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把墙角移了过来,并递上了铲子,挖好了,递到了她手上。
不过,屋内之人毫无察觉这一切。就算凤芙卿是只孙猴子,也始终翻不过凤景卿的五指山。
都说雾里看花,水中看月,这灯下看美人,自别有一番风味。
朦胧的烛光,绝色的美人,飘动的床纱,营造出一种暧昧的氛围。
而凤芙卿着单衣坐在床边,拄着下巴,挑着灯芯。不经意抬眸间,所流露出的妩媚,便足够让男人疯狂。
偏偏正主对自己的容貌的杀伤力,并没有正确的认知。大大的眼睛中清澈如水,如初生的稚儿,毫无杂念,干净的如同一张白纸。
此刻凤芙卿盯着蜡烛,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小小的呵切。那双懵懂如小鹿般的眸子,便沾染上了水气,雾蒙蒙的,更是惹人怜爱。
少有人能将清纯与妩媚集于一体,还能诠释的如此完美。
凤景卿目光沉沉的盯着下面小人儿的一举一动,简直是要被逼疯了。理智与本能在他的脑海中,互相拉扯着,死死攥着拳头,才控制住没下去,在小家伙面前现身。
到凤芙卿房间内熄了灯,凤景卿才坐直了身子,坐在客栈上方,默默的喝了口酒。
望着明月,凤景卿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来。他并不放心芙儿一人在外,所以,凤景卿就这么在那儿,坐着吹着冷风,守了凤芙卿一夜。
第二天一早,房间内,一个不明物体,如同蝉蛹一般,在床上动了两下之后,挣扎着爬了起来——起床成功。
揉着眼睛,凤芙卿摸索着穿上了衣服。闭着眼,洗了漱。结好了账,凤芙卿拿着东西,就出了客栈。
虽说天刚刚亮,但街上各色小吃摊都已经支了起来,热闹的很。凤芙卿找了个包子铺,笑眯眯的要了两个包子。
那老板是个三十岁胖乎乎的大汉,看着凤芙卿乖巧讨人可爱的模样,忍不住给她多包了个包子。
一边给她包好了包子,一边问到:“小兄弟,你这是要往哪儿去啊。”
凤芙卿接过了包子,说到:“家中有事,需去往城郊一趟。”
那大汉目露难色,“小兄弟,这最近外面可不太平啊。不是老何我看不起你,你这小身板的,要不还是过些时日再去吧。”
凤芙卿知道这人是为了自己好,只是笑了笑,“多谢好意,不过家中急事,不得不去,我会多加注意的。”
礼貌的告了谢之后,凤芙卿拿着包子,便向着城门走去。
而那大汉只是默默的摇了摇头,他话已至此,剩下的就各由天命了,只是可惜了那个小兄弟了。
凤芙卿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划分到了,即将会挂掉的小可怜中,正拿着热腾腾的包子,咬了一大口。
嗯,水/嫩/多汁,没两下,凤芙卿便吃掉了一个。一边舔着手指,一边想着,其实,她认真考量过,只有今日是她最好的出城时间。
过了这个时间,府中发现她不见了踪迹,必然会通知官兵封城门,到时候,她爹再挨家挨户的找人,客栈、酒楼等地方,再挨个核实。
找出她来,那就只是时间的问题了。所谓,自由险中求,凤芙卿决定赌一把,现在出城。
捏着府中某个倒霉蛋,和她摇骰子输了的通行证,凤芙卿手心都出了汗。排着队,好不容易到了她。
守城的官兵,看了眼她,又看了眼证,目光上下审视了一番,“走吧。”
“哎。”凤芙卿弓着腰,连忙接过了证,脚步欢快的,向着城门外走去。
没想到啊,这第二次逃跑,马上就要成功了。这回与第一次相比,进步也太大了。果然,小心假设,大胆论证是对的。
不过,若是一切都能像凤芙卿想的那样就好了。事实上,出了城门,凤芙卿顺着大路,悠哉悠哉的走着。没过多久,前方便传来了一阵打斗声。
凤芙卿攥紧了小包袱,二话不说,向着声音相反的方向跑去。开什么玩笑,这种事情对于主角,那就是个剧情点而已。可对于她这等配角来说,那就是要了命了。
好不容易自己出了城,眼看就能过起包租婆的日子。回乡下种地,才是她人生的终极目标。
这事她才不去参与呢,拜拜了您呐,握紧了手,凤芙卿扭头就想跑。
不过,事情要是能这么简单的避过去,凤芙卿也就不是那个倒霉的小可怜了。
还未等凤芙卿迈出一步,噗通一声,一个浑身是血的黑衣男子,便以秋风扫落叶的方式,掉落在了她面前。
凤芙卿连脸都没看清这人,就看那男子立马爬了起来,又加入了战场。整个过程迅速的,让人措手不及。
咽了咽口水,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熏陶下成长的和平小天使,凤芙卿决定当做什么也没看见,继续跑。
但是下一秒,随着那浑身是血的男子,再次掉落回来,整个厮杀的战场,就以迅雷不及及掩耳盗铃之铃儿响叮当之势,跑到了她这边。
周边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