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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是我小说里的人名。
与所有其他男性受众的网文小说一样,得意有许多异性好友,她们和主角有说不清的暧昧关系,却又没有任何一位确定了关系,一来,没有男性读者喜欢从一而终的专情人设,二来,这其中包含我的小小私心。
得意的背景非常强大,在这样一个每十章节就得推新boss列表的快餐网文里,他该以独有的神龙后裔血统,前七八十章斩魔杀神,名声远扬,后七八百章写他历经被逐出家门后红颜惨死,知交反目等等经典剧情,最终磐涅归来.....
这些都是高居网站榜首的小说的必要元素,但我不想这样写,得意只是我创造的一个普通角色,《现世异闻录》在一开始仅源于我灵光乍现写的一篇小故事。我一直会陆陆续续写点东西,这属于我从中学持续到现在的嗜好,持续十余年,无功无过,关注文章的人也寥寥无几,我并不指望能以此谋生。
但世事的发展往往难寻其规律,这篇文章突然被一位网红转载之后,热度飙升,很快被推上了热门内容专题。“创神文学城”的编辑主动找到我,夸我创意好、题材也独特,问我愿不愿将其改成连载长篇?
长篇小说是我从没尝试过的领域,再之,我经常加班,无法保证连载频率,虽然对业界大佬“创神”的影响力很心动,可还是拒绝了。
编辑得知我的顾虑后,丝毫不懂败退,告诉我“创神”签约作家的待遇很好,全职写作的创作者不在少数,她也给我看了薪酬标准,我诧异于原来写网文这么赚钱,可是不愿意就此放弃稳定的工作。
我当时正准备向温格求婚,我需要这份工作在婚后支撑家庭,养育小孩,温格想必也需要一个稳重的丈夫。
但转念一想,就算我更新不及时,从“创神”拿的钱多少也是份外快,不就意味着能给温格买更好的婚戒,住更好的房子?隔天我在电话里跟编辑说明了情况,她开心地回答说没问题。
“不过你这个书名不好,受众面太窄,不如你写成都市玄幻小说,改名叫《都市异闻录》吧?”她补充道。
我的反应很容易让人察觉出不满情绪,她遂退一步:“那就《现世异闻录》,主角这个小龙人的设定不错,剧情也很新颖,现在女生喜欢他这类型,但是名字....像个姑娘,对男读者可能不太有吸引力。”
我坚决表示不会更改主角姓名,她只好妥协。
如果有人即认识我,又恰好读过我的拙作,见到我时他们一定会说:你怎么把温格写成主角啦?
确实,只要有人与温格有过交际,都会毫不犹豫将得意当成他,因为我写的就是他。他的外貌,他的性格,他永远宽容,却从不怯懦,我虽然不明白温格说不上平坦的过往怎么造就了后来温柔慢热的他,但我希望他能过得好,于是我写了一个完美、圆满的故事,然后我把他放在故事里,故事里人人热爱他,人人尊敬他,他幸福地度过一生。
这是我想给温格的未来,我心想,就算没法叫所有人爱护他,就算过得不如意,那只要我心爱他,他是否也可算人生得意了?
而眼下,我不知要怎么选出一套适合的衣服,尽管温格收走了所有东西,我也固执保留着几件他的衣物。
“我的东西全在这了?”他走时问,季有心派了车来专门接他,他竟然只收拾出一个行李箱。
我和他大眼瞪小眼:“你那点家当我拿着顶屁用啊?等你死了烧给你再加点纸钱?”
他没回嘴,他吵不来架,他家里虽然没多少钱,但母亲把他教得很好,况且我也很少跟他吵架,他没机会练习这项本领,对此我十分后悔,季有心冲他发脾气的时候,他是怎么应对的?他连骂人都不熟练。
温格走的时候没哭,也没表情,甚至没同我好好道别。他真狠心,真绝情,我在门后咒骂他,祝这种他见利忘义、靠近我只是为了高攀我的超级富二代哥哥的人;拿真心欺骗我、使我错觉这世上还有人关心我的人立刻守寡。尽管那天的烈日把他晒得有些中暑,脸色惨白。
车子开出很远,非常远了,我打开上锁的房门,他的大多衣服还在柜子里。温格生活节俭,衣服其实也就区区几件,是不是因为当时租的房子太小,我总觉得他的东西占满了我整个衣柜。
这些事情,他知道,我知道。
“找到衣服了没?”
“得意”往卧室里探头,我急忙关上柜门,从旁拿起衣物递给他:“你先...你先穿这几件看看。”
他刚洗完澡,身上shi哒哒地滴水,头发也shi哒哒地滴水,他没伸手来接,而是直接走进来,光着脚踩到木地板上,拎起我给他举着的衣服,没拎底下的牛仔裤,直接抬高手臂套卫衣,展露着腰侧靠上位置的肋骨形状。
他毛茸茸的脑袋从连帽衫的开口一头钻出来,水滴溅了我一脸。我才想到这么肆意地看人穿衣服不合礼仪,忙移开视线。
“好合身!”
他挥舞手臂,袖口正遮住手腕,不长不短,肩线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