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驱策?
我笃定的神情让他微愣,他眼眸流转,稍是考虑了一下,这才慢慢开口,“我要通过宋璞瑜去见另一个人。”
“是谁?”我更是好奇,他失了记忆——阿/茶/整/理——,在这里还认识我所不知道的人?
shi婆垂了眸,放下手中的筷子,淡淡笑道,“届时你便知晓。”
他有意卖关子,我自是问不出个所以然,索性放弃,早早上床歇息。
这一夜,我终于从书房回归寝卧,与shi婆同榻而眠。
扑倒成功之后,我以往的畏畏缩缩全都消失,看着shi婆上了床,我主动窝进了他的怀里,寻了个最舒服的位置。
这一次,他没有拒绝,让出了一条胳膊给我枕着,我心中幸福得冒泡,贴着他的身体,像只猫儿一样一蹭再蹭。
“我好希望永远都与你这样……”嗅着他的味道,我轻轻一叹,迷恋又眷恋。
shi婆在后背顺着我长发的手顿了顿,半响,他平静的声音在黑夜中响起,“过去,我们是如何相识?”
我微微一愣,思绪缥缈到遥远的千年之后。
黑夜掩盖了一切表象,又让刻骨铭心的记忆清晰起来。
那是一段不能尘封的故事,有了莫名的开头,也有了悲恸的结尾,而我如今只能在另一个时空缅怀。
“一开始……你很讨厌我,认为我偷了你的东西,无时无刻的追杀我。”靠在shi婆怀里,我半真半假地笑说着,眼眶却渐渐噙上了泪。
shi婆微怔,不是很相信,疑惑道:“噢?你偷了什么东西?”
“你的传家宝,我没有偷,只是不小心捡到了……”
现在想想,那神钥,还成了我与他的结缘之物。
“那后来?”
“后来……我把东西还给了你,你以身相许,我们就成了亲。”我笑着,一颗泪顺着眼角悄悄滑落。
归还神钥,便是我殒命之时,雪山之巅,一切终归幻灭。
故事讲完了,shi婆并未追问,房间里又归宁静。
可我,却又被拉回了那场风雪之中,脑海里不断回放着那一幕幕离别。
泪扑簌而流,喉头、胸口哽咽得发疼。
我不敢发出一点点声音,只得将脸埋进他的衣衫里,掩藏沉重的气息。
shi婆搭在我后背的手顿了顿,似是察觉了什么,又似什么都未察觉。
黑夜很快过去,第二日清晨,我们起床稍作收拾,便乘上了宋家的马车,往成都而去。
第三百九十二章他想恢复记忆
中,“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这便是成都命名的由来。
成都,“终了的都邑”、“最后的都邑”,五代十国,后蜀皇帝刘昶偏爱芙蓉,便命百姓在城墙上种植芙蓉树,花开时节,成都一城“四十里为锦绣”,花团锦簇,城上城下皆为万千芙蓉,盛美之况流芳千年,成都便有了“蓉城”之名。
经历千年风雨,这座古老的城市在唐朝已十分鼎兴,“扬一,益二”,扬州属一,那益州便是此时当仁不让的第二,当马车行驶了一日有余,我终于亲眼看见了这座名扬后世的锦官城。
还未进城,便见村落处处,炊烟袅袅,官道两旁小摊连绵,行人如织,人们的脸上大都是安详和悦的神情。
进了城,所见城中百姓,衣衫饰物更是比之青神县不知好上多少,更不用说富贵人家,偶尔还能看见几个身着男装的女子,身边带着小厮丫头,一路在大街上闲逛。
曾在书中看过,唐朝民风开放,中后叶女着男装已十分流行,却不知原来贞观初年,成都已有了这样的先河。
我拉着车帘津津有味地向外看着,比之众神的世界,能在我成长的国度,亲触那些繁华的历史,更让我欣喜、激动。
shi婆懒洋洋地靠在马车里,本是没有我的这番热情,可我抑制不住激动拉着他讲东讲西,他竟也听出一些趣味来。
小厮景山驾着马车一路穿过坊市,来到城南一座宅院正门停下,此时门外已有一众人等在等候,见了我与shi婆下车,纷纷拱手行礼。
我看这阵势不小,心中暗暗为shi婆的魅力称奇,想我落入这封建社会辛辛苦苦几个月才能勉强混个温饱,可他却如开挂了一般,金手指大开,轻而易举地就获得显贵赏识,还被邀为府中座上宾。
一眼看去,宋璞瑜并不在门口相迎,可他府上大管家却携了几名奴仆亲自在门外等候。
当然,那几人见到shi婆皆被他容貌气质所震,几名本不太上心的小厮,更惊为天人,目光呆滞地盯着shi婆移不开眼。
好在那管家并未太过失态,恭恭敬敬地将我们迎了进去,安置在了一处Jing致的院落,阿''茶*并言宋璞瑜受邀去了府尹家中赴宴,晚膳之前便会归来,让我们先作休息。
听闻此言,我心里不由打了个突,府尹算是这一方都城的父母官,那宋璞瑜经营着书局,就算还有其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