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人S
文案:
一个虚构的故事,无聊产物。里面的人物角色都是瞎编的。
其实在微博上发过,但是微博账号忘记了……嘛。
我没有gay蜜,所以写的人物如果与现实有出入请提出。
内容:关于我的gay蜜与他的某位男友的故事。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W、L ┃ 配角:S(我) ┃ 其它:BL,BE
第1章 一
说起来,这样把好友的日常发出来会不会有些不礼貌呢?
大概没事吧,因为标题已经写清楚了嘛。
那么,我应该从哪里说起呢?
恩……首先为了更好地描述,给他俩命个名吧。日常的昵称是不能用的,那么就以姓的开头字母来代替吧。
W,我的闺蜜,17岁;L,W的恋人,在某家公司里上班。
没错,如你所见,L是个恋童癖【不!】。
好吧好吧,反正W也快成年了……不过我一开始还是不太看好他们的。毕竟不同人之间的阅历与经验所带来的想法都是截然不同,更何况L还比W大那么多,他们之间会有代沟是必然的。
不过这是W的恋情,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了。作为一个目睹了好友一次又一次失恋一次又一次复活的人,我也准备好了面对这次的哭诉。
咳咳,回到正题。
因为年龄和其他问题,L还是希望保护住两人不被世俗所伤害的。所以他们俩是地下恋情……而我是因为W的信任而被告知的。
当然我们都知道纸包不住火,再怎么掩饰也总会令人生疑,特别是那些常年在办公室里工作无聊得生虫或忙得发疯的人。对于他们来讲,八卦,是个仅次于工资单的东西!
赞美八卦吧,他们某次差一点就找到事实的真相了!只可惜上帝似乎特别眷顾这对笨蛋情侣……或者是憎恶?总之那家伙很幸运地逃过了可能被审判肯定被鄙夷的结局。在有惊无险地圆了几次谎后,他们俩终于找到了所谓“最完美”的计划:把我一起带去,作为W的女朋友。
恩,各位没有弄错,我,作为W的女.朋.友。
这里再带一句题外话吧:
他们俩,是在澡堂里认识的。
相信任何一个有智商的人都知道,至少在□□这样一个国家,适合青.少.年进入的澡堂是绝.对.不.会有男女混浴这种事情发生的【恩?什么?你说有?……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所以显而易见,他们俩,同性。
那么,请允许我再次补充一下人设。
W,我的Gay蜜,还有一年成年;L,W的恋人,恋(男)童癖,在一家八卦氛围满满的公司上班。
而他们的所谓的“计.划”,显而易见,我,便是他们用来包火的新纸了,马上就要被烧死的那种。
呵呵。真是完.美的计划啊!
我这样说着,然后掰断了我的2B铅笔。
第2章 二
说实话我的语文并不好,特别是作文。什么修辞伏笔的我都不屑一顾。天知道我是怎么及格的……呃,我提这个的目的只是想告诉你们,我一般都是想到哪写到哪的,所以就算你是把这个当成一个来看也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Well,现在我想到了我们刚见面的时候的事情以及…我发现W的秘密时的情景……
说句实话,我当时对W没什么印象——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生,而我很不幸的是一个非常讨厌男生的人(当然那个时候还没现在这么偏激)——我是在补课老师那看到他的,是那种私人补课,在自己家开的,什么年级的学生都有。当时他还是14岁,比我大一个年级。在我的印象里……那时的他和现在似乎没什么差别?除了多出了几颗非常符合正常青少年生长反应的青春痘……
很好我发现我们又一次偏题了,让我们愉快地把话题再次转回来。
你知道就算在一起补课也一定有认识的和不认识的——毕竟都不是一个学校的。于是我理所当然地没有记住他的名字,相对的他也一样——天知道如果我当时有心观察他一下的话马上就可以发现那家伙竟然只记住了几个男生的名字!
我的破折号是不是用得太频繁了?……
嘛,我们继续……
我承认我非常地不认人脸……想当初我有一个更早发现他的……爱好【?】并和他成为好朋(gui)友(mi)的机会的……你相信那家伙竟然胆子大到带着假发和他当.时的男朋友出门么?!你相信么?!!【*想象一下一个1米75的长发汉子挽着另一个男生的手臂在街上有说有笑地走着*1……幸好我近视!】
当我们成为好朋(gui)友(mi)后他和我提起过这事:“当时我们可是几乎擦着肩头走过啊,我都快吓死了!谁知道会在这么远的荒地遇到认识的人啊。结果你竟然看都没看我一眼!*太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