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苏:“……”
——
沈苏家附近的街上有家咖啡厅,无意间,注意到他们在招兼职。
咖啡店不远处还有个外企办公楼,时有老外光顾, 而英语流利的店员又难招。所以沈苏坦白说只待一个月的时间, 老板也为难地答应了。
她不缺零花钱,也还没有要勤工俭学的念头。
只是暑假能做的有价值的事不外乎那么几样:出去玩,学英语,读名著,考驾照。
沈苏都并不缺少, 也不想去学车。就想着,要不然就找份兼职。
以前附中的老师有恨铁不成钢地骂过他们:“你们不好好念书,以后跟那些职高的人一起念大专,十几岁就去打工给人擦托盘!”
沈苏听着老师对别校打工的学生的嘲讽, 心中有点奇怪。
在她眼里,打工和旅游是差不多的事,旅游放松,跨越区域认识新鲜的人和事来开阔眼界;打工锻炼,换个身份感受到的世界绝对与之前不同。
所以也没问爸妈的意见,自说自话就决定来兼职了。
三天后上班。
沈苏找到工作,才回家禀报一声。
沈市长听到女儿说准备去打工,点点头,没说什么话。
隔天,沈苏睁眼就看见床头摆着全新没拆封的笔记本电脑,底下还压着红包,拆出来看看大概有两三千块。她揉揉眼睛,不明所以地捧着走出去。
“电脑是给我买的吗?”
沈苏对电子产品不感兴趣,书房里的台式电脑都几个月没开落满灰尘了。她平时偶尔查资料,拿平板就行,对笔记本电脑根本没有什么需求。
“对啊,囡囡别去打工了。”沈市长抖抖报纸,扬着唇,自认为十分机灵和万分贴心。
“可我要电脑干什么,”沈苏转身把红包上交给妈妈,“我身上还有钱。”
“就会给女儿乱买东西,”张槿没接,瞪了眼沙发上坐着的沈市长,又说,“不过,囡囡你去外地上学,身边还是带台笔记本方便,总不能每次要用电脑都得跑图书馆吧。”
“好吧。”
沈苏抱着电脑去书房激活。
她妈妈忙跟她爸爸凑在一起,压低声音:“不是要电脑,会不会是想买手机啊?”
“对对对,她的手机是该换换了。”
“应该是手机吧?”
“肯定是,他们小孩子就喜欢新款手机,”沈市长推推眼镜,“平板也是新买的,总不至于马上要换。”
“嗯,有点道理。”
……
翌日,沈苏睁开眼,发现床头柜上放着没拆的手机盒。底下依旧压着红包。
她要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就是个傻瓜了。
趿着拖鞋走出房间,看着正在厨房里做早餐的张槿,语气不由得有些无奈:“妈妈,给我买手机干嘛。能不能拿去退了?”
沈市长小心翼翼地问:“不喜欢这个颜色啊?”
“还行,”她说,“给我买什么,我都还是要去打工的。”
“……”
张槿忙给丈夫使眼色,推锅说:“诶呦,是你爸爸疼你呀,他自己拿私房钱买的,跟妈妈没关系。囡囡想干什么妈妈都支持你!”
她爸爸的藏私房钱都是这个月一两百,下个月就不满一百,慢慢地积攒起来的。每年顶破天也就存够两千来块。
手机电脑大红包,加起来怕不是要存够十几年。
明明财政大权都在妈妈手里。
沈苏进厨房,环抱住妈妈,撒娇说:“你别担心嘛,我都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读书了,不锻炼锻炼怎么行。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妈妈知道的,”张槿眼眶微红,忙强忍住。
知道归知道,毕竟是自己心肝宝贝,养到那么大,除了读书学琴,什么苦都没让她吃过。
突然跑去打工,想到小孩要被别人使唤来使唤去的,哪里舍得。
沈市长放下报纸叹气:“出去练练也好。以后真的不在身边,也护不了她一辈子啊。”
“早知道就逼你填本地的学校了。”张槿掐掐女儿的脸,万分后悔地说,“我们本地学校哪里差了。”
沈苏傻笑笑。后悔也没用,志愿填都填了。
录都录了。
……
沈苏去咖啡店报道。
“她叫沈苏,来兼职一个月,跟她好好相处啊。”
老板是位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身高偏矮,肤色偏黑,眉目间自带股敦厚亲和。介绍完,交待旁边的男生说:“张勤不在,仔仔你带她去领衣服,然后带她学要做的事情。”
“好啊,”那个叫仔仔的男生,快速地点头,像怕店长突然反悔似的,“跟我来!我带你去储物间拿衣服。”
看见比自己小一点的女生,本来就愿意带,更别说沈苏长那么漂亮。
他脚步轻快,走在前边带路加聊天:“你今年大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