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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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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糗事来说的,强调的重点是“笨”、“记性不好”。可是我想象着那个画面,竟是如此唯美:晨曦中,旭日从东方缓缓升起,普照大地,一条蜿蜒的S型土路,在经过昨晚的霜露浸润下,在朝阳的照耀下,散发出淡淡的泥土的清香,如此明亮和清新。路旁野草青青,中间点缀着几朵盛开的小野花,红的、黄的、蓝的,经夜露滋润后水灵饱满,含羞绽放,绿色掩映下有一块大石头,一个小男孩蹲在石头旁边写作业,把作业本展开在石头上,一手扶住作业本,一手握住铅笔在专心致志地书写,帆布书包斜挎着顶在屁股上,阳光洒下他的背影,如此小小的一堆儿……

    许是补了几年猪脑的缘故,许是深刻的思考在语文考试中大有施展空间,皓书从初中开始崭露头角。他爸爸是一名小学教师,平生最爱看《红楼梦》,看到小儿子成绩不错,父心倍感欣慰,于是从封藏已久的书箱里,翻出来一本泛黄缺角、几近发霉的线装书《红楼梦》。父亲慎重地交给皓书,嘱咐他可以在课余时间看,但不可影响学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他。皓书立刻点头,像小鸡啄米,一切遵命。答应归答应,后来看得入迷津津有味之时,便顾不得父亲的教诲了——这本书主要是在语文课堂上看完的。那时每个学生前面的书堆得像小山,把《红楼梦》竖着靠在小山上刚好能挡住,皓书坐的笔直,偶尔和老师来个对视,点头表示老师说得对,既没落下功课,也看完了小说,了却一段牵肠挂肚之情愫。皓书说自己一心两用的本领就是那时候练成的,他可以把注意力分为两份,同时干两件事情,这个本领后来一度帮他达到英语同传翻译的水平。这点也颠覆了我一贯的看法,以前我们受的传统教育是做事情要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可是能人智者总是不墨守成规的,他们一心两用,把注意力分成两半,一半用于听,一半用于看,这是在课堂偷看小说时用,抑或一半用于听,一半用于说,这是做英语同传时用,如果是我们常人,可能会把两件事同时搞砸了,可是他们能把两件事同时做的很好。这种技能,和常人相比,同一时间完成了两件事,或者说做一件事节约了一半的时间,所以更容易成功。

    高一的时候,按照班主任的分配,我和皓书做同桌。其实一开始我内心是拒绝的,这么一个小男生,矮矮的,老实腼腆,跟帅没有一点关系,在那个青春懵懂的年纪,帅是考量一个男生是否适合做同桌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不过在后来的相处中,我对皓书的印象有所改观。他的书桌总是收拾的整洁干净,书本按大小薄厚,依次摆放,鳞次栉比,桌面永远擦的光亮。相形之下,我这边乱七八糟,胡乱摆放导致书本角被反压着,容易褶皱,容易苍老,所以学期伊始同时发的课本,过一段时间他的像18岁,我的像81岁。一个书桌,分为两半,一边风景这边独好,一边是乱草荒原。更为独特的是,皓书把他的考试卷子叠成小小一块,一学期的考试卷子,他全部叠好,放整齐,用一个橡皮筋绷住,叠成一个长方体,像一个笔盒那么大,占的空间也就那么大,再用笔按科目一一做上标记,想找哪一门卷子很方便。再看我这边,卷子胡乱压着,乱蓬蓬往桌底一塞,几乎占满整个桌底。本来我的理念是雄才大略不求甚解,不拘小节不拘泥这些细节,但是在这些细节影响到整个空间的时候,我还是偷瞄想学一下的,可学的效果不佳,橡皮筋没绷住卷子,自己却反弹到了皓书桌上。皓书一笑,把我的卷子拿来开始叠,一块一块,最后再用皮筋封住。我在旁边默契地递过一张张卷子,皓书最后还给我一块白色的很结实的长方体,如此小小一块,顿时空间腾出来了不少。这件事给皓书加了不少印象分。此为优点之一,善于整理自己的知识和空间。

    第10章

    皓书的第二个优点是充满正义。高中是一个比拼学习成绩的时代,高中也是一个恶霸横行暗波涌动的时代。当时卫生检查,每个班级负责一片区域。我们一班和二班不仅PK学习成绩,打扫卫生劳动检查也是要比一比的。只是劳动工具匮乏,每天都是靠抢的,谁去的早就能抢到好使的工具。一天轮到皓书打扫卫生,他起个大早,抢到了大扫帚,在他在校园扫地时,二班的霸头来抢扫帚了,只见他走来时后面浩浩荡荡跟了好多同学,像一个大部队,有二班的来撑腰的,也有顺便跟着来看热闹的。

    “把扫帚给我!”霸头走到皓书面前,大声呵斥。

    皓书不为所动,继续扫地。

    霸头见不好使,就上手来夺。

    皓书死死抱住扫帚,就是不撒手,凸出来的扫帚叉刺破皓书的手指,血流了出来。但皓书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他眼睛坚定地盯着霸头,没有丝毫松懈。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把他俩围成一个小圈。

    “行,让你了。”霸头见形势不妙,光天化日之下也不能真动手,虽然自己在体能上占有天然优势,但是众目睽睽之下,真动手闹到学校,没自己的好果子吃,于是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霸头甩手离去,围观的人也散了。

    面对恶霸不卑不亢,正义凛然,这是皓书的第二个优点。这样的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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