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谁来创造崭新的文艺和美好的生活呢?……不是原文,不过,大意是这样的吧。我想,我爸爸是深受触动吧。”
我仍不表示赞同:“高更出走是为了他的艺术,为了他的画。里说的,把一个人扔进水里,他要是不游就会溺死,这是生存的需要,如同主角作画的必须。那你爸爸呢?他可没有什么艺术么。”
“他有他的情人。”余思源笃定得道。
于是我们又绕回来了。
自从碰到他之后,似乎所有的事都在弯弯绕。我忍住头疼,咬牙道:“好,既然你坚持,我们就回去,再找一次我妈!”
余思源摇头:“冷静点,冯乐。你想想,如果我爸去找你妈,却失踪了。按照那人的说法,我爸身上带了不少的钱,你有没有一点不好的预感?”
我一时哑然。
沉默了半晌之后,我换掉话题,反正在这深山老林里琢磨到死也没有太大用处,唯今之计,只有赶紧回到城市里,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
“你说,那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到底是谁啊?”
“不知道,”余思源终于放下书,怅然若失道,“一点点线索。他似乎不方便下山暴露在人群中,又带着枪,可能是什么通缉犯?”
我差点被这个推测噎住:“通缉犯?”
“要不你还有什么推测?为了躲债才逃到这里?现代男版的白毛女?”
“若真是通缉犯,你爸爸就太厉害了!”我感叹道,为什么之前竟然会觉得余父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庸无奇的男人呢?
晚上回到卧室里,我们商量的结果是明早就打道回府。只不过回哪里去,却成了个棘手的问题。
余思源说他打死也不想回那个家,反正现在工作也没了,人也等于废了,没这个必要让他妈再看到这个狼狈样,母子两都添堵。
他说,嗯,冯乐,我要跟你一起。
虽然有这个心理准备,但听到他义正言辞得把话说出口,我还是觉得一阵一阵得头皮发麻,不由苦笑:“大人,您饶了小的,让小的多活两年吧。您家的女眷,不管是令堂还是令未婚夫人,都可怕得紧,打一次交道折半年阳寿啊!”
我这也真不算言过其实,看看之前那一老一少两女人的进攻,委实让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兴许,是因为我只熟悉我妈和简姐以及在风月场上混迹着或混迹过的这帮女人吧,她们没有那么多看不开的东西,也更容易舍弃掉必须舍弃的玩意。
被这样的女人带大的我,不执着。毫不执着。所以看到执着的人,就害怕。
余思源听着我的哀叹,哈哈一笑,倏然紧紧得从后面抱住我,双手箍在我的胸膛上,脸颊贴了过来,shi热的气息温润着我的耳朵:“这么多年了,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做也做了,爱侣怨偶经历的事情差不多也都经历过了,我们还不该在一起吗?”
我任他抱了一会,将身侧过,去吻他的嘴,品味着那不同于年长女人的味道,笑道:“照你这么说,我们就缺个婚礼了?谁做老婆,你吗?”
余思源失笑:“你介意这个?我倒无所谓,为了你,未尝不可。只不过,你提供住房?”
唔,猛然省起好像不太对劲,的确,在古往今来的社会,娶妻可是人生一大开销。除非找个乐意跟你一起私奔的对象。
鉴于此,似乎我认同的这位是不需要我提议便要离家出走的“叛逆青年”,私奔这条解决之道就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情,到时候,我只要提供粮食,他应该就无话可说了吧?在我这毕业了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的目前,至少还有简姐的一份保障,只要她的酒吧不关门,吃饭,我还是吃得起!
主意这么打定之后,我再无顾虑,直接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把他压到了身下:他都是我老婆了,还有什么问心有愧的禁忌吗?
33、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当晚我和余思源在床笫上缠斗得难舍难分,当终于结束rou搏时,我已经Jing疲力尽到双腿发软的地步,想想第二日马上要衔接的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就不由一阵头皮发麻。
但还是甜蜜的——我搂着他,他全然没有做乖巧小情人的自觉,瞄了我一眼,反过来张开手臂将我揽入臂弯,我顺势将脑袋贴到这不认输的家伙胸口,心底油然升腾起一股窃喜。
不过,显然我跟他合演的戏码不大可能这么平淡。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小屋,预计着中午应该能到有汽车站的小镇。孰料到,刚出发了一个小时,还仍在山中,我们居然就已经撞上了复数形式的同类。三个同类个个煞气满面,迎头出现时,倏然其中一位一声厉吼,简直比森林里的熊还骇人。
更骇人的是,三枝黑洞洞的枪口几乎同时晃出来,摄魂使者的黑爪子一般直勾勾得对准完全处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中的我和余思源。
“把他们绑起来!”
适才熊吼的一个似乎是头,他以兽般的嘶吼一声令下,另两人鬼鬼祟祟得……唔,这个词不好,但是谁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