遇到危险时她们不用给她挡刀子,平时只要坚守岗位,不出卖她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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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这一戒严,直到一个月后才慢慢解除。据说这一次抓了不少人,许多审都没审,直接押到午门就斩了。
行刑那地儿,干涸的血迹用了好多水都洗不干净,天气越来越热,感觉这几天整个京城都飘荡着一股子血腥味。
转而到了端午前后,京城才重新热闹起来,而芝麻跑了几天,也总算把大致的情况打听清楚了。
杨景年当年在边疆,有一次外敌入侵村子,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已经被杀的差不多了。
胡雨樱躲在一个隐蔽的地窖里,逃过了一劫。但她的父母都死了,粮食也被抢光,无处可去,便求着给当时还只是一个小军头的杨景年当婢女。
胡雨樱长得好,人也聪明,杨景年尝过□□的滋味,妻子不在身边,他又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便留下了她。
一来二去,两人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全都发生了。
胡雨樱肚子也争气,很快便怀孕了,还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在边关的这几年,这两人宛如夫妻般日夜相处,感情很是深厚。据说杨景年的所有饷银都是交由胡雨樱保管的,这人刚一回到京城,已经在打听买地置办产业的事了。
“真是可笑。”
苏姝听完芝麻打听来的东西,简直气笑了。
当年因着陆文雅被退婚,陆国公意识到陆家的荣耀将不复存在,为了让女儿们今后不被夫家为难,他把陆文雅嫁给了商人之子。
而陆文馨,嫁给了小吏之家。
杨家公爹早就死了,杨母拖着陆景年日子过得很是穷苦。陆文馨出嫁时虽然国公府已经不行了,但是陪嫁的银子几万两还是有的。
杨家能有现在的风光,除了他杨景年在军中争气以外,还有一大半可是她姨母嫁妆的功劳。
她姨母这些年担心杨景年那狗玩意儿在边疆受苦,非但没有问他要钱,反而经常寄衣物、吃用、银钱。
拿着她姨母的钱养别的女人,真是够恶心的。
所以呀,女人有钱就对自己好点儿,可千万别干扶贫这狗屁倒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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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来想去,再加上陆文雅身体这半年来已经养好了许多,最起码下床走动没有问题,不用再让丫鬟扶着了,苏姝便把陆文馨的事告诉了她。
毕竟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多听听长辈的意见总没错。
原本还笑着的陆文雅,闻言脸上的笑容顿时淡了:“姝姝,你处理的很好。但,感情的事别人是插不上手的,即便我是她姐姐,能劝她,却无法强硬地命令她。”
“你姨母跟我不一样,我嫁给你父亲是迫不得已,所以不论他娶多少妾室生多少庶子庶女,我都是不在意的。但你姨母一颗心全扑在杨景年身上,这么多年感情,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苏姝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这么说来,这臭玩意儿还要继续烂在手里?
陆文雅沉yin了一会儿,低声道:“马上要端午节了,各家要互相送粽子,你代娘给你姨母送些过去。”
“杨家老夫人爱财,那天你打扮的富贵些,另外我会写封信,你给你姨母捎过去。”
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将来的日子过成什么样,端看妹妹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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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前一天,苏姝早命人准备了许多不同口味的粽子,准备给姨母送去。
她今日打扮的格外隆重,穿着宫里容妃赐下的流光锦做的小裙子,手上戴了一对绿得晃眼的玉镯子,还有一对大金镯。脖子上戴着镶嵌着红宝石的璎珞,头上的小揪揪,也插了两支做工Jing致的步摇。
陆文雅见了,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小脸:“虽然有些招眼,但是这样一打扮,真好看。”
能不好看吗?这一身行头加起来,价值超过了五千两。
苏姝深觉自己是个行走的金娃娃,很容易被抢。
“娘我走了。”
亲了陆文雅一口,苏姝提着裙摆,带着丫鬟婆子直接杀到了将军府。
她到的时候,自然首先要去拜见杨老夫人。
老夫人的屋子里,站着个低眉顺眼的年轻女人,还有孩童的嬉闹,唯独不见她姨母陆文馨。
“侯府做了一些粽子,夫人命小姐送些过来。”刘嬷嬷低声说了一句。
自从进屋,杨老夫人的视线就黏在了苏姝一身行头上,闻言只是心不在焉地附和了一句:“侯府有心了。”
苏姝拨了拨头发,露出了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