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于笙和方澈是在第二天的下午到达T市的。
T市如今已经到处都是游荡的丧尸,曾经安全的基地被攻破,干涸的血渍和碎裂的尸体随处可见。
罗焱安排的地点在T市最大的商场,这里在末世前很有名,很容易就能找到。
秦于笙开车到达时,商场门口已经停着两辆车了,附近的丧尸也清理过了,只有刚刚游荡过来的几只被他随手处理了。
方澈把自己小心翼翼护着的装饰品一件一件穿戴好,嘴里叼着狗链雄赳赳气昂昂地爬下了车。
秦于笙看着小狗傻乎乎得意的样子,实在有些看不过眼:“你这是有什么好嘚瑟的?”
方澈更不解,把狗链嘴里的吐出来,道:“贱狗的主人是您难道不值得好好嘚瑟嘚瑟吗?”他身上的可是主人亲手制作的道具,他好容易有机会能跟外人炫耀炫耀主人,他容易么他!
秦于笙:“……”好像有点心动怎么办?
秦于笙正走着,忽然感觉大腿被抱住了,低头一看,他的小狗正叼着狗链控诉地看着他。
伸手接过狗链,秦于笙牵着自家的小狗继续往前走。方澈这才满意,摇着尾巴跟在主人身后爬着。
商场的大门是虚掩着的,秦于笙刚到门口就有人打开门请他进去。
“哈哈哈!秦少来得够早,够给我面子!快请坐!”秦于笙已经够高了,罗焱比秦于笙还要高半个头,又高又壮,都快抵得上两个方澈了。
“罗老大什么时候到的?”
“我动身早,昨天就到了。”
商场一楼进门后左右两侧有几家小店,罗焱此时就在保存还算比较好的肯德基店里,身边还有五六个人,再加上守门的两人,想来外面的两辆车都是他的。
“这些都是罗老大的人?”秦于笙坐在罗焱对面,方澈就跪在主人身边。
“对,比不上秦少,艺高人胆大,一个人就来了。”罗焱说完对周围的手下道,“来来来,都过来认认秦少,这可是占着S市的半壁江山的主。”
“罗老大过誉了。”秦于笙礼尚往来,拉了拉方澈的狗链,“阿澈,见过罗老大。”虽然没有手下,但好歹还带了条狗。
方澈规矩地给罗焱磕了头,叫了一声“罗老大”,但是内心已经完全被“阿澈”两个字占据了。
土拨鼠的尖叫:啊啊啊啊啊啊!主人叫我阿澈!!阿澈!!!!
罗焱看了表面平静的方澈一眼,不经意地问道:“这就是秦少新收的狗?秦少出门都带着,想来是有什么不一般的?”
“嗯,不一般地黏人,我出门办事都非要跟着。”
方澈:虽然主人说的是事实,但是莫名很不好意思是怎么回事?
“哈哈哈!秦少对身边人可够宠的!”
“罗老大身边没带伺候的?”
“嘿嘿!家里有媳妇,不敢不敢!”
罗焱在末世前没什么名气,末世后消息又不灵通,秦于笙还真不知道眼前的彪形大汉是已经结过婚的,而且还能跟妻子在末世里两厢厮守。
“罗老大好福气!”
方澈哀怨了。主人,这样的福气只要您想要随时都能有,不管是媳妇还是小狗,要啥有啥!他可以身兼数职的,真的!
秦于笙跟罗焱寒暄了一会儿,又简单聊了聊这次T市的灾难,然后牵着方澈去了一间咖啡厅里等待剩下的人过来。
方澈找了一块布,狗腿地把沙发擦干净:“主人,您坐。”方澈毫无理由地相信,他的主人之所以直奔这间玻璃破损严重的咖啡厅,仅仅是因为看中了这张沙发。
秦于笙坐下,踢了踢方澈的鸡巴:“不错嘛,越来越有眼力价了!”
“那必须的,要不怎么追主人呢!”方澈把主人的脚放在自己大腿上按揉小腿,“主人开了这么久的车,累坏了吧?”
秦于笙撑着下巴问:“嘴这么甜,有什么目的?”
方澈被戳破,装傻充愣地笑了笑,然后小声道:“主人羡慕罗老大有媳妇啊?”
秦于笙挑挑眉,有些佩服自家小狗的脑回路了:“你这是从哪看出来的?”
“不是您说的罗老大有媳妇是有福气吗?”
“小狗,别告诉我作为一个曾经的富二代,你不知道有‘客套’这个词。”
“怎么又小狗了,刚刚不还是阿澈嘛!”方澈小声嘟囔了一句,道:“可是贱狗觉得主人说那句话的时候是真心的!”
“难道你不觉得长成那样居然娶到了媳妇并且媳妇还跟他一起挺过了末世是他的福气吗?”
“……”方澈无言以对。
“那、那就说主人有没有那么一点点想要媳妇?”
秦于笙有点好奇了,他的小狗这是想给自己找个女主人吗?这恐怕不行,他的主人是个GAY!而且也不太对呀,他应该是担心自己会给他找个女主人吧?
“你这是又有什么想法?”
方澈凑过去:“您看贱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