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的戒指。若是单只丢了一件衣服没什么,谁也不会计较,衣服多的是。只是证件和戒子没了,对方自然不依不饶。
穿那件衣服多则模特算是公司的顶梁柱,之前野鬼拍的这家男装的御用模特一直是这个人。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将他换掉了。
衣服丢了要找,公司里各处都装了摄像头,没两天,就有人说找到了衣服。
被野鬼拿走了。
叫做金铭的模特脾气极好的来跟野鬼询问里面的东西。野鬼头一摇,异常冷漠的道:“没见过。”
“戒指是我准备跟女朋友结婚的,所以麻烦你把戒指还给我么,别的我都不要了。”金铭有些哀求的道,可是他的话却句句指责野鬼偷拿了他的东西。
可是野鬼还是头一摇,什么话也不说了。
以为野鬼是诚心不想还给他,金铭怒了,手举起来就要抓野鬼的衣领。
可惜野鬼岂会如他愿,身子一扭就从他面前走了过去,竟是看也不看他一眼就回家了。
金铭不由得愣在原地好一会。
晚上回来野鬼就忘记了这件事,东西不是他拿的,他也不需要解释太多。
但是隔天一过去,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他居然是小偷,啧啧,白长这么帅了,还以为他人很正直呢,没想到手脚这么不干净。你说我要不要把我的钱包也放起来,万一被他偷走了怎么办。”
“不过我有点不信,你看他像是那么缺钱的人么?”
“不,他不是缺钱,是非常缺钱。听说他是王经理找来的,从来都是给现钱,就算参加个宴会也要当时给钱。不是缺钱哪会做到这样。”
“啊,这种人最讨厌了,白长这么帅了。”
“就是。”
金铭没有再来sao扰他,但是公司却开始谣传是他偷走了那个钱包。
野鬼不屑解释,对他来说,没有就是没有。
可是别人不信,很快,就有人在他身边冷嘲热讽起来。为首的,就是之前在厕所打架的那两人,不知道是不是结了丢脸的友谊,两人居然能同仇敌忾起来。
俩人知道野鬼打架厉害,也不动手,就一直说风凉话造谣。什么野鬼肯定跟王启明有什么关系,手脚这么不干净,不知道是不是惯犯了之类的。
就连王启明也听到了风声,某天打电话给步天,问他野鬼这个人怎么样。
“你怎么会问这个?”
“我说了你别气,我相信不是步野做的。最近有人丢了钱包,监控摄像头里看到装着钱包的衣服被野鬼带走了。问他他也不说,你们熟,所以我问问你他人怎么样。”
“我相信他绝对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他为人怎么样我最清楚了,就算他去抢劫也不可能去偷人钱包。况且,你们真的确定衣服里有钱包么?”
“啊?这个。”王启明汗了一下。
“总之,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要随意诬陷别人,等他回来我会再问一下。”
挂了电话步天还犹自生气,野鬼性格是有缺陷,可是他不至于为了钱去偷别人东西。
待野鬼回来,步天难得主动迎了上去。
“回来了,什么时候拍完?”
“三天。”
“你喜欢这份工作么?”
野鬼摇摇头,若不是为了赚钱,这些事对他都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很让他烦躁。
以前他活着是为了生存,一次次在生死之间徘徊只是为了能活下去。那时候身边只有敌人,他必须每时每刻警惕再警惕。必须小心再小心才能填饱肚子。除了不时出现的野兽之外,他还要抵抗大自然的迫害,努力让自己保持呼吸。
可是这里,这个世界不需要,什么都不需要,他不用时刻担心哪里有厉害的野兽出现,也不需要一天两天找不到食物必须忍耐饥饿,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做到任何事情。
可是他不喜欢这里,除了步天。步天现在是他继续呆在这里的唯一理由。
“不喜欢。”
“那拍完之后就不去了。”
“钱。”
“没关系,还能养活你。”
☆、第五十四章
虽然监控拍到了野鬼将衣服带走了,但是这不能确定他就一定带走了衣服里的钱包。因为除了金铭谁也不能证明里面放着钱包。
“可是你看兜里鼓鼓的,不是钱包是什么,我非常确定那天将钱包放在这件衣服的兜里了。”
“会不会是另外一件,这西装是有两套的,另外一件你看了没有?”
“看了,里面什么都没有。我的求婚戒指还在钱包里,我都计划好了,下周就求婚。”金铭生气又无奈的说道。
“这个节骨眼上出事了,可真让人难受。没关系,我们再问问吧。”
“恩,可是他不肯还怎么办?”
“不肯还那就搜,。”
“这样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明面上做不来就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