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那么多年,觉得司予有多喜欢我这四媳妇儿啊?’,我当时觉得好笑,就老老实实回答她,说在我看来,至少‘现在’不算太爱吧。
老太太没再往下问我为什么,只夸了我一句,说我把该看的、该学的,都学Jing了,以后必定能找个好老婆——虽然现在事实证明,我也没按她说的标准,找到什么好老婆,不过我倒是觉得自己选对了。”
蓦地。
不知想到何处,宋致宁的眼神飘远。
好半晌,复才重扬笑意,吹出个清脆口哨,“至于卓青,我对她从来是同情大过于友情的。”
“……”
“我看了你们前前后后,那么多年,偶尔也会想,如果你是真的爱她,又想她过得好,以你的聪明,在纪家熬了这么多年,总不至于不知道,你最初不顾老太太的意见把她娶进来,又一点不低调,宠着她,捧着她,顺着她,卓青那几个不省心的妯娌,还有老太太会怎么看她,局面又会变成什么样,你不会猜不到吧?”
纪司予默然。
鲜血般澄艳的红酒,在他指尖轻晃,波纹向外扩散。
“你把她捧到天上,让她洋洋得意,作茧自缚的时候,就已经算到了她摔下来会有多惨。虽然你愿意拿手接着她,愿意自己给她当垫子,可一起痛了,只是多一个人痛,不代表她的痛能被你分担。
司余仔,人生本来就是很多面的,要把一个人的人生,纯粹只围着你转,你当然是开心了,你完全拥有了一个人,但是卓青又不是个死的,总有一天会发现——不过,我想,大概到今天,你觉得自己做错的,都是没能把很多事,一直瞒到你们老死吧?”
宋致宁在纪司予面前,从来收敛三分。
这天却不知怎的,直往他伤口上戳。
“但其实不怪别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发现,得更痛苦,更想不开吧。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梦醒的,可醒过来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选择离开纪家,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有点佩服她的——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勇气,在面对你这种对手的时候,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只要装傻充愣,还是能接着过富贵荣华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卓青还是头也不回就走了。
纪司予攥紧了酒杯。
驳斥的话,甚至一如他当年对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纪司予,或许才是感情上最为简单粗暴的那类人。
他或许不懂纯粹的爱情,却懂得纯粹的给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并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算术题。
宋致宁摊了摊手。
像个过来人似的,用某种感慨非常的语气,只轻声说:“好吧,虽然我觉得卓青不会再愿意回来,你给她再多她也不会愿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应该想想,如果你认为的,你爱她的方式,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那这到底是爱呢,还是……嗯,驯化?”
这世间,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自以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种。
宋致宁说:“我偶尔怀念怀念青春的时候,也会想起第一次看见你那么着急,从栏杆上翻下去,跑去见卓青。你拿了一颗牛nai糖,什么都不说,就递到她手里。”
十七岁的卓青,并没有问得那么仔细,只是笑笑,感谢陌生人的好意。
那时的她如果知道纪司予埋在骨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
为什么呢?
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
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
【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
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
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
“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
“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