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她曾经不经意问过她,书柜上有很多国内名家,比如龙应台,余秋雨,季羡林的散文集,偏没有林清玄,因着林清玄是乔倚夏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作家,她就没有按捺住好奇心问了她。那时路西绽只说了一句不喜欢,没再做其它的评价。
“现在喜欢了。”
“是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从喜欢你时。”
乔倚夏心中一暖,往她怀中移了移,方才那个问题,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紧接着,她又听路西绽说道:“你喜欢的一切,我都不会讨厌,并且会尽力做到喜欢。”
而这就是路西绽表达爱的方式。
天色暗淡,她们坐在山头,揽着彼此的腰,直到黑云终于被狠狠撕扯开来,殷红色的霞光从不远处低低升起,整个城市仿佛披上了蝉翼般的薄纱。天空尚且有一层灰色朦胧的雾,远处镶嵌进大块云朵,云朵里隐匿着火焰似的金花。路西绽的头发在后面绑了一根头绳,额侧有两缕碎发丝,随着春日和煦的晨风起舞。
她想起那一年,她跟路书野,也是这样坐在家乡的山头,一起看了一场最美的日出。光芒洒在他的脸上,清晰而柔和。没有母亲,她认了,父亲将她视为草芥,她认了。只要有了哥哥,她就有了家。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那时她才不过十二,霞光高照,她只听着路书野喃喃自语,并未深究其意。十几年过去了,当她再次任由这一片红云拂过她的面颊,她才终于体会到,万事万物此消彼长,过去的事情终于已成过往,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夏,十年前,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有家了,我想,一个满身罪恶的人,是只配孑然走过一生的。但现在的我,想跟你有一个家。为了你,我想努力打败心魔,让你拥有一个最完整的我。”
“虽然,我给不了你商陆和白英那样的婚礼。但就以天为媒,以地为妁,以日光,以山泉,以白云,以绿树,以世间万物为见证。我给你承诺,千山万水,永不相离,生老病死,永不相弃。”
对于乔倚夏来说,眼前的这个人,什么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总担心她对自己不够好。爱情,从来不是你对我有多好,而是我要你在我身边。
“偶尔,也给我一点心疼你的机会。浪漫的事都被你做了,你让我做什么?”乔倚夏一边吻着她,一边抱怨道。
“那就别要孩子了。”
乔倚夏没有想到她会突然说这个,问道:“你很讨厌小孩吗?”
“不讨厌,也不喜欢。”
“我们的孩子,你也不喜欢?”
“就是因为是我们的孩子,我才更不想要。我们的孩子,身上流着你的或者我的血,我总不能不去疼他吧。”路西绽道。
乔倚夏笑了笑,点点头:“把人家生下来,又不疼人家,听起来的确是有点不负责任。”
“我只有一颗心,没办法分给别人,孩子也一样。”
路西绽看起来不像喜欢孩子的样子,这一点倒是跟乔倚夏不谋而合,跟年龄大小无关,只关乎于心态。孩子从一方面来看是诚挚爱情天长地久的象征,子嗣绵延,情愫方才得以传承,但她们两个不同常人,爱情已经步履维艰,不求海枯石烂,只求今生二人能相伴到老。
乔倚夏虽赞同路西绽的看法,可还是忍不住打趣她道:“可惜了。”
“可惜?”路西绽挑眉望她,“如果你喜欢,我不反对。”
“我是觉得,路教授聪明绝顶,却没个孩子来继承,实在是二十一世纪一大遗憾。”
路西绽冷哼一声,伸手捋了捋自己的发梢,火烧云喷洒在她乌黑的发丝上,勾勒出刹那芳华。
“没人能继承。”
眼前的女人不论平日里在她面前是多么温柔可人,对她如何宠溺,可只要提到智商或是专业度,傲娇本性便暴露无遗。
乔倚夏强压着想笑的冲动,饱含深意地问道:“你自己的骨rou也继承不了?”
“这世界上只有一个我,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绝世无双的我。谁也模仿不得,超越不了。”
乔倚夏又好笑又怜爱地嗔笑道:“我也超越不了么?”
路西绽在她额头印上一个甜蜜的吻:“你超越不了,我可以往后退几步。”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世上总有一个人,倔强偏执,却独独甘愿为你妥协。
茗诗酒店是去年才开业的一家别具雅致的饭店,与希尔顿、香格里拉之流的五星级奢华大酒店不同,金雕玉砌,富丽堂皇。茗诗只有三层,第一层是音乐吧,穿着旗袍颇有民国风味的老板娘会根据顾客的喜好播放或抒情或动感,或摇滚或复古的音乐。第二层是混合餐厅,湖色餐桌摆放的错落有致,颇有情趣。
贺兰秋白与乔一海坐在三楼最东头的包间里,房间很高,头顶是立体三角形式的镂空设计,抬头就能看到湛蓝的天空,左侧缃色的墙壁上挂着一幅Jing致的百骏图,桌子不大,是一张紫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