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校外同居,最终闹出“人命”,两学生还商量出私奔的想法。家长和老师撒的谎其实还有些真的成分在里面,像金gui子身体里面真的能提炼出少许的黄金一样,大学对于闲人真的很闲,但不是金玲这类。
金玲很喜欢这个校区,住在梓苑,离校区围墙往北几百米外有条铁路,几乎每天都是火车的报鸣声充当了闹铃把她从睡梦中叫醒的,那时有首歌很出名,是陈楚生的,把校区和这首歌联系了起来,听歌容易让人想到那条铁路,想到校区,反过来亦然。她也曾在日记里面无数次记录过这首歌,说是日记,其实很多时候都无日可记,在生活步入规律,日记便成了一件难事,写日记的人都知道,希望日记记下的每一天中都有些Jing彩,而金玲在规律的日子里面写下这些歌词,便觉得每天都是Jing彩,特别是在写的时候,恰好火车路过,报鸣声想起: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听见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哭泣
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
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这是情歌的坏处,容易让没恋爱的人对恋爱有了向往,恋爱了的希望白头偕老,闹矛盾的各不相让,分手的找到喝酒的理由,结了婚的思念前女友或初恋。每当听这首歌的时候,金玲也是容易被情伤所动,想象与一位假想男友的种种。成了流行热曲后,这首歌当然就处处听得到了,食堂也放,宿舍舍友们有电脑的也放,走路上也有些怪男在哼,不知想干些什么。久而久之,发现一首好歌后天天听,时时听,处处听,一直到听腻歪为止,除非此歌手还有热曲,否则容易变成当年的刀郎,刘星,金玲和大多数人不同的地方也正在此,她喜欢的歌一定是词写得特别好,能感人深处的歌,不会听得太杂。
很多人的大学回忆都离不开流行情歌,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些歌自然很容易勾起当年的记忆了,从高中的时候起,周杰lun的中国风就一直占据了很多乐坛头号宝座,成了0后的记忆,甚至爱得深的,到现在一直都是周杰lun的粉丝,很多男生模仿歌喉撩妹,往往还屡试不爽,依据金玲的个性是不喜欢的,旋律很好听,可听不懂唱的什么,得看词听,别人告诉她正是因为看不懂才好听。
大学老师的课可不向高中,老师讲课结束人也走了,不会占什么时间,也没有老师住在这个校区,想和老师交流是件不容易的事情。要是在高中,好玩的事情就发生了,下课铃一响,“我再讲一分钟”,最后课间十分钟没了,下一节的老师甚至在门外等的都有,不知道为什么高中老师那么喜欢霸课霸时间,其中最惨的体育老师,一年中,以高三那一年为主,全年都会有事,都会被其他老师来代课,说白了,高中体育老师是消失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很久没更新了,最近下乡,工作很忙。
☆、搞来搞去
第二十三章 搞来搞去
包巨出来已经好多天了,搞项目不假,出来走关系不假,看望老朋友也不假,到了这个年纪,本应急流勇退,慢慢把重心放在带好自己那个儿子上面,可真一说要金盆洗手了,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像天天嚷着退休的,一退了休,能有些自己小爱好、朋友多的还好,内向的人直接不如上班上到牺牲,这种换档不是每个人都适应得了的。知天命的年纪仿佛身体的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都在和自己的财富逆向生长,以前听老友说过一句话“年轻的时候用身体换钱,老年的时候用钱换身体”,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身体越发不行,越得找东西来证明,不服老是男人的一个标志,包巨找的办法很直接,就是包小三,在这个县城一偏僻处买了栋房子,给小三配了辆高配的大众帕萨特,每月定时给钱,从没给他找过什么麻烦,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从担惊受怕演变成放了一万个心。那小三年轻貌美,当然丑的自然也与这份职业无缘,走大街上是多少人的YY对象,应了那话“一个你想日的女人的背后,总有一个日她日得想吐的男人”,那男人就是包巨,很多时候力不从心便早早道别。又想找小姑娘来证明自己的年轻,试图挽留雄风,可一方面真不得不服老,只得时不时去那儿住几天。小三还是有职业道德的,从没真给他找过什么麻烦,例外是没钱的时候纠缠不休。
人的胆子和技术都得练,刚开始,包巨担心得整夜无法入睡,抛开其他东西不讲,就他自己个人经历来说,第一任现在已经完全过去式了,留下的问题得多久才能解决,现在好着的第二任也有问题存在,要是包小三这事被家人都知道,特别是那个自己的宝贝儿子知道,得是多失落!因为第一任的问题,老爷子从此不再搭理他,回老家由包大的生母照顾生活了,和第二任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