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说,不再问下去,不过多干涉对方的私事是原则,不过作为朋友作为“未婚妻”,她还是想替陆振清排忧解难。
“周日一起和伯母吃个饭吧。”两个人工作都很忙,即使订了婚,见面机会也并不多,只能每周抽空一起吃个饭,应付一下两边的家长。
“好。”陆振清点点头。
“回去吧,大家还等着呢。”宾客还没散,两个人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那天陆振清很晚才到家,陆母让他回陆宅,他推辞掉了,管家也不在,回了老家。整个房子里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他第一次感觉到孤单两个字。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陆振清突然觉得他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前几年他一直在为公司忙碌,陆氏是陆振清的祖父成立的,是他父亲发展起来的,自己不过是为了维持这个家族产业。陆振清看着镜子里的脸,一个不属于他的公司,一份根本没有结果的感情,一段即将开始的没有任何爱情的婚姻,他到底想要什么呢?
年底将至,这是公司最忙的时候,虽然心里想着去找一趟杜书遥,但是陆振清一忙起来实在挤不出一点时间,所以这件事就搁置了下来。
直到有一天,陆振清接到一个电话,是整形医院的俞医生打来的,说杜书遥好久没去复查了,打不通他电话,才打给了陆振清。
虽然杜书遥的植皮手术很成功,但并不能完全消除疤痕,而且需要定期去医院复查,以保证皮肤愈合完好。复查是一个月一次,杜书遥已经两次没去了,俞医生第一次打电话时他推辞说工作太忙,第二次干脆打不通电话了,无奈之下只好打给了陆振清。
“好,我联系一下他。”
“麻烦了。”
陆振清挂了电话,现在是午休时间,公司没有多少人,而陆振清中午不回家,他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小隔间,是临时休息的地方。
他打了两遍杜书遥的电话,果然是关机。
陆振清看看手表,现在刚下班,到下午上班之前还有两个小时,足够他去找一趟杜书遥了,更何况,他一个董事长上班迟到几分钟会有人管吗?
杜书遥家离陆氏公司并不近,好在中午时间不那么堵车,陆振清把车停在他单元楼下,抬头看了眼,厨房的窗户是开着的,杜书遥应该在家。
叮咚……叮咚……
陆振清按了两下门铃,没有人开。
咚咚咚。
陆振清又等了许久,还是没有人来开门,难道他不在家?
“你找谁啊?”正当陆振清纳闷的时候,一个大妈一手提着菜一手拉着一个小女孩,好奇地打量着陆振清。
“我的...一个朋友,他住在这里。”
“不在不在,这是我家,他早就搬走了。”
“搬走了?”
“是啊,他把这房子卖给我了。”仿佛要验证这句话似的,大妈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喀”的一声,门真的开了,小女孩蹭的一下窜到家里。
陆振清这才相信她的话,问,“他什么时候搬走的?”
“大概一个月前吧,我还纳闷呢,这房子这么好的装修,这么好的家具,他一件都没带走,那电视沙发冰箱...加起来值不少钱呢!”
陆振清从门缝间隙往里瞥了一眼,果真那些熟悉的家具都还在,不过多了几件装饰品而已。
“那您知道他搬去哪了吗?”陆振清接着问。
“这个我不知道,你不是他朋友吗,难道他没告诉你?”
陆振清摇摇头。
“不过他当时应该挺着急的,不然不会卖这么便宜,这么好的地段,加上那些家具,卖两倍都不止呢!”大妈比出一个二的手势,看来她是占了大便宜。
“是吗……”陆振清已经没有心情听她说什么了,满脑子都是杜书遥会在哪里,杜家是不可能,即使杜稳让他回去,依照他的性子也不会住,他又什么东西也没搬走,不像是搬家。难不成,是去找杜徵洋了?
“欸?看你怎么这么眼熟……”大妈仔细打量着陆振清,她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人,越看越眼熟,“对!我想起来了,你不就是杂志封面上那个人吗!”
“杂志?什么杂志?”陆振清好奇,难不成大妈也爱看金融周刊还有娱乐八卦?
“哎呀,难怪我女儿说以前这住的是个明星,我还不信呢!”她越说越激动,以前都是看图片,这还是第一次见着了活人。
桌子上放着一大摞杂志,差不多有半米高,搬了两次才从书柜上搬下来。
“喏,就是这些。他这里书真不少,不过我女儿平时就爱看杂志。”大妈随手递给他一本,是两年前的旧刊了,里面有一篇陆振清的专题报道。
陆振清翻了翻,有金融周刊,也有娱乐杂志,封面有些是他,有些不是,不过每本都出现过他。有些书里还夹着旧报纸,上面要么是对他的采访,要么是对陆氏的报道。
最早的一本,发行时间是七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