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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天黑得快,父母来的时候晚饭已经准备好了。沉卿煮得一手都是顾妈妈教的,倒也不怕婆婆吃不惯。
虽说很大概率会被说是不孝子,但其实顾琛是觉得沉卿煮得比母亲还好吃,他想也许是因为父亲不喜辣口,因此母亲烧菜时从不加辛香料,可顾琛爱吃,沉卿不晓得怎么知道的,就总会放他爱吃得那么一点辣。在一起吃饭的时间的确是太多了,哪怕以往吃的都是外食,沉卿也把他爱的口味记住了。潜移默化,又或是刻意铭记,顾琛不知道,但都喜欢。他俩的默契到底都是时间打磨出来的。那也许就如同人生中的勋章,耗费了四分之一的人生跟此人牵连,以后还会更多……总有一天,人生泰半都是与他相爱的回忆,光想就让人兴奋不已。
晚饭的气氛很好,沉卿说了,过几天就回去爸妈家帮忙把家里整理整理,爸妈很高兴,笑得合不龙嘴。顾琛心里笑他会做人,却又因为他是为了自己而如此滑头而感到愉悦。其实他是很感谢父母的,即使知道沉卿是谁,即使知道任务是什么,他们也从没一句阻挠,毫无偏见的接纳了沉卿。其实这也不太正常,也多亏那离家八年漫长艰辛生死未卜,父母只求他平安,也就不强求其他了。虽过程这么看来有些卑鄙,但结果而言,也是不错了。
那盏橘黄色的立灯亮着,洗碗机的声音响个不停,父母回了家,胖猫在电灯底下呼呼大睡,而沉卿呢?沉卿在他身下,卡在沙发和茶几间,呼吸急促,眼神交缠。很快顾琛的唇又贴了上去,沐浴在他爱恋目光之中,又急促了一些,贴在一起的肌肤都是滚烫,底下的血ye沸腾着,衝入心脏,谁捏着掐着,把心律又调快了,他们不只一次如此交缠,却每回都如同初次般悸动,顾琛没搞懂为何沉卿每个眼神都如初恋让人沉沦与难忘,带着青涩与渴望,清纯与浪,那本不可能融合的东西,全连同心跳揉合在沉卿芬芳得几乎致命的香气里,呼吸吐息,扫过脸庞每一丝热气,一来一往都如同交媾般让人颤慄,灵魂在口腔里交缠融合,心跳在胸腔里同步同律,体温在拥抱里同温,合而为一,合而为一,他正慢慢把沉卿变成自己。坚硬入了他的柔软,他体内滚烫,急切缠了上来,绞紧。顾琛皱起了眉,一口长气吐了出来,詮释情慾贴合热切。热气撒在沉卿起伏的胸膛上,把那片雪白染上了曖昧的莓红,饱满rurou鼓起,肌rou线条优美鲜明,沉卿在他眼里有如艺术品,尘埃都能划伤他的美好,抚摸时带着虔诚,不敢过于粗鲁用力,越爱他摸得越轻,也就下意识怪罪起曾经的粗鲁。他怎会捨得那般对他呢?带着魅意的眼神看了过来,暖橘色灯光下沉卿眼底的情绪似乎更加旖旎,在他泛红眼角旁,情慾缓缓流下,晶莹如天上星星,顾琛的眼神跟着那颗珍珠落下,可他没随之落入地毯之中,而是看了过去,目光在沉卿锁骨上降落,宝贝啊宝贝,顾琛俯下身,浓烈的情感化为骤雨又化为红痕,除了印在他肌肤之上,更希望把爱写在他骨头里。一笔一画,从此沉卿再也不会忘。我爱你我爱你。
谁不啼春?呻yin黏腻,比呼吸还缠绵,每个眨眼都是撒娇,哄得人将他越抱越紧,滚烫rou柱把满心春水都捣了出来,爬满了大腿根,脑袋似乎也被情慾侵扰,什么也没办法想……只不过,这种时刻也的确不需要多想。但就是那理智,人总会害怕失去理智,没了理智与禽兽何异呢?可这般黏腻得交缠,佔有侵略与霸佔,的确又如同禽兽。没什么不同。
喘息落了满地,汗水交融,把什么都融在了一起,要能把心脏也给他便好,心窝里空荡荡的却能仅因为对他的爱而滚烫,一直活着,全仰赖他的笑靨如花。
这世界上的人根本都不懂沉卿,他们不会懂的。一个浅笑就能让人为他拼命,顾琛早把能给的都给了。
他希望沉卿一直需要他,最好是渴求那般急切,若思而未得则挠心挖肺,痛苦难眠。沉卿没能被他抓进政府的牢,却也依旧被他收押进了自己胸膛。他依旧是逮捕他了,抓了起来,一辈子不放。沉卿得在他心里老死为止。
他想必很乐意吧?因为沉卿就喜欢这样。
颤抖的呻yin喊着谁的姓名?抓紧了他的脚踝,脚镣般收紧,下腹贴着,浓稠黏腻的感情,他要通通灌进去,填满了沉卿,填满了。
夜色不睡,情慾却似酒催着人醉,薰红了脸,燃烧了心,情爱灼烧喉头,果然仍是得把爱语脱口而出,不说难受。
声声爱语望他收好在心里脑里,千万不可以忘了,一字一句赤裸的真心,要比坦露的性器还要让人感到裸露,爱要露骨,露骨的要比慾望还让人害羞。沉卿说不出口的爱语会用亲吻返还,他会抱着顾琛的后颈,把爱都吐进他嘴里,顾琛会甘之如飴,吃进腹里,从腹腔到胸腔,那份爱在体内转了一圈,再次从性器前端射出,填满了沉卿。一次次孜孜不倦,爱乃轮回,一辈子能因这件事重生数百万次,每一次都是新生般赤裸相见。
盼了多年的白马王子的确来了。原来世间真有命定,顾琛原本还不信。可他来了啊……他来了。他紧紧抱紧了身下的爱人,祈愿在他怀里腐朽,在他怀里风化,成为了遗骸供人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