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你也有相同感觉。”
男人抖着细长消瘦的手摸上柔滑的金色毛髮,本来颇为怕生的小狗崽这会儿却对他表现出非同寻常的亲昵,尾巴在毯子里动来动去,还主动打了个滚儿,露出圆滚滚的小肚子请他代为挠痒。
“白凝,你说……真的有前世今生吗?”燕山阑知道自己在说疯话,可他也知道,对面的女人洞悉他所有的秘密,理解他此刻的心情。
白凝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你和它挺有缘分的,把它带回家吧,好好照顾它。”
不管这条金毛的体内有没有那个干净纯善的灵魂,用它来牵绊住了无生趣的燕山阑,让他在照顾宠物的过程中,获得治愈,也慢慢学习如何善待自己,总不会是一件坏事。
燕山阑搂紧了小傢伙,力道有些大,它明明吃痛却还是乖顺地偎在他怀里,黑漆漆的眼睛里倒映着白凝的影子。
“谢谢……”男人的眼圈微微发红,颇感丢脸地重重吸了吸鼻子,维持住自己的霸总人设不崩,“我会给它一条狗所能梦想的一切。”
临走的时候,白凝想起什么,道:“对了,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兰兰,兰花的兰,你如果不喜欢,可以改一个。”
燕山阑喃喃了两遍,脸上终于出现个久违了的笑容:“很好,就叫兰兰。”
消散风露里,犹留满室香。
往后的日子里,白凝有些惦记兰兰,又去燕山阑家里看过几次。
一天六顿精品狗粮喂着,小金毛很快便长得膘肥体壮,爪子又宽又大,毛髮被打理得油光水滑,跑起来虎虎生风。
燕山阑专门腾出个高尔夫球场供兰兰撒欢,又雇了一个球童全天候陪着,别人的球童工作是捡球,它的球童工作是扔球。兰兰在外面玩够了,回到家还有专职保姆给它洗澡,洗完了还可以从堆积如山的玩具中挑选几个来玩,夜里便睡在燕山阑卧室内那足可媲美人类大床的豪华狗窝里。
说来也怪,它最喜欢的物件是白凝的一条围巾和燕山阑的一隻手套,每晚必要衔到窝里,枕着入眠,一直长到三四岁的成犬,这习惯也没变过。
也不知是陪兰兰玩的时候无形中锻炼了身体,还是抑郁难消的心境有了转变,燕山阑的情况终于一点点好了起来。
他不交女朋友,没有兴趣爱好,除了工作之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和兰兰一起待着,一年中难得的几次休假,也要带着兰兰一起游览名山大川,一人一狗称得上是片刻不离。
他还保留了写日记的习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话,书房里的日记本积了厚厚一沓,在天气晴好的日子里,便会随意取出一本,翻开某一页,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慢悠悠地念出来。
每到这时,兰兰便会卧在他脚边,暖洋洋的日光烘得它昏昏欲睡,蓬鬆的大尾巴翘起,有一下没一下地摇。
“老公,你觉得,真的有前世今生吗?”偶然瞥见那一幕的白凝若有所思,晚上和相乐生欢爱过后,面对他的方向侧躺,轻声问道。
相乐生挑了挑眉:“或许有吧。”他是无神论者,但他也承认,这世界上有许多怪异事件,暂时无法用人类已经掌握的科学知识来解释。
修长的手指摸了摸她秀致的眉毛,他含笑吻上她眉心,清润嗓音诱人沉迷:“但那和我们有什么关係呢?你在我身边,我也在你身边,这就是最好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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