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几天后,邺城。
古月敛着衣襟,在一处危房的背阳面,和几个流浪汉,蜷缩在草垛上。这一两月之间,他算是到了目的地邺城,但也晓得了世态炎凉,什么叫人贫狗也嫌。
初时,对他的态度倒也还好,见他年纪轻轻,相貌清秀,不乏有好心的,乐得赏他点吃食。后来,不怀好意,看上了他的皮囊,想诱骗他进府,霸王硬上弓的也有,若不是彩云生死相搏,他……还真要失陷在那里。
还有的宅邸彻夜通明,张灯挂彩,满楼红袖招,半老徐娘慵懒在倚在门栏,十个指甲涂得丹寇般鲜红,他不识得,只当是一般的富贵人家,不吝惜那几个钱。女人Jing明的眼睛将他上上下下扫视,摇着花扇笑道:“汤饭?小公子,倒好模样儿。凭你的才能,挣钱不忒也容易?何必乞巧?”
他信以为真,真个跟她进去了。彩云咬着他衣角,他也不听。
结果,竟是那等……才能?呸,是以色侍人的才能罢!
他自是不愿当掉他的药瓶、牛皮,总觉得这是他身份的证明。无奈,只能自谋出路。
期间,他什么没干过?端茶的,送水的,洒扫的,浇花的,洗涮的,做饭的,要么干不成,摔了盘子,浇死了花,炸了后厨,惹怒了主子,被人一扫帚轰了出去;要么有人居心叵测,还没干什么呢,就邀他进卧房内室等私密之所,搂搂小腰捏捏大腿摸摸屁股揩他的油,这还不算,还要宽他的衣解他的带。真是岂有此理,这能忍?去你的,不干了!
于是,他越混越差,总也赚不到钱。还有几次,若不是彩云机敏警惕,他不说焉有命在,就是贞洁不保。
风里来雨里去,衣衫愈发破烂了。顾不上洗漱净脸,整衣敛容,有了那乞丐之形,别人对他的态度还能好?动辄打骂:“小乞丐,边儿去!”“滚滚滚!”“你有手有脚,怎么还要饭?”
还得是彩云毛遂自荐,仗着它的千里之能,跑到城外山中。饿了就衔来鲜果野菜,渴了就叼着带露花瓣,倒也勉强得过。解决了自家吃喝,还能救济他这个主人。还真是二十四孝第一好马了。若是马儿是人,岂不会自思: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
胡乱想着,自娱自乐。古月忍俊不禁,看着彩云乐了。彩云不知为何,只对着和他乐。
“好孩子,你比人类可靠多了。”
这日,他口渴的狠了,又不想劳烦马儿,彩云虽是良驹,但天天折腾,也受不了。君不见它形销骨立,都饿得累得瘦了?便起身向外面要水喝去。
露天的茶棚内,聚集的三三两两的客人。有一桌儿坐着几个穿锦袍的男子,三十上下,正在道东说西、观眉说眼,爆发出阵阵的笑声。观他们身上饰物,总不会差钱的。
“水?老子有尿,你喝不喝?”
接着,就是哄堂大笑,店里店外充斥着快活的气氛。
古月转身即走。彩云气愤不过,还想踹他们两脚,被他拉了一下,挡住了。
“咦?这倒是匹好马。”嘲笑的最放肆的坐位居中的男人,忽地惊咦一声,“孙兄,你看这马,虽是皮毛失养,枯萎发黄,也饿得脱相了,但骨架越发显得神骏,而且眼睛也炯炯有神。好一匹极具灵性的千里良驹!”
“还是得说你马三爷都眼力价儿,”旁边那人也是个二世祖模样,腹中空空,脑也空空,只是一味花说柳说混说白道的,“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用。这么一千里马,落在这破落的小乞丐手里,尚且晓得护主。若是认你为主,将养些时日,无论是驯服了骑出去威风八面,还是高价卖给紫宸城那位,不都涨了您的面儿?”
这连拍带吹的恭维,顿时让马三爷飘飘然的。
他清了清嗓子,以一种恩赐的语气得意洋洋道:“小乞儿,给你条出路。把你的马给爷,爷允许你来我邺城马家做个小厮。”
古月攥紧了手,人与马俱怒。但他还是抱住了马儿的脖子,不让它回身冲撞了这个所谓的马三爷,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这一群人,都在等他的回应,但眉眼间依然那等优越,似乎他的答复只有一个。
“没看见马三爷发话了么?还不跪下谢恩!”那孙兄教训道。
“对不起几位爷,”古月低眉垂眼,胸腔内压抑着灼心的冷怒,那些人的目光刮擦着他的脸,令他感到面颊火辣辣的,他的小指尖微微的发抖,他搂着彩云的脖子,彩云仍旧不忿。他慢慢地俯背弯腰打了个恭,“这匹马与我自小相依为命,相当于是我的家人。我,不会抛弃家人。”
他转身即走。
彩云失去束缚,悲怆嘶鸣一声,高高地扬起前蹄,狠狠地踏在马三爷的所在,霎时,那木桌四分五裂,木屑纷飞。几个二世祖吓得趴伏在地,脸现惊惧,一时说不出话。
回到藏身之所,睡了一夜。翌日黄昏时才起,并不见彩云的影儿。他寻摸着,莫非是又跑到城外采露珠、摘朱果去了?
肚子咕噜噜叫着,翻江倒海,饿得难受。
他咬牙爬起身来,该怎样讨饭才好?要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