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陈余跪在床边等陈可醒来,龌龊的心思全藏在心底。
陈可眼神躲闪,吞吞吐吐,“咳,跪我干嘛?”
下意识的逃避,陈可还想与陈余相处,忘掉昨晚的经历最正确不过。
“哥哥阿余错了,哥哥不要扔了阿余。”可怜巴巴的陈余,谁看了都心疼。
身处欺负人的一方,作态却是受尽欺负,敢言不敢怒。陈可也审视自身,记得没错,他应该没说什么重话吧?
白皙的脚踹向陈余,一点力也没收,“滚一边去,挡我路了。”
作威作福惯了,被欺负了,陈可还是那个压陈余一头的哥哥。
眼睛依旧不敢直视陈余,陈可没能发现他伸过去时,陈余的舌头舔舐过嘴唇,喉结滚动。
早上还没吃饭,太饿了。
错身而过,陈余不按套路出牌,扭腰抱住陈可的细腰,“昨晚阿余喝醉了,哥哥不要生气了。”
将脸埋在陈可处,哥哥真香。
好饿。
“喝醉管我什么事?”又是一脚,踹开粘腻的陈余。
像是在故意提醒陈可,陈可越是不愿面对,陈余越是一遍遍提起。“我抱了哥哥,又亲了哥哥,怎么不管哥哥的事了?”
没两句,陈余狠掐自己一把,逼出眼泪,话落就水汪汪地看着陈可,活像是被吃干抹净还不认账的小媳妇。
手部使劲,陈可扒了半天陈余,扒拉不开,深出一口气。
“再说一遍,滚开,挡我路了。”
趁陈余放松,一脚上去,踹在陈余脸上。突然,脚心传来的一股shi意——陈余直接伸舌头舔了一口陈可的脚。
皱起眉头的陈可已经不想触碰陈余了,昨晚可以说是喝醉了,现在呢?早上?
“恶不恶心?”
扭头走人,再和陈余说一句话,他是傻屌。
坐在地上的陈余又委屈了起来,追在哥哥身后,“是哥哥把脚给我的,怎么又怪我?”
是哥哥勾引我的,怎么又骂我?
狼是一种生物,尤其是早晨的狼,毫无人性,全凭生理来真实反应。
哥哥的腿和脚那么白嫩,不就是让他来吃的吗?
陈可衣领遮不住的地方,吻痕一个接一个,陈余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如果餐桌对面那个讨厌的人不出现在屋里更好。
哥哥的男友林恕,从大学在一起,到工作还未分开,想必已经尝过哥哥的味道了。
真难过。
“陈余今天不上课吗?”
林恕随陈可对陈余的称呼,陈可向来不喜欢陈余,对陈余也是连名带姓,多看一眼都嫌烦。
身为陈可的男友,林恕夫唱妇随的能力满分。
“林哥年纪大了,都忘了今天是周六了。”
让陈余对情敌忍让,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桌上的炒粉是哥哥亲手做的,不然林恕脸上少不得一股饭味。
低头扒饭的陈可冒出一句,“我也忘了。”
“哥哥事情多,忘了正常,哥哥要是还有什么事情忘了,阿余也可以提醒哥哥。”
双标狗之所以称为“狗”,因为他们看人下菜的功夫一流,脸皮的厚度常人难及。