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程瞻!”
吧台前的人将高脚椅一转,向程瞻热情地招手。
透明地砖底下铺设的彩灯已渐次亮起,将酒吧里的景象映照得五光十色。舞台前方的桌椅都坐满了人,程瞻没有多看,三两步地走到离舞台略有距离的吧台,朋友将身边的高脚椅拉开,让他坐下。
“好久不见,啧啧。”朋友眯起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程瞻,“你还是这么帅。”
程瞻勾唇一笑,招手先点了两杯酒,“刘老板的生意也还是这么红火。”
刘先恒一听这称呼就瞪圆了双眼:“你叫我什么?”
程瞻笑着说:“非要我叫你小刘?”
刘先恒拍了拍胸脯,“叫我小刘就舒坦多了。”
刘先恒和程瞻是本科室友,曾经关系还不错,后来程瞻读研,刘先恒出国镀金,回来就成了大老板,不过这随和的性格倒还没变。程瞻将一杯威士忌推给他,“买票已经让你破费了,酒水我来请。”
“这算啥。”刘先恒摆摆手,“也是人合作商送了我两张,我一看,诶,这不是程瞻喜欢的乐队嘛!就想到了你……不过啊,程瞻,你看见他们的赞助没?”
程瞻一手举杯,眼睑下敛,好像只是在看着杯中的酒水。
“不是冤家不聚头哦。”刘先恒和他碰了下杯,“这回你肯来,恐怕也不只是为了你偶像吧?”
程瞻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却径自喝干了这杯酒,认真地说:“上回的事,多谢你帮忙。”
“是我要谢你。”刘先恒大咧咧地端着酒杯指点江山,毫不客气,“好订单,好项目,还有老同学在中间说项,我怎么可能不答应?姓齐的做事儿总不干净,早晚该搞他,也不全是帮你忙。”
就在这时,酒吧的音响突然发出一阵尖锐的电流声,继而是主持人调试话筒的声音。刘先恒吓了一跳,左右顾望,才发现有一台音响正怼着吧台,只好冲程瞻挠挠头,“这票买的,你忍一忍,哈哈哈!”
没过多久,表演便开始了。先上了几名暖场的歌手,将现场的气氛逐渐推向高chao,可刘先恒不太尊重人,在嘈杂的环境中,还在兴味盎然地话当年。当老板的人好像都很擅长建立和重塑人际关系,他们这些年多是线上联系,少有见面,他好像有着数不尽的话题要说,还冲着程瞻的耳朵大喊:“你大一是不是广播社的来着!”
程瞻说:“后来就不去了。”
刘先恒退远些上下打量着他,“我看你嗓子好,也应该去唱歌的。”
这一句却又被近旁的音响炸掉,程瞻并没有听见。伴随着主持人激动的声音从音响里一震一震地传出,那四人的摇滚乐队也终于登场。
观众爆发出一阵欢呼。
“嗬,第一首就是《Everlasting》——这音响,我们要不要换个座儿啊?”刘先恒伸手去拍身边人的肩膀,却发现程瞻并没有看向舞台。
他的目光越过了舞池中央的人山人海,望向了靠近门口的一个角落。
*
第一首歌的旋律响起时,杨爱棠有些怔怔地停了下脚步。
他到得晚了,灯光已灭了大半,入场处的侍者在努力扫描着齐永海发给他的二维码。他抬起头,看见那四个仿佛是从海报上走下来的摇滚歌手,唱出了他至为熟悉的旋律。
是五年前的校友聚会上,被众人推搡到舞台中央的程瞻,曾不自在地唱出来的旋律。
音响将鼓点扩大了无数倍,在这密闭而高旷的两层楼间来回撞击,像不断滚动的22个台球。连杨爱棠脚下的地板都在震动,观众们有的已经坐不住,站上桌子跟着乐队又唱又跳。
他在五年前怎么没有发现,原来这是一首如此热闹的歌。
“爱棠?爱棠,你到哪儿了?”
微型耳机里,传来方棱焦急的声音。
方棱进不了这家酒吧,两人一直通过电话保持联系。杨爱棠低下头咳嗽两声,说了句:“有点儿吵。”
侍者扫好了码,抱歉地说:“我马上领您上去。”
楼梯是铁制中空的,脚踩上去便好像踩在所有扑朔迷离的灯光上,还哐当哐当地响。但上了二楼后,便是十来个分隔开的、关着门的包间,侍者们在通道间端着酒水有条不紊地穿梭。
“齐总,您的客人到了。”侍者推开了其中一间的门,恭敬地鞠躬。
杨爱棠抬头,发现里面并不只有齐永海一人时,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恐慌。
加上齐永海,包间里一共坐着三个中年男性,全都穿着正装,面前的桌上是几瓶洋酒、烟灰缸和两个文件夹。杨爱棠往里走了一步,侍者便将包间的门关上了。
包间内是有连接着舞台的音响的,但似乎已经被调到了最低音量,空调开得很大,热气与酒气熏在一起,挤压着呼吸的空间。
“小杨来啦。”齐永海原本是舒适地靠着沙发的,这会儿稍稍坐正了些,将烟头往烟灰缸里摁灭,“喜欢听摇滚?”
杨爱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