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了一下才松手。“所以还是叫你老非呗,”我搓了搓手,“你是唯一一个来这里还是按之前习惯叫的人。”“哈哈。”菲尼克斯咧了咧嘴,看着靠过来的亚兰蒙德,“该不会,他你们也认识吧——”“我的大学同学。”我把亚兰蒙德拉了过来,“你们两个认识啦?”“对,本来说今天就给你们介绍一下的,没想到你们认识。”“这不正巧吗?缘分呐!走,喝酒去!”我举起手。“走,喝酒去!……那啥,你们这帮渣滓,”亚兰蒙德也举起手,又盯了一眼那些士兵,“给爷好好练,到下午就自己解散去休息,休息的时候管住自己的寄吧,呆在营地里别特么的乱跑,省得我像上回一样去窑子里抓人,谁再让我逮住小心我把他牛子拧下来挂在营地门口;还有,别他妈整天想着偷懒,小心上战场让那些蛮子把头给你妈的都旋下来然后还得让老子去给你们收尸!”在士兵们小鸡子一样纷纷点头后,我拉着露娜跟着他们去了酒馆。来到酒馆后,我们点了几大杯新酿的麦酒,边聊边喝。听菲尼克斯说,他是一年前就来到这边的,他替代了这个村庄的牧师,短暂的适应后兢兢业业地行使着牧师的职责,包括管理教会的仓库、分发救济粮还有招揽信众。他一直干得不错,也照顾穷人,口碑很好。菲尼克斯来的时候是春末夏初,转眼几个月过去,进了秋天,那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就是蛮族的大举来犯。北方的蛮族居住在寒冷的北地与崎岖的山陵中,根本无法务农,他们也不想务农,便总是会在秋季时越过边境抢劫村庄,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地方。好在去年蛮族并没有动用太多的兵力,听说是因为部落间爆发了严重的内乱,他们之间自相残杀要决出能统率所有蛮族的首领,才没有潮水一般地进犯边境,但今年似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不过就是这样,具有前哨站作用的边境村也还是遭了殃,无数没来得及撤离的人被蛮族残忍地杀死,虽然最后大部分的田和粮食都保住了,但直到现在菲尼克斯想起那些野蛮血腥的场景也是会感觉到心悸。菲尼克斯问过这里酒馆的老板,他是一个退伍的老兵,在这个村子里开了好几年酒馆,他告诉菲尼克斯,其实,作为前哨站,保不住村子,大家一起跑到军队驻扎的城堡里避难才是这里的常态,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自此之后,他更加勤奋卖力地打理教会,招募信众,沟通人民,和当地的军队积极合作,直到那个人的到来——“哪个人?”我喝了口酒,刚想喝下一口就被露娜拿走了,“我真没事儿,露娜,这是麦酒诶,喝不醉的……好吧好吧,不喝了行吧。”“所以,老非,那个人是谁?谁来了?”亨利把空了的酒杯放到桌子上。“咳咳。”菲尼克斯似乎不想提那个人的名字,朝着邻座瞟了一眼,而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隔壁桌子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最吸睛的当然是那个个子稍矮,在夏末秋初的现在就开始用黑色亚麻布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连脸都要蒙住的女人。看她尖尖的耳朵,似乎是精灵(露娜说),当然也有可能是混血,身材纤细窈窕,即使被布料包裹也有着曼妙的身体曲线,不过看这个样子,她应该蛮不好相处的,事实也是这样,我坐到这里后就从没有听见过附近有露娜以外的女生说话。她身后背着一把很大的弓,弓臂像是两根青葱的树枝,给人一种自然而原始的感觉,看样子磅数也不会低,胸前肯定有一块胸甲,但其他地方就根本看不出来了,很神秘。如果说这个女人只是难相处,那另外两个就只想让我离得远远的了。先说这个把一扇快有门高的盾牌放在过道上的人吧,他的盾牌是木板包铁皮,形制像是罗马的塔盾,盾牌上有明显的修补痕迹,甚至铁皮都有开裂后打的补丁,看来没少被砍,他腰间还挎着一把弯刀,光看刀鞘就不是便宜货,也不知道拿着那么大的盾牌他要怎么挥舞这把快一米长的弯刀。在这个边境村锁甲还是满少见的,主要还是贵,不是某些贵族的传家宝很难见到,而他就穿着一身油亮的锁甲,里面是显眼的橘红色武装衣,但配合着他的体型,我总感觉里面穿的特别薄,也是,毕竟有那么大一面盾。这个中年人留着一脸大胡子,配合着畅快的笑容,给人一种可靠大叔的感觉,但我总感觉不对劲,尤其是看到他脖子上一个又一个红色的印记,还有下面连胫甲、战裙都没有,仅仅一条宽松好脱的裤子,我越来越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很喜欢乱搞。最新地址;≈65301;≈65364;≈65302;≈65364;≈65303;≈65364;≈65304;≈65364;≈65294;≈8451;≈ap;ap;12295;≈77;似乎是发现我在看他,那个人看向我,露出一嘴大牙,摆出很热情的样子,眼睛在我和露娜之间飘,我皱紧眉头,不知道他在寻思啥,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至于最后一个人,他其实没什么问题,至少看上去是这个样子的,他的坐姿、谈吐、行为都很正经,并不像那个大叔一般轻浮,加上那身很有骑士范的衣着与铠甲,一看就是贵族出身,可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要留个心眼给他。“他们,是冒险者对吧。”我很随便地嘟囔了句。“其实我们之前也算,只是我们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